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市政法委法治建设总结,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认真组织开展法学研究
(一)广泛宣传自治区法学会的论文征集活动,号召大家积极参与。接到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征集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和首届广西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大力宣传和动员广大法学工作者参与到活动中来,全力配合自治区法学会的论文征集工作。
(二)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活动。就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建设和平安建设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先后深入公、检、法、司等部门和乡镇实地调研,搜集了第一手素材,对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抓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强化宣传阵地。主动联系政法委、综治办、610办、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活动,利用圩日或民俗节日上人员聚集性强、人流量大的特点,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广泛宣传安全防范和平安建设知识,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守法用法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二)抓好流动宣传。为了做到群众不用出家门也能学到法律知识,驾驶法律流动宣传车广播法律法规知识,在各街道上巡回宣传,群众能仔细地听着法律法规知识解答。据统计,共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受教育群众数万人,切实增强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三)结合重大节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结合重大节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板报横幅、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居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在社区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三、积极广泛发展会员
区委政法委召集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司法局等分管领导,认真传达了市政法委文件精神,要求在本系统、本部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等法律工作者积极入会。同时,为使会员具有广泛代表性,政法委及时与区人大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取得联系,邀请法学工作者和法律界人士入会,重点吸收我区从事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学工作、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学研究能力的人员。自1月27日成立至今,法学会共发展个人会员65名。个人会员中,法学法律专业的25人,占38.4%;研究生学历的4人,占6.2%,本科学历的50人,占76.9%,专科学历的11人,占16.9%。会员构成具有几个特点:组织覆盖面广。会员来自区政法系统、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乡镇街道办和企事业单位。既有从事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者,又有从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工作者。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区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并听取了政法委筹建XX区法学会情况汇报,决定成立法学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政法委代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核定法学会机关编制2名。这为XX区法学会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
五、提高调研水平,增强咨政建言实效
县政府:
*年1月10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法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公、检、法、司四长以及市级公、检、法、司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代表。会议结束后,市司法局紧接着召开了由县司法局长和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
一、会议主要精神
传达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平同志作了题为《服务第一要务,落实第一责任,为建设“平安商洛”实现突破发展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下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司法行政工作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年的工作,安排部署*年的工作。会上对*年司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情况进行了通报表彰,我县有7个先进集体奖,有8名同志受到了省市的表彰奖励,其中县司法局被市综治委、市司法局表彰为矛盾纠纷排查先进单位、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单位、信息调研先进单位。签订了*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市司法局长金喜善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明显。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律师法律服务等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以“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入抓好五类人的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以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法律服务市场得到净化,法律服务质量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有较大突破。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创佳评差”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会议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经费因各种原因在基层落实情况很差,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改革前进的形势。这些问题的存在都需要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中逐步解决。
会议安排部署了*年司法行政机关的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平安商洛”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要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二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组织领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制度责任到位”的要求,实行“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的“三包”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要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继续引导和支持全市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参与处理涉法突出问题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一要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围绕我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团结稳定、加快发展两大主题,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二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三要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市政府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一要科学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奠定基础。二要在抓好全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要围绕以创建“平安商洛”为目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制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对重点行业的抽查抽考工作,不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四要继续活跃法制宣传形式,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加强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报道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五要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夯实司法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一要着力解决好一些地方对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精神状态不佳、缺乏创新意识等问题。二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和司法行政基层业务建设,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群众解难。三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领导,实现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整体推进。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今年,全市司法行政队伍要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目标,重点抓好思想道德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我县贯彻意见:
