本文主人公陈旭,就是一位“名律”。
论电视上的脸熟,他不输明星;
论身体素质,他曾是业余田径运动员;
论律师费,他说“我不为钱,但不能不给钱”;
论公众人物,他说“埋怨,谁都会,但埋怨之后应对具体问题该如何解决要提出建设性意见”;
论专业,他最看重的不是输赢,“我接手的案子调解率很高”;
论个性,他表达一向有态度,但秉承“个性首先要坚持在法律原则之下”……
初次见陈旭,是在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录制未开始,偌大的棚,有些许凉意。远远的,红色的沙发上躺着一人,盖着外套小歇。轻声唤醒,律师的即刻战斗力呈现,前一刻的倦怠悉数丢给了沙发。
有一点醒目,陈旭显年轻。
自称“已经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发量惊人,厚厚的乌丝一头。他坦率:“颜色是处理过的”。有一点重要,陈旭不仅是显年轻。有人年轻时就有一颗老灵魂,从容内敛;有人一把年纪保持青年人性格,激情茁壮。陈旭,从外相看,属于后者,在他身上很容易能看到律师最不可或缺的素质——勇气。
然而,律师的勇气并不是出自盲目和莽撞,而是来自专业知识和正直品格。如此推想开来,任何资深律师,多年上庭,面对人性鸡毛鸭血的撕扯,除了勇气、没有老灵魂也应对不来吧。
推荐各种音乐,忽而古典,忽而流行,悦己怡人;日常和三五好友小聚,神态顽皮,即兴搞怪。
这样的律师陈旭,属于那种上马能打、下马能诗、没马能跑的人吧?
采访前,就听到这一说法:“陈旭是中老年妇女的偶像”。网上还能看到关于陈旭与名人官司的各种花样“传说”。哈哈,谁的“偶像”也不好惹,“传说”也终归是传说。
让我们听听律师自己怎么说,看律师如何卯榫浑然、泾渭分明。
考大学,完成母亲心愿
退一步,是为了向前一大步
陈旭1959年出生,对他们这一代人而言,粗略推测,童年与青年大体都能对应时代的缩影。陈旭出生在宁波,满月回京,1966年又被送回宁波老家。读完小学后,随母亲去了中国科学院在湖北潜江县(现已经改为潜江市)的五七干校。初中一年级,返回北京。1977年初高中毕业,奔赴昌平十三陵公社下乡插队。同年10月份,国家恢复高考。受家庭环境影响,陈旭目标很明确:准备高考。只有短短20天,放下劳动,回家温书。
陈旭从小在中国科学院北京院区中关村长大,身边的一些叔叔阿姨不乏留洋归来的科学家,举止儒雅得体。他们给陈旭的影响是要成为有知识的人,但他却不要学理而是执着要学文:“我们家祖辈就是文官,也就相当于现在公务员,父祖辈灌输的是文官治国思想,这在江浙一带比较突出吧。”于是,他一心报考北大、复旦等名校。结果,被普通高校录取。陈旭选择退一步,放弃。
1978年,陈旭再次参加高考,340分,而人大法律系录取分数线大约是370分。好运降临,国家扩招,分数线降到300分。陈旭的母亲年轻时,曾一心想报考华东政法学院未果,于是力荐儿子学法律。陈旭就这样带着上一代人的心愿,走进了人民大学(二分校)法律系。
母子都偏爱法律,想来有不同于常人的天赋。人们常说,优秀律师具有将各种纷乱如麻的细节、整理得井然有序的能力。来看看陈旭计算机一般的精准记忆,一本清账:
“(班里)岁数大的同学可以带工资上学,我这样大的学生在班里绝对算得上小孩子。不过我们可以拿现在所谓的奖学金,那时管奖学金叫作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分别是22元、18元和12元,我能够拿到一等助学金。后来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校队中长跑运动员在学校田径队训练、参加北京高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每天能够拿到三毛钱的补助;参加比赛时,补助就能拿到每天一元。暑假更是通过参加修操场、刷学校游泳池等勤工俭学,获得下一个学期的学杂费。因此,我上大学完全是靠国家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坚持下来的,没有花家里一分钱。”
“我十分喜欢人大当年积极上进的学术氛围。我们上大学时,大家学习都非常努力,没有人在学校混日子。大学生活中相处的最多的还是身边的同学,虽然那时候我们的年龄差距很大(最大的出生于1946年,最小的出生于1960年);大家也都来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岗位,但是同学之间并不因此有感情上的隔阂,年龄与背景的差距反而给了我们互帮互助、相互借鉴的机会。由于我在田径队,经常去本校训练,熟识不少本校79级、78级的同学。本校的同学们思想都比较活跃,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大学生律师,其实大部分来自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法学生们。”
法律显示的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故事,它不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是一项科学性工作,也是一种艺术。如果这句话理解起来困难,可以联想刚刚过去的国庆群众游行“依法治国”方阵。这个国庆,陈旭在国外。仅歌曲《我和我的祖国》,他就在朋友圈推荐了几个版本,激动的心情因不在祖国该是添了一分。作为从业者,祖国法律发展的故事,也该在心里有真切的冲撞。
问:直播中,当群游“依法治国”方阵走来时,您有什么样的感受?
