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天南京办公室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单荣誉奖项动态

2024年12月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材料初审、专业能力测试及履职评价等流程,公布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分级动态调整名单,北京浩天(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优异成绩成功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单。

自编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以来,浩天南京办公室承办了破产重整、清算及和解近百件案件,涉及房地产、食品、教育、物流、餐饮等众多领域,包括债务规模超10亿元的房地产清算及重整案件,所承办案件入选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2022-2023)。

浩天南京办公室始终秉承破产业务专业化、协作化及精细化的发展理念,以打造精品案例为办案导向,通过研究典型案例、参加知名高校、法学会及省市律协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充分做好理论知识储备,并从每个经办案件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未来,浩天南京办公室将持续深耕破产业务领域,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进一步提升破产业务团队的法律服务产品研发能力、学习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同时,积极加强与各地办公室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浩天所在资本市场与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中的综合优势,致力于为企业、投资人、及债权人提供“立体化”的优质法律服务,为打造向新而优的一流营商环境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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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炉!苏州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自2022年7月6日起,以下机构列为苏州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 一级管理人(排名不分先后): 1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3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4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 5 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 6 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 7 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BKE73I60514BT5U.html
2.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2019年8月13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南京市中院破产管理人名册》,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经过评选,成功入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 高朋(南京)视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准为立所根本,担任了南京地区数十家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承办了多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http://gaopenglaw.com/content/details14_1225.html
3.破产管理人制度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公开、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促进破产管理人忠实履职,推动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结合我市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实际https://www.njfy.gov.cn/BusinessEnvironment/yshj-7/e7081d11-0b03-43d8-8390-1410965c3310
4.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https://www.cgbchina.com.cn/noticeNewDetail.gsp?id=2520327
5.天达共和官方网站2022年11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了《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 管理人初审名册(2022年)的公告》,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入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截至目前,天达共和北京办、武汉办、南京办、西安办、杭州办均已入选当地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2年10月27日、28http://www.east-concord.com/xinwen/Article/ArticleList_20.html
6.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增补破产管理人的公告为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进一步充实管理人队伍,更好地打造营商环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精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管理人增补工作。现就管理人增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115223
7.邦信阳律师事务所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破产审判确保廉洁司法的十条意见》。意见主要围绕管理人指定及履职监督,管理人名册审查及档案管理、管理人账户开立及监管、管理人报酬确定及支付、法院人员与管理人交往等重点环节予以规范,旨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https://www.boss-young.com/newsDetail?id=b0a2d756-8c45-4b40-87d2-08dd07700d43
8.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竞争选截至2014年6月,长航油运尚未审结的诉讼案件9起,分别在北京、辽宁、南京。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各地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7/id/1337430.shtml
9.东莞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法院地址电话第一条本院对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分级管理。 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依照本办法担任相应类别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第二条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分为一、二、三级管理人,各级管理人依照本办法晋级、降级或者淘汰。 第三条本院将破产案件分为重大复杂破产案件、普通破产案件和小额破产案件三类。 https://m.360docs.net/doc/9a7943446.html
10.南京破产管理人协会网站协会管理人团队名单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国成律师事务所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钟山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浩天(南京)律师事务所 http://www.njpcglr.cn/unit_p7?type=all
11.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大 中 小] 摘要: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当有限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会出现破产管理人负责对破产财产保管、处理和分配等,同时也会成立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很多人在公司破产之后不知道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下面由来为您介绍二者的区别。一、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http://www.njlawyer.cn/doc/18116.htm
12.入台证办理的材料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4、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https://www.66law.cn/laws/7020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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