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逐渐提速。继首批6个省市启动试点后,第二批12个省份试点也将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届时,全国试点改革省份将过半。
上海是司法改革的先行地区,如今已经启动人员分类管理,制定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完成231名法官助理、58名检察官助理的选任。
司法改革上海试点
8家法院检察院试点改革
在检察机关工作了15年的奚山青,如今是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主任检察官。从公诉处副处长的岗位变为主任检察官,让她少了很多审批等行政工作,回归到办理案件的“老本行”。
奚山青和张敏是上海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者”,也是上海乃至全国检察院、法院中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上海市委政法委称,8家法院、检察院的试点结束后,今年3月起,有望在上海市法院、检察院全面试点。
【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表示,上海的改革经验既遵循司法规律,又符合当前国情下的改革实际,可以为第一批试点的其他省市和第二批试点省市参照借鉴,“上海经验”可以在其他17个省市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逐步推广。
案件质量责任追究
检察官法官办案终身负责
2014年7月,上海市正式确定改革试点方案不久,上海二分检公诉处副处长奚山青被任命为主任检察官。
奚山青在检察机关工作了15年,从业务骨干晋升到公诉处的领导岗位,期间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和全国优秀公诉人。
上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任命的250名主任检察官,分布于各试点检察院的公诉、侦监、金融、反贪、反渎等部门。主任检察官的角色类似“项目小组组长”。每名主任检察官带领两名以上检察官和若干检察官助理,组成一个办案组。每个办案组都有自己精通的领域,办案实行专业化分工。
据介绍,目前上海全市检察官共有2884人,包括1738名检察员、1146名助理检察员,占检察机关工作人员65%。据测算,上海市5年内各类检察人员共退休将近700人。按照改革方案中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分别为33%、52%和15%的比例,预计3年至5年后,上海市的检察官数量将压缩至1800人。其中,主任检察官将不会超过检察官总数的1/4。这意味着,改革后,上海市的主任检察官约为450人。
“这450名主任检察官都是办案能手,是办案的主力军,他们将带领各自的团队更专业地办案,从而极大地提升办案质量。”该负责人介绍,上海市将对检察官,尤其是主任检察官的办案质量进行定期考评,考评和评查的结果将作为登记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而主任检察官并非终身制。按照目前的方案,主任检察官任期4年,任期最多为两任。一旦在考评中发现办案质量出问题或存在违纪违法等情况,检委会会免去其职务。
此外,上海市检察院对检察官实施“谁办案、谁负责”,检察官将对其所办案件的质量终身负责。这意味着,如果出现案件质量问题,即使不在检察官岗位也会被追责。
上海市高院司改办主任张新称,目前对所审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做法,也会在上海试点法院中施行。上海市高院正在研究确定哪几类情况适用终身追责。目前,上海法院系统的一个共识是,违法审判案件必须终身追责。
陈卫东认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去行政化”。案件不用层层审批,一方面解决了办案审案检察官、法官没有决定权的尴尬,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检察官、法官权力过大,从而影响公正。
让检察官、法官真正办案审案是本轮改革的关键,但同时一定要从制度上约束减少可能出现的不公正案件,因此对检察官、法官所办案件的质量终身负责是切实可行的做法,对检察官、法官会有很大的震慑力。
司法人员分类改革
法官检察官助理明确晋升路径
2012年9月,张敏进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主要工作是负责立案审查调研。2014年6月,张敏被安排到闵行区法院民三庭任书记员。同年9月,张敏被任命为法官助理,成为闵行区法院99名法官助理之一。
张敏坦言,和书记员工作相比,法官助理的工作复杂了很多。“法官助理的工作很繁杂,要做好开庭前的所有准备工作,案件多时还要在法官指导下承担法官的部分工作。”张敏说,有时会觉得自己有点像“法官”。比如,一些事实清楚的案件,她在向法官汇报后会担任调解员,“简单的案件,就在庭前帮助法官做调解,免得占用过多的司法资源”。
在她看来,法官助理承担的工作多了,责任也重了。
2014年9月,上海二分检的书记员柏陞阳被任命为检察官助理。这名“85后”小伙子大学本科毕业后曾当过两年律师,拿到律师执照不久应聘到检察机关工作。
柏陞阳有一个梦想,他希望自己能够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维护正义。然而,当了3年书记员的他,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他被纳入新的检察官助理行列。这意味着,5年内,他很可能无法担任公诉人出庭。
无法担任检察官并没有让柏陞阳失落。他说,目前经验还不够,需要继续历练,而检察官助理可以让他在检察官指导下学习各类调查取证和公诉的知识,对以后晋升检察官非常有信心。
实际上,柏陞阳的信心源于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晋升明确了路径。
一般来说,上海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任满5年,就可以择优选任为法官、检察官,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薪酬职业保障制度
检察人员薪酬改革方案正在报批
记者获悉,“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方面,上海将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健全检察官依法履职的薪酬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
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施伟东称,一个地区的法官、检察官的薪酬水平,应该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同时也应跟法官、检察官在社会上的地位相适应。这是上海设计法官、检察官薪酬制度一个重要的指导。
上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检察人员薪酬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深入调研,既要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检察官的职业待遇,与改革后检察官承担的压力与责任相一致,又要兼顾其他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保持相对平衡。
“人财物”统一管理
基层法院检察院预算市财政直管
“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推动司法“去地方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上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施伟东透露,在讨论“人财物统管”时,上海担心如果人财物统一由省一级高院或检察院统管,可能会加剧系统内部的行政化,这与改革的指向相悖。上海经过研究认为,本轮司法改革人财物的统管不能简单地套用,需要实现更多的平衡性。
为此,在“财物”统管上,上海市把所有基层法院、检察院统统调整为一级预算单位,由市财政局直接管。土地、房屋、办公用地等由市财政局、计管局直接管理,这样可以保证在财物的统管上,基层法院不会受制于上级法院。
对于“人”的统管,上海市通过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分级任免的制度来实现。先由遴选委员会统一提名,后由党组审批。通过审批的基层院提名人员,由基层院所在区人大任免,上海市高院、中院的人员由市人大任免。
施伟东表示,上海的这一模式不仅在中央得到通过,也得到了很多地方的认同。
马怀德非常认同上海的这一做法。马怀德称,本轮司法改革最难的一个问题就是“人财物统管”。中央提出“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管”,目的是“去地方化”。但是如果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在摆脱地方后上收到省级院,这又会出现法、检系统内的“行政化”。
上海很巧妙地处理了这个问题,把“财物”和“人”进行了区分,“财物”由市财政部门管理,“人”由省级院提名同级人大任免,这实际上实现了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管理的制衡,既“去地方化”,又避免了系统内部的“行政化”,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