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28日至8月31日,市委巡察五组对福州市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1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一是统筹推进抓落实。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市文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市文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力传导抓落实。经2020年11月26日市文联第21次党组会审议,制定了《市文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同时,列出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牵头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于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市文联党组成员直接协调推进和现场督办。三是定期研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党组会议议程,先后召开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3次,对整改进度慢的责任人及时提醒督办。
(三)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先后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8项,形成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一部分: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理论学习不够到位。中心组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存在缺学漏学现象,有关文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未学习、未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部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未谈及意识形态工作,或缺少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剖析。
整改情况:
(1)市文联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今年将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做好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安排,结合实际抓好学习研讨,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实效。
(4)党组书记对文联2020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以及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内容严格把关,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中,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1)文联党组已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导权。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职责,切实加强文联阵地建设,带头严格执行“三审制”。
(2)及时更新官方网站动态,已核查更新单位简介等信息,核查更改网站中存在的文字、数据、图片等表述不准确的内容,适时更新文艺信息。同时加强与运营维护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丰富更新网站各栏目的内容。
(4)加强市文联新闻发布工作,及时调整市文联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联络员,并于2020年12月参加了福州市第十三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学习,已制定印发《福州市文联新闻发布制度》。
(1)注意收集舆情动向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加强对干部的督促管理,掌握思想动态。文联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三带头三亲自”,狠抓落实,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2)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3)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开展活动、会议时,做好分析和防控工作。
(二)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有力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2014年省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文联工作的意见》未全面落实;2018年市委要求文联系统深化改革的129项工作任务中,仍有33项工作任务未能按期完成。
(1)文联党组逐条对照2014年省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文联工作的意见》分析原因,落实责任,结合文联实际,制定目标任务,确保文联系统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落实“文艺人才千百十”工程,2020年11月举办了福州市文联系统“育青年”文艺骨干培训班,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发现和造就一批文艺人才,力争进入全省“文艺人才千百十”工程。
(3)推动“名家名作推广工程”工作,2021年选取若干福州籍艺术名家的作品在文联官网及公众号上进行推广宣传。
(5)将以协会换届为契机,指导市级文艺家协会修订协会章程,优化协会主席团、理事会结构,完善会员管理,建立主席团“年度履职登记制度”和会员退出制度等。
(1)结合元旦、春节、元宵、六一、七一、八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艺进万家、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等“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系列文艺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深入基层的文艺活动,引领文艺工作者自觉深入生活、在一线体验生活、激发灵感,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多“接地气”的优秀作品,并逐步将该系列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建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已于2020年11月开展了福州市文联系统青年文艺骨干红色文化采风活动。同时,在基层文艺工作者推优评先工作中适当向有基层实践经历的参选人倾斜,激励他们主动深入基层。
(2)加大文艺惠民、文艺扶贫工作力度。加强市县两级联合办展,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共与各县区基层举办8场次文艺作品展,丰富了市民的精神生活。强化基层文艺创作交流,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共开展了11场次创作交流活动,为基层文学艺术爱好者提供了良好的创作交流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加强文艺扶贫力度,2021年1月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服务活动,组织书法家义写春联活动的同时,向连江县长龙镇捐赠款项3万元。