(一)建议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半天(可就全县政法会之机),总结过去工作,安排*年工作,表彰先进,请县委、政府主管领导讲话。
(二)建议在3月份召开一次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包括村、组调委会主任、各乡镇司法员、乡镇主管书记。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全县*年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安排*年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全县好的调委会和调解主任。
三、需要提请政府研究的问题
(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应确实落实调解经费、县级按全县总人口的人均0.10元,乡镇按辖区总人口人均0.20元,分别列入县财政预算。
一、深入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程序和流程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健全考评机制,努力推行网上办案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努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公开、不文明等问题,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2、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执法巡视、案件评查和执法评议制度,组织开展刑讯逼供、乱收费乱罚款、执行难等问题专项整治,及时清理涉法涉诉积案,开展听庭评审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开展公正司法示范点创建活动。
3、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实现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和公共事业领域办事项目充分告知。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网络问政情况的督查,畅通监督渠道,实现阳光行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
4、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执法考评、基层执法评议等工作,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各项行政事务的能力。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切实解决“出庭不出声”问题,继续保持出庭应诉率100%。
二、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5、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着力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努力实现“应评尽评”和“真评实评”。
6、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新框架,重点加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新形式、新方法,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基层行业协会在基层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7、推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健全依法处理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集中清理疑难积案活动。深化大调解工作,扩大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调解覆盖范围,坚持调解优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全面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8、深化法治乡创建活动。加快乡域法治化进程,按照提高质效、树立品牌的要求,完善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核程序,推动法治县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9、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拓展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努力建设覆盖城乡方方面面的民主法治实践平台。
四、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0、全面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强化法治文化引领作用,重点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全面建立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公务员任职法律资格考试制度,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进一步拓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1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街区、场馆等文化阵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积极创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影视、书画、文艺、动漫等作品,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五、积极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13、启动法治维权中心建设。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为切入点,紧扣维权主题,落实法治惠民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法治惠民常态化。在卫生局、人社局等单位建立相应的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维权中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14、加强基层执法司法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基层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从工作实际出发,以便民为根本,以服务为目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便民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六、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5、加大领导力度。各村居、各部门要将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部署工作中强化依法治政理事的意识,并把法治建设纳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视察、检查和评议。
会上,县司法局局长陈黎明作工作报告。他说,去年县司法局为有效化解金融危机,在全县开展了“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其成效显著,为企业在金融机构中挽回经济损失865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750万元;我县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卓有成效,去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577起,成功调处4406起,成功率达98%;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大,全县共有河洲等17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基本竣工,5个所正在筹建中;置帮教工作得到加强;干警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去年县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第二名。
会议要求,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以“五五”普法验收为重点,突出抓好“县渔鼓与法同行”系列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教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依法办事窗口单位”创建工作;二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强化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为重点,认真组织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法律服务队伍整顿工作;四是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执法管理、执法监督;五是以服务发展大局为重点,努力做好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
会上,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大会对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各乡镇司法所长向县司法局长陈黎明递交了年司法工作责任状。
县政协副主席向德元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者要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帮助群众化解矛盾;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素质,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市司法局概况
市司法局于1980年12月1日成立,2005年12月对镇(街办)司法所收编直管,内设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得到不断充实增加;目前,市司法局内设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和法律援助中心6个科室;下设9个派驻司法所、1个直属公证处;监管法律服务机构8个,其中:律师事务所2个17人,法律服务所5个26人,司法鉴定所1个4人。我局现有司法行政编制47个;其中:领导职数4人;实有在编司法行政公务员42人(机关19人,司法所20人,公证处3人),缺编5人。市司法局主要职能目前有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管等。
我局坚持围绕职能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老干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党建、群团、工会工作在全市领先。全系统除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组织关系挂靠在镇(街办)外,现有党支部4个,党员36名,市政协常委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名。
