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相对于线下购物,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外还有一个物流运输环节,一些纠纷就产生在了这一环节。市民鲁女士近日在某购物平台上购买了自己一直看好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看到搞活动,比之前便宜了500块钱,我就果断入手了,下单的第三天,快递就到了。”鲁女士从快递代收点取回自己的快递,拿回家后迫不及待地拆开了包裹,拿出了笔记本电脑。
“拆箱后,我发现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有一道划痕,遂向商家反映了该情况。但商家客服声称,快递已经拆封,完全存在因买家原因造成破损的可能,商家发货时商品完好,即便出现破损,也应该向快递公司进行索赔,与商家无关。”鲁女士感到非常气愤,“拿到快递后我看到外包装没有问题,就直接拆开了,这个过程也没有拍照和录像,因此商家就是不承认是商品质量的问题,但是我敢保证这不是我弄坏的。”
商品有瑕疵但是不影响使用,自认倒霉又感到憋屈,鲁女士询问张琨律师是否还有别的办法。
“网络购物,买卖合同是建立在商家与买家之间,发生商品问题,买家只需要找商家即可,不需要去找快递公司,是不是运输环节的原因导致商品破损需要商家与快递物流进行沟通。但是目前从你的描述看,你不能证明商品拆封时就存在瑕疵,这对消费者来说非常不利。”张琨律师建议鲁女士继续和商家协商,同时提醒鲁女士,“对于贵重物品,强烈建议在签收前先开箱查验,发现有问题时直接退回,切勿做签收处理。若商品已经签收,在开箱前最好进行一个全程录像以便固定证据。这样无论是通过平台维权解决或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至少买家手中有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网上一些五花八门的小零食吸引了一些年轻人的眼球,有时网友会买到过期食品或三无食品,市民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很多市民选择自认倒霉,也怕麻烦,觉得不值得折腾,但我们建议千万不要自认倒霉把东西扔掉。”冯林静律师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可先拿出手机,拍下购物凭证、过期的食品以及购物袋等,保留购物小票、截存网购记录。
问法案例
问题1
网购货物被冒领
该向谁索赔
律师说法: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当事人。丁先生以网购形式从某电子营销部购买商品,并向其支付了货款和运费,履行了消费者的付款义务,某电子营销部作为销售者依约负有向丁先生交货的义务。虽然某电子营销部已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发运,但在运输过程中,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送货时未验证对方身份信息,擅自将货物交由他人签收,某电子营销部尚未完成货物交付义务,构成违约,而丁先生与快递公司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因此丁先生应当向某电子营销部申请赔偿。某电子营销部应当先行赔付丁先生的损失,然后再向快递公司索赔。
问题2
付款时还是原价
问题3
商家承诺“假一赔十”
买到冒牌货如何索赔
律师说法:诚实信用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某网上商城为促销商品而承诺“假一赔十”是一种合同行为。徐先生决定购买该商品,买卖合同成立,该承诺连同合同其他条款对经营者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某网上商城向消费者作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应该依约履行。徐先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经法院指定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对手机进行鉴定,如果结果是手机为假冒产品,徐先生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问题4
可用“标快”却用“特快”
多花的快递费能否要回
市民陈先生在10月份时,准备给外地的朋友发一些青岛的冷冻海鲜。某快递公司快递员上门取货时,陈先生表示用“标快”发货就行,晚一天到货也不要紧。可快递员却说,根据公司的规定,冰冻海鲜必须用“特快”发送。陈先生就按照每件比“标快”多40元运输费的“特快”价格,将10箱海鲜寄出。事后陈先生在某快递公司的公众号上发现,冰冻海鲜完全可以用“标快”运输。陈先生询问律师,快递员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欺诈,自己是否可以要回多收的快递费。
问题5
在直播间购买抽纸
到货后发现规格不同
市民刘先生在看某网络直播带货时,发现其销售的抽纸很便宜,就下单订货了。收到抽纸后,发现抽纸的规格比正常的抽纸规格小很多,差不多4盒的量才能顶上正常的一盒。刘先生认为直播间展示的产品和实际产品差距过大,询问律师直播间的这种销售,是否可以认定为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