(4)2020年12月组织开展了福州市第四届“茉莉花”文艺奖获奖者优秀作品研讨会,对8位获奖中青年作家的近期作品进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福州市文艺系统学术研讨水平。
3.联络协调作用不明显。引导文艺家和行业协会文艺精品创作的能力不足,影响力不突出。文艺工作联动不足,2020年未按要求开展每月2天的“会员服务日”活动。未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资助”基金作用,2015年设立的福州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率低。
(2)在福建省第九届文艺百花奖评选中,积极鼓励文艺家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参评,市文联从福州市茉莉花文艺奖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评作品30件。
(3)已制定《2020年10至12月福州市文联会员服务日安排表》及《2021年福州市文联会员服务日安排表》,2020年9月至今,坚持按照安排表开展会员服务日活动,加强文艺工作联动。
(4)加快2017年度福州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签约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巡察结束后,市文联立即对所有基金资助项目进行了梳理,加强项目的督察工作,对已经完成的《经典闽剧窦氏女》等3个项目予以结项并拨付资助款项18万元。其余未拨款项目争取在2021年12月前完成。
4.服务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下属协会的指导不够,普遍存在逾期换届问题。没有更新完善福州文艺人才信息库,人才队伍出现青黄不接。对所属协会管理不到位,2018年对10家协会开展审计,发现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开支管理混乱等问题,但未及时督促整改。
(2)对于福州文艺人才信息库不完善问题,结合协会年检工作和协会换届筹备工作,督促指导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开展会员核查工作,持续更新完善会员信息,提高注册会员比例。
(3)2020年11月,市文联举办了福州市文联系统“育青年”文艺骨干培训班,发现、吸收了一批青年文艺人才。同时,以协会换届筹备为契机,指导协会尽可能吸收青年文艺人才入会。
(4)针对“领军人才开发”、“青年英才培养”行动计划,2021年,市文联将举办青年文艺骨干专业培训班,强化各文艺门类中青年创作人才、新文艺群体创作人才的团结引领。
(5)市文联已于2020年8月制定《福州市文联关于规范和加强文艺家协会经费使用的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对市级协会经费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6)对于协会财务制度不健全,开支管理混乱等问题,将加强协会负责人的财务管理能力,建立协会经费使用内控制度,每年至少开展协会财务培训1次,拟成立福州市文联内审工作小组,加强协会财务管理监督,每年至少检查协会开支情况1次。
5.自律维权制度不完善。对文艺领域行业自律、行业维权、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缺乏主动性,没有建立从业人员道德监管机制、协会会员退出机制,尚未开展文艺类维权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
(1)市文联已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指示,引导下属各协会行业自律、行业维权方面开展的教育宣传。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文联法律顾问,已先后为下属文艺家协会会员审看出版合同、提供法律建议咨询6人次。
(3)着手制定协会会员道德公约,拟于2021年7月前完成并向市属各协会公布,并以此为基础面向各协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结合协会换届工作,通过修改完善协会章程逐步建立协会会员退出的机制。
第二部分: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工作作风不扎实。对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资助的项目,因调查评估不准确,造成项目落地慢、实际执行率低。
(1)市文联严格执行《福州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对扶持的文艺创作项目的可执行性进行认真、深入评估和考量。在基金申报方案制定时,加强对申报项目的调查评估力度。建立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前的审查机制,在入围数量、资助金额、申报主体、项目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2)加强福州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签约项目的执行督查工作,对照未结项项目的清单,每月至少与项目负责人沟通1次,了解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2月前完成所有项目。
2.规章制度不落实。制定的规章制度未有效执行,成为一纸空文,未按照《关于在福州文艺家之家开展文艺活动申报的暂行规定》,填写审批单和建立活动台账。
(2)2020年12月,结合文艺家之家的实际情况,按照市文联的要求,闽都文化研究院制定了《闽都文化研究院(福州文学院)在福州文艺家之家举办活动申报管理办法》,对在福州文艺家之家举办活动的申报范围、申报流程、活动要求和档案保存等做了详细规定。
3.跟进服务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文艺名家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倾听基层文艺工作者心声和诉求不够,没有积极协调解决各协会活动资金不足、项目经费拨付长期未到位等问题。
(2)市文联已按照《福州市文联关于规范和加强文艺家协会经费使用的管理制度(试行)》,2020年10月前已向11个文艺家协会拨付2020年度协会日常管理经费22万元。
(二)财务管理、资产处置存在漏洞
1.内控管理较为薄弱。稿费、装裱费等各类劳务支出均未形成规范的支付标准,存在廉洁风险。
(2)针对无明文规定标准,但已充分市场化,可实现市场价参照的劳务费支出项目,着手制定劳务费支出标准,待形成内部规范文件后,按内部规范文件标准执行。
(3)针对部分无法量化、价格化的艺术类劳务费支出,目前均采取“一事一议”确定劳务支出价格。由职能部室向专业机构或专家咨询该类劳务费支出的市场行情,党组会研究确定具体支出标准。
2.培训办班财务支出不规范。2016年开办鲁艺研修班,实际总开支超出财政预算。
(2)加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市文联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财务基本知识。举一反三,今后对所有的培训活动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不超预算运行。
3.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登记不规范、入账不及时、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1)立行立改,已将2020年5月寄存福州市博物馆的美术作品清单补充完整,对画框、樟木箱等固定资产完成入库登记工作。
(2)完善市文联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着手制定福州市文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未计入固定资产的资产录入资产目录。
