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作为浙江省律协刑委会课题之一,由本所主任徐宗新、律师助理孙立波执笔完成,已公布在《浙江刑辩网》,现在本所网站公布。
一、2009年我省总体刑案态势
二、2009年我省刑案特点综合分析
(一)传统型犯罪依然“占据半壁江山”
(二)反贪腐成就显著,但防腐形势依然严峻
(三)青少年犯罪人数激增,令人堪忧
(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频发
(四)网络介入刑案,司法部门遭受前所未有的舆论挑战
(五)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现象突出
三、启示和展望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犯罪预防,有效降低刑事发案率
(二)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刑事专业化建设,提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的专业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改善社会形象
刑事办案人员的专业化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刑事专业化建设内容包括公安刑事侦查专业化、检察工作专业化、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化和刑辩律师的专业化,就是要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刑事侦查员、检察官、法官和刑辩律师队伍,进一步细化专业分工,侦查人员、检察官、律师和法官应当具有共同法律学识背景,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大力提升专业技能,保障法律执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刑事司法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刑案处理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四)政法工作网络舆情科学应对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五)要加强对新型犯罪的研究和理论储备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犯罪形态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所发生的各类犯罪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犯罪形态,以证券、期货犯罪,洗钱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计算机犯罪等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在一些传统型犯罪中,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利用高科技进行盗窃、诈骗的犯罪案件也屡屡发生。基于现实的实践需要以及在理论上对于新型犯罪的研究不太成熟的情况下,加强对新型犯罪的应用理论研究和前瞻性探索显得尤为必要。法学研究理论部门应加强对新型犯罪的调查与研究,总结规律,提出防治的意见和建议。实务部门要提高对新类型犯罪与传统犯罪新手段等现象的警惕,加强总结,深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实证资料,以有利于新型犯罪的综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