我局最近几年发展最快的是镇(街办)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我们以2005年镇(街办)司法所收编为契机,以司法所建设为龙头,夯实基础,延伸村(社区)职能服务的触角,全面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前,全市9个司法所达到了省“一所三中心”建设标准,创造性地实现了“六统一”,即:司法所统一结构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文书档案、统一人员着装、统一公务车警用设施配置,所平面积292㎡上,现代化办公设施日臻完善,职能作用日益显现,形象得到树立,受到了省市的肯定,年迎接了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先后有10多批次县市同行前来观摩学习。
二、关于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和“两市一极”建设,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司法行政“五大行动”(矛盾纠纷化解“和谐使者”大行动,法制宣传“与法同行、服务发展”大行动,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光明之路”大行动,“岗位练兵、阳光执法”大行动)落实为切入点,精心组织,重点抓了六项工作。
(一)竭力夯实基层维稳工程,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以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受案率、调成率、满意率“三提升”,民转刑、非常访案件和“三下降”的目标,落实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大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市9个镇(街道)、198个村、16个(社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小组1980个、民调中心户3481个,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243人。二是全面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成效。加强调解员队伍培训,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工作热潮,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调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到市政法委充分肯定。三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攻坚行动。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集中排查攻坚调处制度,促进源头维稳。元至9月,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645起,调成率98%,预防13件191人次,防止民转刑2起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2起2人。
(二)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推进了“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体制。发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作用,开展了法治建设的启动准备工作。二是制定了--2015年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筹备了“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制定了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三是全面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作用,开展了声势较大的“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对象普法成效突出。元至9月,在机关举办公务员法制讲座225场次,在农村(社区)开展侵权责任法和调解法知识巡回讲座760场次,在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80场次,全市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26万份。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层基础建设仍较薄弱,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装备水平与司法所建设的要求和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调解工作指导力度不大,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三、需要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
今后,要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激发其服务“两市一极”的积极作用,尚需市政府继续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大人财物力投入,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环境。
一是解决局机关业务房建设问题。我市是目前市3个无独立办公用房的县市区司法局之一。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要在三年之内完成县市司法局机关业务房建设,明年是最后一年。我局于年开展业务房建设国债项目申报工作,今年初被纳入国家建设规划,司法部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划拨土地,并给予资金配套、税费减免”。需要市政府划拨建设用地,并解决一定资金,以抢抓时机在最后期限之前开展业务房的建设。
二是提高最低工作保障经费标准问题。年省财政厅、司法厅联合发文(财行发[]105号)明确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经费(不含业务项目经费)要按人平2.1—2.4万元的最低工作保障标准落实”,“以后要逐年进行调整,保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的合理增长”。年市政府按人平2.1万元的标准落实了我局工作经费。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级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各项业务任务加重,迫切需要市政府对最低保障经费标准进行提幅,按人平2.4万元的标准落实我局工作经费。
三是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问题。法律援助工作自年被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政府民心工程,省市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数逐年都有增加。由于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硬、要求高、成本大,我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左右,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00件左右,需要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一、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工作全面落地
二、广泛开展规范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一是XX团市委组织XX分深入社区、学校,开展青少年和学生自护宣传教育。现场布置急救培训道具、播放安全教育视频,讲解五防安全知识和急救知识,引导青少年现场参与模拟心肺复苏,亲身参与,以最直观的方式将安全教育寓教于乐。二是组织XX、XX共同开展了主题为“呵护青春·筑基未来”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深入社区举办《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另一方面深入学校开展禁毒知识、防校园霸凌、反电信诈骗等法治讲座。三是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新方式,与XX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XX大学团委等单位联合举办了XX市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XX大学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全市历年共累计5000余名师生观看过比赛,赛后很多师生纷纷表示很喜欢这种普法形式并希望多参加此类活动。
这是福建省委尤权书记在充分肯定福鼎市人民法院深入基层执法办案,和司法助力扶贫所取得的成效后,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马新岚院长向全省法院系统发出的学习指示。
福鼎法院积极探索以赤溪村为试点的司法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以“四入村居”工作法为核心的“赤溪模式”,同时还得到了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陈冬书记,以及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罗雄院长等领导的高度肯定。
中国扶贫第一村诞生“赤溪模式”
太姥山上旖旎风光、山下炊烟袅袅,犹如一幅自然和谐的绝美“画卷”,这里就是闽浙交界的福建省福鼎市。
“闽东小武夷,闽海之蓬莱”,赤溪村自古有着如此美誉。赤溪是一个少数民族村,村民基本上都是畲族;因为十分贫穷,所以也被称为“中国扶贫第一村”。福鼎法院从早期开始,派出一拨又一拨工作队,到畲族群众家中、田间地头送惠农政策、送致富信息,宣传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宏伟蓝图。
在工作队的不断努力下,便民服务网络在该村逐步构建起来。在服务扶贫工作全面展开的条件下,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从而助推基层组织服务管理功能进一步加强,使该村脱贫致富纳入法治化轨道。
2013年12月,福鼎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赤溪调研中,要求设在当地的白琳法庭全面对接扶贫工作,为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保驾护航。福鼎法院这一“司法助力扶贫”的思路和举动,是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率先提出的。该院同时也希望这种以服务农村发展为宗旨,以“四入村居”工作法为核心、“四位一体”便民服务网络为载体的“赤溪模式”能推广到全市其他乡镇。
便民诉讼入村居和谐之风拂大地
赤溪村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民众法治意识淡薄,出现矛盾纠纷呈增多趋势。但赤溪村山路蜿蜒曲折,进山难出山也难,群众到市里诉讼需要在绵延的山间往返上百里。为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白琳法庭在赤溪村设立法官工作室,派出“乡村法官”,一周来一次办案点,开展执法办案,矛盾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民意沟通等工作。
