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外专家会诊费最高50000元/件?国家医保局婉拒医疗机构手术医生

“将‘院外专家会诊费’参照律师收费标准,上调至500至5000元/小时或5000至50,000元/件。”

此前,翁国星等7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建议规范并上调“院外专家会诊费”。

针对这一提案及回复,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立医院原副院长翁国星在接受“医学界”采访时表示:“关于院外专家会诊费,我在前年也提过一次,但一直悬而未决,这是一个很现实也很棘手的问题。”

“院外专家会诊费”参照律师收费标准

翁国星是福建省立医院原副院长、心血管外科二科主任,参与医院管理工作已达18年。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立医院原副院长翁国星受访者供图

他告诉“医学界”,院外会诊对于患者、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以下称邀请医疗机构)和会诊医生而言,是三方共赢的行为。

但翁国星认为,现有的院外会诊费用不够合理。

“就算是北京的医师,飞到福建来做一次院外会诊,也就600元会诊费,对于省外的顶尖医学专家,你说谁愿意干?”

翁国星等7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了三个提高会诊费方案,其中之一是建议将“院外专家会诊费”参照律师收费标准来制定。

他向“医学界”解释称;“比如福州律师协会,作为非营利性组织,牵头制定了详细的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而且价格也不低。这就规范了本市的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了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三方共赢的事。”

“医学界”梳理发现,以《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下称《指导标准》)为例,由福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9月24日审议通过,并于去年10月31日第九次修订。

《指导标准》中对律师收费标准做出过详细规定,如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第一审程序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者涉及财产关系但争议财产标的额不超过20万元的,律师费按6000元-50,000元/件。此外,《指导标准》还对于不同类型案件、程序、环节都给出了指导性参考价格。

“因为医生是公益性行业,律师收费标准可能会有争议,那么我建议由医生的行业协会,即医师协会就院外会诊费用制定一个详细的指导参考价。我问了全国这么多大医院,特别是院外会诊手术费,都没有出台专门对外的指导参考标准。”翁国星说。

在建议中,翁国星的另一个方案是“参照福建的全国知名专家授课费标准每学时1500元(每学时40分钟),按手术时长收会诊费,如手术时长300分钟,那么院外会诊费11,250元(税后),促进院际会诊,使病人得到最佳治疗。”

院外会诊问题事件频发

“医学界”梳理发现,针对医疗机构之间的医师会诊行为,原卫生部曾于2005年5月16日发布第42号部长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为《规定》),并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自2005年7月1日正式施行。

《规定》对于“院外专家会诊费”曾作出明确说明,包含差旅费等:

“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

据悉,医师外出会诊,可分为两种:合法的外出会诊和私人会诊,前者是指医生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后者又被称为“走穴”,在上述《规定》中被明令禁止:“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会诊机构在收到邀请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在此过程中,会诊医生的报酬应由会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

他告诉“医学界”:“前些年医师私下‘飞刀’和涉及外出会诊流程不规范的事被接连曝出后,极少有医师再去做非法行医的事。”

“医学界”梳理近些年的院外会诊事件时发现,在被通报处理的案例中,问题大多出现在会诊费的收取流程和实际会诊金额上。

比如2019年2月,齐齐哈尔市卫健委收到群众举报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三院骨外五科在医疗服务中索要红包问题的举报信件。

关于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暂行规定》指出,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但“医学界”梳理时发现,实际会诊金额往往超出政策规定,成为另一纠纷焦点。

2019年4月,江苏徐州沛县中医院一骨科医生向将要实施椎间孔镜手术的患者收取了1.1万元外请专家的会诊金及设备耗材费用,包括2000元专家会诊金和9000元设备耗材费,被患者家属当成“索要红包”进行了举报。

沛县卫健委调查认定,床位医生收取专家会诊费违反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因此责令退还该费用。

这一事件不仅涉及到会诊费支付方式,2000元的专家会诊金额也与规定不符。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通过查询江苏医药价格平台得知,苏中二类医院本地院际会诊≤100元/次,外阜院际会诊≤200元/次。

沛县中医院院长助理、医务科长袁斌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当地外邀专家会诊费普遍在2000元左右。

