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24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
同安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同安区2024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土地征收的请示》(厦同政〔2024〕201号)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征收你区西柯街道吕厝社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86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586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你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你区和资源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五、你区要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信息变更,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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