目前,赤溪村基本形成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及“源头预防、多元调处、息讼宁人”的良好局面。2014年赤溪村涉讼案件仅为1件,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和谐赤溪”、“平安赤溪”已见雏形。
查明案情入村居矛盾化解在初期
邻里街坊间矛盾时常发生,村头田地里纠纷也不少见。尤其是农忙季节的争水、争路、争农机器具;秋冬交替农闲季节时的建房、农作物储存、宅基地等纠纷更是屡见不鲜。
“证据收集是最难办的事,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证据问题成为‘死案’,不能仅凭当事人的一纸诉状和几张嘴皮子就作出判断,这样不能让人信服。”白琳法庭张开建庭长说。
那么,问题该怎么解决呢?白琳法庭的法官们转变司法观念,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在当事人无法举证时,法官主动入村查明案件事实,就地调查取证,就地调解,及时执行,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村居联络员成法官好拍档
2012年以来,白琳法庭共举办联络员培训班4期,培训人民调解员123人次,现场指导案件调解38次,联络员排查、调解纠纷25件次,协助法院调解民事案件3起,联络员大多成为法官当之无愧的好拍档。
随着“无讼建设”的推进,有事找法官、有事找联络员,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已经成为赤溪群众的一种思想观念。
服务发展入村居带领群众奔小康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30年前的赤溪村还是一个穷困的小山村,而如今却华丽转身,蝴蝶坪、杜氏生态农庄、生态峡谷探险……一个个生态休闲项目落地开花,使它成为环太姥山旅游发展的新聚宝盆。
在扶贫活动纷纷开展的过程中,法院虽然不直接参与经济发展决策和建设,但是紧跟地方经济发展步伐,利用法律视角,助推赤溪扶贫转型加速前行。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全面发展,为我区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认真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将“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辖区单位”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在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案件质量、狠抓办案效果上下功夫,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
(一)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始终突出一个“严”字。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严格依法加强批捕、工作,加大打击力度。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多发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如将“村霸”张某抢劫案等一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在社区公开开庭,当庭宣判,震慑了犯罪,维护了一方平安,群众拍手称快。严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从严打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606人,3364人,法院均做有罪判决。不批准逮捕176人,不35人。其中,批捕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抢夺、绑架和故意杀人六类多发性案件犯罪嫌疑人2134人,1785人,分别占批捕、人数的59%和53%;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9人,148人。
——严把案件质量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正确把握逮捕、标准。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案件质量抽查评比、法律文书检查等活动,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涌现出一批精品案件:如办理的朱某某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百件优质案件。
——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或有从宽情节的犯罪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同时在附条件不方面做出有益尝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对226件489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专人办理,实行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对一起7名在校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在我院主持下,召开帮教座谈会,家长、学校和学生签署帮教承诺书,依法进行了从宽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在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上,始终抓住一个“强”字。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增强办案效果。
——强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大力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积极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8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9人,其中大要案53人,占立案总数的56%,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0多万元。强势查办社会热点、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城中村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严厉查办涉农职务犯罪14人,促进了我区大规模城中村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不断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围绕关系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和领域,积极进行个案预防,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活动200余次。送法下乡,在全区35个自然村(社区)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无偿发放我院编印的《农村基层组织廉政教育读本》和《治理商业贿赂综合知识答疑》两本书,共计2300余册,为村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预防工作触角不断延伸,在航建集团建立了辖区首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以此为平台,积极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帮助完善制度管理,大大提升了建站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在依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上,始终把握一个“准”字。力求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准确到位,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努力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侦查监督工作找准着力点。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在监督有案不立的同时重视对违法立案问题的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3件161人;注重对“在逃人员”、“另案处理人员”的监督,依法纠正漏捕181人。
——审判监督工作准确到位。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5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46次。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增强监督效果,追诉漏犯21人。为加强对司法裁量权监督,积极探索适用量刑建议制度,时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472件案件提出刑罚适用建议,法院均已采纳。
——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采取得力方式,准确进行监督。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线索3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7件;对经审查法院裁判无误的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把握标准。对1118人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严格羁押期限监督,对所有在押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及时纠正超期羁押。协同看守所、武警开展安全大检查30余次,确保监所稳定安全。持续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活动,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和监管秩序。我院驻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注重服务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
——查办涉及民生案件。针对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存在的严重危害人民生活的案件,积极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11件,制造销售伪劣食品案2件,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类案件24件,确保群众的健康安全不受侵犯。该项工作得到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市做了经验介绍推广,我院也获得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先进单位。