“将患者转到上级医院通常意味着更高的物价和更少的报销比例。大部分患者仍会选择通过基层医院邀请专家前来会诊。但是,如果严格按照2005年的会诊规定——即走公对公的程序,那么只有两三百元的会诊价很难邀请到专家”,袁斌说。

上调院外专家会诊费,各方意见不一

以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回复为例,北京、广东、重庆医院按照特需或个性化医疗管理,由公立医院自主确定价格,一般为600-1500元不等。

“医学界”从山东省立医院官网处获悉,该院在院际会诊费用管理中注明:“目前各医院均按照十几年前物价局制定的会诊标准(市内200元,出市300元)执行。”浙江省眼科医院则在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自主定价院际会诊费中规定:院外医师500元/次。

除了2005年出台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更大的改革发生在2015年。

国家卫健委推出《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北京某三甲医院科主任李言(化名)认为,这对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是件好事,基层有强烈的需求,应该思考如何把好事做好。

他告诉“医学界”:“医生集团、院际会诊,这些都是公对公的方式,可以有效规避医生之间私自邀请风险,医生外出执业行为已经‘阳光化’、‘合规化’,但‘公对公’的院际会诊,存在双方沟通效率、薪酬水平低等问题,不容易调动专家的积极性,至于医生集团,医生群体也不是全都接受和认可,医生害怕多点执业被单位知晓后,影响其晋升、考核、奖励和竞聘上岗等,也不愿意办理多点执业。”

站在医院管理和医生的角度,河北某县医院院长赵东此前在接受“医学界”采访时表示:“我们一个县医院如果通过正规、官方途径开展院际会诊,想邀请北京、上海等大医院医生来手术完全不可能,只能绕过医院直接和专家联系,这种方式更灵活、便捷。公对公定价过低,完全不能体现专家的劳动价值。”赵东表示,按照公对公渠道,一台三级、四级手术,专家最后所能分到的收入不足千元。

也有不同意见。

血管外科专家、“张强医生集团”创始人张强认为,从国家医疗保障局对于“上调院外专家会诊费”的提案回复内容看,显然并不支持这一诉求。

张强医生受访者供图

张强医生告诉“医学界”:“提案中500至5000元/小时或5000至50,000元/件的会诊金额,对于有技术、有资历的医师来说,在市场上是成立的,但问题就在于,公立医院的医生是不能参考律师收费标准的,因为律师收费完全是以市场为导向,而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

他表示,结合医师院外会诊的劳动付出,既有的会诊费确实存在不太合理的地方,“大家相当于义务劳动,但公立医院的院外专家会诊不是市场行为,而是医师的工作职责之一,从长远看需要兼顾大多数人的利益,院外专家会诊费大多都不纳入医保,如果提的太高也会背离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医改大方向。”