答:这是几十年以来的理想,我们的党和政府以及我们法律业界人士一直在努力,70年大庆安排这样一个“依法治国”方阵,说明党和政府坚持依法治国的理念不变,我们作为业界人士、作为公民,要坚定地相信这一点。
问:恢复高考后的这一批法学生们,在我国法律界的特殊作用?
答:应该说在改革开放后的法制建设中,这一代人对于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落到实处,做出了重大贡献。
尊重个性,不当法官当律师
好时机,助力向前又一步
陈旭的妈妈力荐儿子读法律,最初的想法是当法官。然而,却因为陈旭的个性,法律大框架下,有了专业方向的小调整,从立志当法官转到了选择做律师。而这一调整,就注定了陈旭一辈子的求索方向。
陈旭细说从头:“那时候尽管教学条件简陋,我们还是会在大四的时候去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实习。我当年是在法律顾问处(后来改称为律师事务所)实习,这也对我职业选择产生了重大影响。通过和同学们交流,了解到在检察院、法院等体制内机关办事,都要有一套完整严格的程序,个人主观能动性很难在办理案件中体现;而我生性崇尚自由,不喜拘束。所以,实习结束后,我下定决心毕业后选择做一名律师。”
好运再次降临,毕业之后,陈旭被分配到北京市司法局所属的北京市法律顾问处,真的成为了一名律师。
“我国律师制度是在1979年恢复的,较之于我们的前辈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我们完成学业后就能马上在实践第一线工作,实属十分幸运。根据当时的《律师暂行条例》,我从实习律师做起,两年后(1985年5月)未经司法考试(1986年才开始进行司法考试)就拿到了律师资格证。特别幸运的是,我工作九个月时的1983年底,赶上国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律师人手不够,我们便有机会作为律师工作者独立办案。虽是体制内的职业,但办案相对独立,现在的合作制、合伙制下,律师能进行更大程度的自由发挥,更能实现思想独立、行为独立、工作独立。”
陈旭目前是高级合伙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北京市西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委员、“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等职务。在不曾旁顾、一心耕耘的律师领域,开出了不少荣誉之花: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北京十佳房地产律师、北京十佳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法制宣传教育形象大使和专家顾问等。
“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有道理吗?我们可以从陈旭身上得到一种答案。
问:做律师多年,当初的个性可有更改?或者说有了微妙的调整?
答:严格意义上说,个性是改不了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较之年轻时气势上稍有了一些收敛。
问:以您看来,做律师什么样的个性更适合?
答:做律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善于与人沟通交流,而要做到这一点,个性上就需要自信、坚毅、外向、有激情、豪放……试想,如果性格懦弱、内向、缺乏热情,怎么能做好律师?
问:晚辈觉得和您有代沟吗?
问:对于您的个性,家人怎么说?
答:家人对于我的个性并没有更多评价,但应该说个性张扬是一个显著特点。我做事的宗旨是不做则已,做了一定要追求做到极致、做到最好……
问:家人对您的职业怎么看?
答:对于我的职业选择,如果就母亲、哥哥们而言,那当然是他们的骄傲;对于小家庭来说,我喜欢自己的职业并有所成就,就是他们最大的喜悦了。
打官司,输赢不是最重要
全局考量双方都向前一步
多年过去,陈旭“拼命三郎”的态势,并未衰减。问答中,无一处犹疑、懈怠。
问:怎么评价律师这个职业?
答:终身无悔!
问:如何看待律师的职业操守?