——制定便民措施。控告申诉来访接待工作时刻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细心完善便民措施。建起了多功能接访大厅,开通了网上举报系统和视频接待系统,方便了群众的举报、申诉活动;为方便联系群众,我院在辖区9个街办挂牌设立“检察服务站”,服务群众,接受举报,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的宣传站;推进检务公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社区群众来院,了解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445件,接待群众来访1432人次,检察长接待215人次。为此,我院连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开展法制宣传。以“五五”普法工作为平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推动依法治区进程。制定了我院《“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深入辖区街办、城中村、社区等开展法律宣传260余次,散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
为增强宣传效果,我们还成立了女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和青年检察官法律宣讲团,采取文艺表演、演讲、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检察工作,提高公民法律维权意识。大力开展举报宣传,每年集中进行一次“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廉政文化巡演以及开设广播电视专栏等,营造举报宣传的强大声势,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
三、锐意创新进取,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努力创新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办法,着力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工作亮点。
——全面推行“数字检察”建设。我院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目标,确立将“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倾力打造数字检察”作为我院的特色工作,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办案、组织、指挥、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各个工作环节,深入推进网上办案办公、运用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档案目录微机检索查询等工作,大大促进了我院各项检察工作高效、规范和精细化运行,带动业务建设和队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获得省3A级认证,院机要室被省检察院授予一级标准密码机房。
——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新思路。制定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联系制度》和《化解社会矛盾社区联络员工作制度》,在辖区各社区设立化解社会矛盾联络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区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案件范围、基本原则、管辖与期限、调解程序等,增强了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大大促进了刑事和解案件数量和质量的提高,目前已成功办理此类案件9件,案件当事人均表示满意。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加强案件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保证我院涉检案件零基数。
——不断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出台我院《工作流程及业务标准》,对照高检院下发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对办案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流程办案,并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大大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建成了规范化办案区,所有自侦案件全部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杜绝了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现象,确保了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和案件的高质量。探索建立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制作了《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案件登记表》,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695件,对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紧紧围绕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要求,规范人事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完善考评机制,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检察工作取得优良业绩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一)以打造“四好班子”为抓手,狠抓班子建设。一是加强班子
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中心组”政治学习制度,统一思想,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班子组织建设。修改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等,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班子,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强班子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深入一线了解和掌握业务工作运行情况,班子成员统筹全局、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四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开好民主生活会,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增强了凝聚力。
(二)以提高政治素养为根本,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抓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中心环节和根本举措,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满意政法”等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检察工作和队伍的政治方向。二是抓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有500余人次接受了岗位培训;积极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有2人在省检察院举办的公诉人论辩赛上取得优异成绩,2人获得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称号。组织干警认真研究《刑法修正案(八)》,吃透立法精神,准确批捕了全市首例金额不足1000元的扒窃犯罪案件,该案被新华网、《晚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三是抓干警继续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先后有6人取得硕士学位,10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7人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
(三)以机制优化为手段,激发干警工作热情。一是引入竞争机制。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公开选拔27名年轻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二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完善了科室、中层、干警三级考核管理制度,对科室和干警的工作、学习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先后有176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19人次立功,极大鼓舞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四)以文化育检为契机,塑造和谐氛围。以“正确的思想引领人,规范的机制造就人,科学的培训拓展人,和谐的氛围凝聚人,优异的业绩彰显人”为主题,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成立了院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组织参加运动会、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向灾区捐款、扶贫帮困活动,举办干警摄影展,活跃了机关生活,陶冶了干警追求高尚生活情趣的道德情操。
(五)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促进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院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建立干警执法廉政档案,完善执法绩效考核机制。认真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违规使用警车和违反禁酒令情况检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检查等专项活动,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五、坚持宪法原则,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忠实执行宪法的重要体现。我院坚持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的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五年来,我们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向区人大代表通报每年的检察工作情况,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侦查监督、公诉工作开展情况等专项检查。虚心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接受代表的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12件,均能够按时予以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2009年换届选任了10名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31件,有效规范了我院自侦案件的办理。以上措施,确保了检察权的正确实施。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检察院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期间,我院检察业务得到长足发展,基础保障得到有效改善,队伍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整体形象得到较大提升,取得了一系列优异的成绩,受到区级以上表彰82次。