(3)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系统内部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和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督查到位,每年针对重大固定资产至少进行1次盘点。
(三)下属集体企业监督存在短板
1.经营管理监督缺位。市文联年初未向下属企业东方书画社下达目标任务、年终未进行检查考核,对其设立经营部、对外投资入股等未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至于书画社经营不善。
(1)按照巡查整改意见,市文联不断加强对福州东方书画社的监督管理力度,并于2020年12月听取了东方书画社2020年工作总结以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已向东方书画社下达了2021年度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书画社监督管理制度,已督促书画社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3)福州市文联加强对东方书画社的运营状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年度经营发展策略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2.财务监管不力。历年来未对东方书画社开展审计,对其财务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发现,未按规定建立具体商品收支明细台账。
(1)已督促东方书画社完成库存商品的盘点工作,按规定建立了具体商品收支明细台账;并从原来的手工收支明细台账向电子化台账过渡,逐步实现电脑化统一管理。
(3)针对大额现金支付端砚、纸笔等物品采购货款问题,2018年以后,东方书画社已无大额现金支付采购货款的合作厂家。
(4)指导监督东方书画社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财务监督制度。2020年12月底,对东方书画社进行检查,对财务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加以指导整改。
第三部分: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党建基础不够扎实。
(1)已于2021年初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福州市文联党组会议工作规则》,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研究。结合文联实际,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议事规则。
(2)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书记自觉遵守在议事决策中最后表态发言的议事规则。
2.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目前文联共有退休党员12人,下属事业单位闽都文化研究院共有6名党员,仅成立党小组,均未按照规定成立党支部。
(1)已于2021年初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建工作的文件规定。
(2)2020年8月,已严格按照程序成立了闽都文化研究院(福州文学院)党支部。
(3)经与市文联退休党员沟通酝酿,退休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已提名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离退休党支部支委会将适时组织安排召开成立大会。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历年来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未广泛征求意见,没有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
(1)巡察后,文联党组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确保市文联组织生活认真、严肃,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已组织学习《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3)市文联机关党支部于2021年3月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支部书记与支委、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向文联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发放12张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对支委会的意见;组织生活会上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每位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还对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落细。
4.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教育活动开展不积极,经费使用率不高。
(1)针对教育活动开展不积极问题,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和教育载体,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2020年8月,和市委巡察五组共学共建,向安民巷社区赠送文艺书籍、参观建党99周年书画作品展;10月,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和部分退休党员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金刚川》,与市直机关工委共同举办“决胜小康读书追梦正当时”读书沙龙活动。2021年1月,与福建省和鼓楼区文联的党员参观福州市委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学习教育基地;接下来,市文联还将持续组织文联系统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针对党员教育经费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今年以来,通过举办省市县文联“三级联动”活动、为机关和文艺家协会党员购买党建报刊书籍、慰问社区高龄困难党员等形式,提高经费使用率。
5.行业党建基础薄弱。下属协会仅成立兼合式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单一,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组织不能发挥核心作用,“两个覆盖”水平较低。
(1)已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把文艺家协会及广大文艺家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2)加强对协会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制作《福州市文艺家协会党员信息登记表》下发给11个协会,摸清协会党员底数,目前已有7个协会完成党员的摸底统计,剩余4个文艺家协会将于2021年7月前完成。
(3)多次与市委“两新办”沟通商讨进一步做好协会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并前往兄弟单位学习工作经验。2020年12月,召开文艺家协会党务干部培训会,分管领导带领协会党建负责人认真学习“两新”组织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探索有效形式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2020年7月为机关党员和11个文艺家协会党支部的党员制作党员政治生活贺卡,通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红色生日”等规定动作,推动文艺家党员将政治信仰融入内心深处。