答:律师对案件结构要有基本判断,如果明明不能打的官司,你为挣钱去让人家打,那在我看来就是没有职业操守。
比如公租房,有自管纠纷,法院不管。那么当你知道这样的一些政策规定以后,如果你要为了挣钱,提起无谓的民事诉讼,你可能挣到钱了,但当事人面临的结果就是这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最后人家白白花钱。我接待过一个当事人,把嫁妆钱都搭进去了。先花了十几万,也是有点名气的律师跟她说官司能打,最后输了,后来二审又跟当事人要9万块钱。然后人家问我要不要上诉,我说根据案件事实上诉没有意义,即便上诉,也是要败诉的,你何必再去花这笔钱呢?还有一种可能,你职业素养不够,对于案件到底什么走向,自己没有一个根据事实、根据法律的预判,如此,就有可能因为你自己水准不够,造成了案件的一个不利结果。
问:如何把握专业与利益之间的平衡?
答:我打官司不为钱,但你请我打官司,你得给我钱。因为打官司、委托律师毕竟是一个市场行为,我们租的这么贵的写字楼,我们这么多的助理都得人吃马喂,完全公益也不现实,没法维持。但我一定不是为了钱去打官司,这一点是可以做到的。
很多官司都有一个前置程序,人家来咨询,律师就跟医生把脉似的,要清楚这个病我能不能看,手术能不能做,我得给人家一个意见,大概的结果是什么,你在我这个办公室里能自圆其说,把事情梳理清楚、讲出道理,才有可能到法院跟法官把自己的主张以及依据说清楚赢得法官的支持。
问:案件结果还有其他制约因素?
答:一个案件的结果不完全取决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愿和代理人的意愿。可能有很多的因素,比如说我们不能回避的一些外界因素干预问题、一些当事人过于偏激问题等,这些法庭之外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案件不同的结果。而且实践中有些案件可左可右的情况下,不同的法官、不同的法院会有不同的看法。尤其有些案件,比如情感纠纷方面的,那么女法官与男法官、年长一些和年轻一些的法官,就可能在价值取向上、情绪表达上会不太一样。你比如像我这个岁数的人,是过来人,老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但年轻一点的法官可能就会想到,既然大家感情没有,那干吗非要在一起过?男法官和女法官对异性的过错,可能立场就会不一样。如果你是同性,你又有同性的看问题的视角;你是异性,你可能就会把情绪带入案件。
所以这就是不同的案件、不同的法官、不同的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法。说到底有绝对的对和错吗?
问:据说您的案子调解率很高?
答:了解我的人会知道,包括很多的法官,我办案子即便在诉讼中,案子调解率也是很高的。在北京地区,由于我这么多年做电视节目,可能我的认知度高一些,我的公信力高一些,那么对方当事人坐在我对面,可能他很遗憾,我怎么成为另一方的律师了?但是我说话还是讲理,这是我的职责。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对吧?但我讲话都会有底线,会劝对方一句,这件事我们看能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正是因为我是一方律师,一方代理人,很多事情都促成了。因为当事人最后还是要看公信力,说陈律师既然说了,应该会相对公平。人家认为你是个公平公正的人,这个很重要。大家说陈律师做事不挑事儿,是化解问题,这也是很多法官认可我的地方,因为实际上我要牺牲个人的一点利益。举例说,有些案子,事情闹得越复杂越大,律师可能挣钱机会越多,说不好听的,唯恐天下不乱,这是一种。
问:怎么对待律师费因案件调解、提前终止带来的损失?
答:在现在市场情况下,有些当事人会说你就开了一次庭就结了,是不是退点费?尽管这个要求不一定合理,但从工作量体现上来讲,如果原本漫长的三年五年官司,开一次庭就一剑封喉、把事儿解决了,工作量的确少了一些。能不能协商退点费?就我个人而言,可以。甚至有些官司,当事人有些情绪化的东西在里边,就是要争一口气,人家不惜代价请了你,如果你收取的费用让出一些来,把争议差额给补上,更容易达成一致。
每个律师可能境界不一样,我了解到市场很多可能没有我有名、和我有一定距离的律师,收费不比我低,甚至比我高。当然这是市场选择、互相协商的结果,但我始终坚持一个差不多老百姓能接受的一个价格。
问:您的价值坚守是什么?