2007年,被省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集体;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07年和2009年,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08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008至2010年三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0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同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这一检察系统最高荣誉,省委书记赵乐际亲切接见了我院党组成员,省市检察院和市政法委分别做出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这些成绩,是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五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检察人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执法办案还需进一步规范,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完善,人少案多的矛盾仍然突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将是我们抢抓机遇、更具挑战、高要求发展的五年,也是我院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向更高目标奋进的时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区委十二届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以人为本,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执法为民,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狠抓队伍的执法能力、规范化、纪律作风及廉政建设,高点定位、注重实效、重点突围、真抓实干。牢牢把握立检为公、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强化团结奋进、勇争一流的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能,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要更加注重学习,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服务大局上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突出检察工作服务辖区经济发展职能,加大工作力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监督法及实施办法,完善代表联络工作制度。更加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以党建带队建,狠抓班子建设,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引领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大规模教育培训为抓手,以严格的制度管理为保证,大力加强队伍的素质教育、能力培养、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四、狠抓业务工作,在案件质量管理上下硬功夫、求实效。首先,确立“弱项做强、单项突破、整体求进”的工作思路,把以往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弱项逐步做强,实现平衡发展。在此基础上,要找好突破口,将某一单项工作做精做强,以此带动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其次要在科学地安排调配警力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实战培训,提升整体综合能力;第三,要切实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培养出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业务领军人物。
**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集中清理和
实行旅店式挂牌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计生局、区工商局、区地税局、区城经办:
一、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各街道办事处成立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主任、劳保所长、民政所长、工商所长为成员,负责整个清理工作。
二是各社区成立清理工作小组。由驻居干部任组长,社区书记、警务区警长任副组长,其余民警、劳保站工作人员和居组干部为成员,负责对本辖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拉网式彻底清理,搞好登记和梳理归类归档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公安部门负责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督促出租房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协助开展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各级综治办负责指导各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和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整合各种治安防范力量。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各部门开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社区建设。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抓好居(村)民委员会的治保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助公安部门完善社区治安网络建设。
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部门负责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备条件的暂住人口管理机构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代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取缔非法房屋中介机构。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出租房屋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应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时,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定期通报给房地产管理部门。
三、步骤及任务
整个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6日—6月15日)集中清理。目标任务: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分组,依托居民小组长、治安积极分子,突出重点,逐房清理登记。通过清理,做到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情况清、底数明,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达95%以上,逐一与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暂住人口登记率达90%以上,办证率达95%以上,登记项目填写规范准确,同时要将采集的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与违法犯罪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对无合法有效证件或可疑人员及时发函调查,从清理中发现和查处一批违规违法犯罪人员,抓获一批网上在逃人员,依法处罚一些违规违法的出租房屋业主,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第二阶段(6月16日—6月底)总结挂牌公示。其任务是:对辖区出租住房、流动人口情况进行旅店式挂牌公示,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落实日常工作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讲究工作方法
一是对违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人员,要大力宣传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明确了国家不但不会废除流动人口管理,反而会进一步加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既是社会管理的需要,也是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需要,消除流动人员的模糊和错误认识,增强其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五、组织保障到位
六、建立长效机制
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局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23位行风监督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通过江宁电视台、简报、电子屏幕、标语口号、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行评氛围,扩大行评的知晓率。通过公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
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3、扎实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教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对20余名户籍不在我区或是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成效明显。今年,上峰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表现良好,由司法所建议,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利减刑,经过公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司法所对2004—2009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漏管及重新犯罪。同时,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居民户口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低保条件的与民政部门协调纳入低保,并与开发区一钢管租赁企业签定协议,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排4名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