(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
1.干部激励措施缺乏。带领干部干事创业能力较弱,凝心聚力办法不多。部分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服务创新意识比较薄弱。
(1)文联党组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际,完善文联机关工作人员一线考核工作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谈心谈话工作,逐步形成干部谈话的长效机制。
(1)2017年以来,干部提任工作,考察对象均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坚持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监督。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从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干部回避、干部免职、辞职和降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等方面进行认真学习领会,不断规范工作程序。
3.干部日常监督缺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及时,个别重要材料缺失。个别干部证照未及时收回。对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工作落实不到位。
(1)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市文联机关及下属闽都文化研究院(福州文学院)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现有干部的“三龄两历”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7位同志档案中的年度考核登记表、4位同志档案中的干部履历表、2位同志的工资审批表,均补充完整并进行归档。
4.干部轮岗交流不够。有的干部多年未调整岗位,岗位经历单一,有部分位干部多年未进行交流轮岗。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责任分解不到位。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较少,责任落实虚化。
(1)文联党组自觉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组严格按规定每半年至少会同纪检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1次。
(2)完善《福州市文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未与分管科室干部之间,常态化廉政谈话工作落实不到位。
(1)文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推进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
(2)落实市文联制定的《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开展多方位、多层次谈话,实行“五必谈”。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与分管的业务处室负责人开展谈话。
(4)推动重大节假日前的廉政集体谈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督促干部职工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
(1)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增强教育针对性。对于财务人员、项目实施具体组织者、审核把关人员等重点岗位、关键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在教育内容上,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思想脉搏,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先后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教育片《网络密战》;组织机关党员和部分党员文艺家参观福州市委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手工剪纸寄廉情指尖文化扬正气”剪纸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形成浓厚的崇廉、学廉、思廉氛围,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
4.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敏感环节管理不力,出现以拨代支、大额现金报销、凭证附件不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存在廉洁风险。
(1)针对未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问题,文联党组提高对下拨协会的经费管理重视力度,加强对协会经费的管理、跟踪、督查工作,完善协会经费管理制度,按照《福州市文联关于规范和加强文艺家协会经费使用的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加强对协会经费的监督管理。加强财务、项目等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教育,从项目预算、执行、决算、报销进行全过程把关审核,保障财务开支规范有序。严格执行福州市文联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执行项目预决算,采用项目负责制实行经费使用跟踪管理,适时成立市文联内审工作小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协会财务内审。
(四)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有差距
1.聚焦监督主责不深入。2017年5月综合派驻以来对市文联“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未开展监督。
(1)已于2020年9月17日下发《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的通知》,督促市文联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派员参加市文联“三重一大”会议,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开展日常监督。
(2)持续跟踪督办文艺家之家装修执行情况,就招投标、文物保护、维修单位资质等提出明确要求,已参加文艺家之家专题会议3场。
(3)已于2020年5月20日对市文联2015年度、2017年度文艺基金申报评审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市文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文艺发展项目申报评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文艺发展基金。
2.“抓早抓小”落实不到位问题。“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发现,谈话提醒工作至今未开展。
(1)针对市文联执行“福州市文艺家之家”使用管理制度不到位、审批手续不规范、资质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已于2020年12月22日下发监察建议书一份,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推动市文联制定出台《闽都文化研究院(福州文学院)在福州文艺家之家举办活动申报管理办法》。
