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建宁路司法所收到一面写着“春风化雨暖人心,真情矫治塑新生”的锦旗。
李某因犯罪被判处缓刑,在建宁路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期间,司法所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了解其思想情况,关心其生活和工作状况,向其普及法律知识,进行心理辅导,让他能够端正态度,积极接受社区矫正,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李某在矫正期间表现良好。
李某的父亲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紧急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并逐步稳定了,李某在陪护其父接受治疗期间,司法所每天都与其保持联系,关心其父的病情并叮嘱李某要安心照顾父亲,要遵守各项规定。
今年矫正期满后,李某向司法所赠送锦旗并表示,社区矫正不仅是对他过去行为的惩罚,更是一种教育和挽救,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矫正期间对他的关心尊重,平等对待,使他度过最艰难的心理转变期,并逐步改正了自己的错误行为,重塑了人生。他感谢司法所给予他的关怀和帮助,特别是家庭遇到困难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支持让他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他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积极地工作生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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