答:坦白说,也没有特别刻意要把自己定位为多么高尚或者多么伟大。因为我们的工作就是做法律实践工作,最直面的就是结果,就是你必须得有结果。我们打官司输赢很直接,我给你避免多少损失,我给你获得多少利益,这很直接。那么你怎么样通过你的努力把客户的利益最大化,这是要不断去提高自己的地方。这个既有工作方法,也有职业操守,对吧?另外碰到问题怎么去化解等等,这都是作为一个律师要去考虑的。还是那句老话,活到老,学到老。
陈旭是坦诚的,他的一番话,论证了“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这句话的含义。
公众人物,担当是必须
建设性意见才能真正向前一步
1994年陈旭出国,待2001年归来,他被推荐参加了一个央视《法律帮助热线》节目,重启“电视生涯”。2003年3月,陈旭参加了当年的“三·一五”晚会。然后,电视节目邀约也逐渐多了起来。直到现在,陈旭参加一些法制节目,凭借着说话清晰、观点明确、表达斩钉截铁,获得了观众的好评。陈旭在镜头里的状态,可以说是资深电视人了。一派从容,又不乏犀利、缜密、气场。其实,细细算来,陈旭就是资深电视人,从首次“触电”到现在,30多年。
问:作为律师嘉宾参与电视节目录制,有什么体会?
答:一方面要有观点,另一方面,又要拿捏有度。我们发表观点时可以温和,但一定要思路清晰,一针见血,切不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在一些专业问题上更要严谨表达。电视节目受众广泛,说错一个观点就可能被舆论盯住、挨骂,甚至失去再上节目的机会。这就迫使我们“触电”律师发表观点时竭力谨慎客观。同时我认为自信的气势也非常重要,我自身几十年的长期积累足够支撑起一种强大的、普通律师所不能展现的气场,来辅助我更为坚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与观点。
问:律师总是直面矛盾,怎么保养?
答:没心没肺的,没保养,可能跟我年轻时候当过业余运动员、身体素质比较好有关。还有就是工作是我喜欢的工作,尽管负面的能量很多,但自己还是能把它消化好。用北京话说心里不存事儿,当时肯定是会有情绪的。我是比较性情的人,是有观点的人。
问:您曾经有几年出国、中断了职业生涯?
答:1994年,我在从事律师工作11年之后,因家庭原因去日本生活、工作了七年,从事的是与法律毫不相干的工作。因此在2001年回国后,一切从零开始。当时自己已经42岁了,我仍然是早七点上班、晚八点下班地努力学习、工作。经过不断努力,业务终于可以上手了。实话说,这一步步熬过来可真不容易。
问:如果给后辈寄语,想说什么?
答:作为前辈,我希望年轻一代律师能够好好地利用现在接受到的良好熏陶训练,多去了解和请教一些有经验的前辈,对如何做好文案,如何做好诉讼、非诉讼工作以及档案怎么整理等,都要用心学习,因为律师工作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很多操作层面的事,要在实践中学。
我的体会是能于逆境中生活的人都有这么几个因素。
其一,本身就是骨子里勤奋向上的人,不甘平庸,想着读书的确可以改变命运,所谓“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不是说非要当将军宰相,但男儿都应当自立自强,无论现状如何,都应立志能够有朝一日出人头地,改变自己的命运;
其二,作为一个男人,要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给家人安全感,给他们坚强的可以依靠的肩膀;
其三,就是机遇,当有好的平台、好的机会的时候,不要过于犹豫而错失,做决定就要果决勇敢一些;
其四,要肯吃苦,就好比我做电视节目,录制十分辛苦(有时录制一期节目要耗时八九个小时),没有周末,但也是一步步坚持下来了。
问:律师成了公众人物,有压力吗?
答:目前我们国家的法治环境,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而我们做好能做的工作,就是对推动法治进步最大贡献。如果整天怨天尤人,于事无补。
作为公众人物,可以去谏言,问题提出,还要有建设性的意见。批评骂人谁都会,你怎么去改进,怎么去推动,这是我觉得我们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个法律职业人士,更多要思考的。
比如最近我参与的一档节目《向前一步》,可能大家都注意到了,北京市委、市政府给予了高度表扬。那么实际上通过这个平台,要给大家灌输“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处理问题原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坚持法律政策。那么对于一些有这样那样想法,一时想不开的群众,我们要尽最大努力去解读法律、解读政策。
我总说,电视机后面有多少法官,有多少律师,多少同行看着我?这么多年,能在这个位置坐得住,没有一定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恐怕坐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