(3)已派员参加市文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并要求市文联党组要严肃认真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整改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其他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3.“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日常监督以下发通知、调研走访为主,依赖被监督单位自查自纠,深入督查不够有力。
(3)巡察反馈后,紧盯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对市文联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市文联立行立改。
(4)针对“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已对市文联开展2次调研督导,对问题排查、整改举措、进度成效提出明确意见,并要求市文联定期报告整改情况。
第四部分: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未巡先改态度不坚决。缺乏动真碰硬精神,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未巡先改工作,但依然未能推动差旅报销超标准、违规加油等问题及时整改。
(1)立行立改,已于2020年8月将违规报销职工医疗互助金、违规领取津补贴、违规加油、违规报销差旅费等共计72476.81元全部清退。
2.审计整改不重视。既未制定有效的制度措施,也未规范有效的工作流程,导致审计反馈的问题反复出现。
(1)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审计整改工作对规范财务管理和完善制度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
(2)加强学习,提高站位,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提高对审计工作的思想认识,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审计工作规范流程,抓好巡察审计反馈,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缺位
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市委巡察五组对市文联党组开展巡察期间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和整改落实情况,市文联尚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共12件,同时提出如下针对性措施。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2014年省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文联工作的意见》、2018年市委要求文联系统深化改革的129项工作任务中,仍有工作任务未能按期完成。
整改措施:
市文联党组逐条对照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认真梳理,落实责任,结合文联实际,认真设定目标任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3.联络协调作用不明显。文艺工作联动不足,2020年未按要求开展“会员服务日”活动。未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资助”基金作用,福州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率低。
(1)已制定《2021年福州市文联会员服务日安排表》,将继续按照会员服务日制度认真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加强文艺工作联动。
(2)加快福州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签约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主动跟进项目进度,做好与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快完成资助款项的拨付。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4.服务管理工作不到位。下属协会普遍存在逾期换届问题。没有更新完善福州文艺人才信息库。对所属协会管理不到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开支管理混乱等问题。
(1)完善《福州市级各文艺家协会新一届换届方案(草案)》,适时指导、推进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完成换届工作。
(2)结合协会年检工作和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指导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开展会员核查工作,持续更新完善会员信息,提高注册会员比例。
(3)适时成立福州市文联内审工作小组,加强协会财务管理监督,每年开展协会财务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检查协会开支情况不少于1次。
5.自律维权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从业人员道德监管机制、协会会员退出机制,尚未开展文艺类维权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
(2)2021年7月前向市属各协会公布协会会员道德公约,并以此为基础面向各协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结合协会换届,通过修改完善协会章程,逐步建立协会会员退出的机制。
1.工作作风不扎实。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资助项目落地慢、实际执行率低。
对照福州文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签约项目未结项项目的清单,每月至少与项目负责人沟通1次,了解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2月前完成所有项目。
(1)针对无明文规定标准,但已充分市场化,可实现市场价参照的劳务费支出项目,着手制定劳务费支出标准,待形成内部规范文件后,按内部规范文件标准执行。
1.经营管理监督缺位。东方书画社作为文联全额出资的集体企业,市文联年初未下达目标任务、年终未进行检查考核,对其设立经营部、对外投资入股等未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至于书画社经营不善。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
1.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目前文联共有退休党员12人,下属事业单位闽都文化研究院共有6名党员,仅成立党小组,均未按照规定成立党支部。
成立市文联退休党员党支部委员会,离退休党支部支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已经市文联党组研究同意,并适时组织安排召开成立大会。
2.行业党建基础薄弱。下属协会仅成立兼合式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单一,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组织不能发挥核心作用,“两个覆盖”水平较低。
目前已有7个协会完成党员摸底统计,剩余4个文艺家协会将于2021年7月前完成。
整改时限:2021年7月
1.干部日常监督缺位。对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工作落实不到位。
2.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有的干部多年未调整岗位,岗位经历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