这或许意味着,想要提高院外专家的劳动价值,仍需依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

THE END
1.福州律师收费新规丨《福州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试行)》出台(2017年9月24日福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指导、规范本市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福建省http://www.lawyerfz.com/?p=3904
2.?人民法院案例库权威案例之行政案件汇总(上)42.齐某喜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案 43.金某某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处分并行政赔偿案 44.郑某国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批复案 45.某公司诉太原市政府行政处理案 46.刘某诉天津某律师协会行政处理案 https://mzj.taiyuan.gov.cn/fztd/20240311/30108222.html
3.没有缴纳律协会费律师年检不能通过?福州律协:采访需请示领导对此,福州市律师协会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对于媒体采访,需要请示领导审批之后再决定是否接受这个采访,其他问题无法回答。福州市司法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有关情况。 因未缴会费律师年检被卡 5月24日,福州市律师协会向福建闽师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名为《关于限期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责令该所于5月31日前缴纳会费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547254
4.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时间安排 (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应于2023年10月20日前向福州市律师协会报送备案材料,报送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本通知发布后新设的律师事务所在取得执业许可证书10个工作日内,应当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福州市律师协会备案。 https://www.fzlawyers.net/index.php?s=wap/show/index&id=8900
5.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精选8篇)(2017年1月19日八届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收费指导标准适用于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fczy3w.html
6.福州律师福州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律霸网福州律师律霸网福州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全面的福州律师免费咨询、法律知识法律法规查询、律师聘请服务,为您解决福州法律问题。https://fz.lawpa.cn/
7.福州刑事辩护律师福州房产纠纷律师福州债权债务律师2015年入选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律师,福建省律师协会首批认定的专业刑事律师,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评选的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福建省律师协会及福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福州校友会法律分会副秘书长,苏湖城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技能,执业十五年来,务实高效http://shc.66law.cn/
8.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精选9篇)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https://www.ruiwen.com/zongjie/6474941.html
9.律协秘书处2009年5月份工作通报4、2009年5月26日,杨新华、夏勇明副会长率领的福州市律师协会工作考察团一行10人到访我会。陈治民副会长,李建华、李智强理事热情接待了福州市律师协会工作考察团一行并与他们进行了座谈。 5、2009年5月11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刘贞晔教授、上海社科院史建三研究员等专家到访市律协,就“中国行业http://www.szlawyers.com/info/6ad2d77597e22054e652d113cdd1b91a
10.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0篇)参加了枣庄律师协会、枣庄司法局组织的全体律师管理干部、党员律师参加的“井冈山红色教育”以弘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革命前辈促进党员律师在新的形势下,让全体党员律师和干部永远保持党的先锋队作用,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和促进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和谐、稳定和有序的发展。下半年参加学习枣庄市司法局传达省厅齐厅长《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gzzj/20221209085448_6081617.html
11.律师惩戒典型案例之代理不尽责12日,福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白XX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并责令其退还15000元的律师代理费。 06案例:广西律师协会因庞XX律师违规收案收费、代理不尽责,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 2017年3月28日,广西律师协会接到广西城建某公司的投诉,反映广西XX律师事务所庞XX律师在代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1028/03/7293128_1101902962.shtml
12.公共法律服务点总结(通用26篇)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 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https://www.yjbys.com/zongjie/gerenzongjie/1526234.html
13.华安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 严弘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金 融学助理教授、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达拉莫尔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职、美国证 券交易委员会及美国联邦储备局访问学者、长江商学院和香港大学客座教授、 https://stock.stockstar.com/SN2024121300019420.shtml
14.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6号富力了解企业详情:付费查询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的企业法人、经营状态、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登记日期、经营期限、企业地址、经营范围、股东信息、成员信息、公司年报、投资公司、企业高管、分支机构、商标信息、诉讼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对外投资等等。 最新注册日期推荐 https://gongshang.mingluji.com/fujian/name/%E7%A6%8F%E5%B7%9E%E5%B8%82%E6%88%BF%E5%9C%B0%E4%BA%A7%E4%B8%9A%E5%8D%8F%E4%BC%9A
15.微博正文2023年11月5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闽司信复字〔2023〕6号《答复函》,该《答复函》文曰:“来信已收悉,现对有关信访事项答复如下:1.关于你反映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福州市律师协会纪律处分、福建省律师协会处分复查一案审理,以及有关全国人大代表事项,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https://m.weibo.cn/status/4976571169637072
16.律师频道频道资讯经福州市律师协会立案查明,2021年黄志添在代理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存在私自与委托人签订协议、收取费用的违规行为;黄志添与委托人约定根据不同的案件承办结果退还不同金额的律师服费,该约定属于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构成违反风险代理管理规定收取费用的违规行为;黄志添接 http://www.shengle.wang/vip_doc/22448212_4307531_0_1.html
17.“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名单业内动态为进一步弘扬我国律师扶贫助弱、匡扶正义、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激励更多的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于即日启动。现刊发全国各地推荐的30位https://www.lawyers.org.cn/info/008ecab6415d48ea8fc5cbdc252b242d
18.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3年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歌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曾任高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普天系统集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副总裁、副https://card.cgbchina.com.cn/noticeNewDetail.gsp?symbol=161822&id=223852
19.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先后执业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国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理事。https://fund.eastmoney.com/gonggao/202023,AN202002281375594802.html
20.900008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http://www.howbuy.com/fund/info/dtl/9000085323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