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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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注:1、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62,688,166.64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3,641,910.00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2、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显。中国经济在政府精准施策及有效统筹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实现强劲复苏。
面对国内稳中向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公司紧抓市场机遇,持续聚焦主业,坚持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努力提升三大板块经营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完成1.2亿股股票的非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5.8亿元以补充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34亿元,利润总额8,684.94万元。公司再次入选2021年度《财富》中国500强上市公司(第146位)及贸易行业子榜单第4名。
1、汽车经销业务
报告期内,汽车集团实现新车销售约1.9万台次,被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评选为“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第50位。此外,还获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2、供应链业务
报告期内,世界经济复苏态势明显,全球供应链逐步恢复运转。但是与此同时,快速上涨的原材料价格和高企的物流成本也给供应链业务带来新的压力。面对挑战,公司一方面积极开拓中西部及西南市场,丰富经营品类,开发重点客户,另一方面创新业务模式,通过建设洗煤加工基地、自建钢材自管仓库并引入加工及配送服务等举措延伸产业链条,拓宽盈利渠道,逐步在业务区域、产品结构、资源渠道等方面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差异化经营策略,实现供应链业务的提质增效。此外,公司持续推进混改,引入优质团队,不断优化管理机制以激发业务经营活力。
3、信息科技板块
报告期内,信息科技集团围绕公司战略规划,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研产联动、拓展优质业务,取得一定成效。
(1)物联网业务
公司的物联网业务板块致力于深耕电子标签业务与智慧城市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6亿元,同比增长52%,新增各类专利技术4项。信达物联荣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评选的2020年度第一批厦门市未来产业骨干企业、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第八届厦门市专利奖二等奖及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选的科技创新企业。
电子标签业务方面:公司在稳固行业第一梯队地位的同时,培育和拓展增量客户,提升优质客户占比,报告期内中标多个知名企业的RFID标签项目。公司坚持创新与研发,参与的厦门市重大科技专项(电子标签自研芯片项目)已进入产品测试阶段,并与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研发项目,不断积累技术实力。
智慧城市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扩展智慧市政、智慧交通、智慧园区等多领域业务,陆续中标各地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完成“信达全球导览服务运营平台”、“考务一体化”等项目的设计开发与上线运营。
(2)光电业务
公司聚焦光电板块资源配置工作,明确高端产品优先、重点客户优先、利润优先、降本优先的原则,持续挖掘降本增效空间。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多个高端客户深化合作,在小间距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定制方面实现突破,扩大品牌影响力。此外,公司顺利推进福建、广西、浙江等多地交通工程照明项目的落地或交付。
公司重视光电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荣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颁发的2020年度纳税大户,以及厦门工业博览会组委会评选的2021年厦门工业博览会优秀组织奖。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曾挺毅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6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一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一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一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预案)》全文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利用闲置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慧婷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慧婷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林慧婷女士在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拟聘任李鹏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鹏飞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三)至(五)、(七)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鹏飞,男,1984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曾任证券部资深经理。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69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刊载于2021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72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一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二〇二一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二〇二一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2、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一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67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3项担保的合同:
2、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邦通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3、公司已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保证书》,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折合人民币6,503.60万元,期限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前述3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陈泗洁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514.20万元,负债总额1,022.49万元,净资产1,491.7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0,286.20万元,利润总额939.34万元,净利润695.68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437.04万元,负债总额3,572.81万元,净资产1,864.23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1,336.39万元,利润总额1,030.03万元,净利润772.52万元。信达嘉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兴二路57号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租赁;成品油零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厦门大邦太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厦门大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464.00万元,负债总额9,644.89万元,净资产-180.8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8,374.52万元,利润总额-2,104.47万元,净利润-1,581.3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833.00万元,负债总额10,125.93万元,净资产-292.92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4,661.29万元,利润总额-112.03万元,净利润-112.03万元。大邦通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注册地:FLAT/RMC32/FLIPPOCENTRETOWER189QUEENSWAYHK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2,263.38万美元,负债总额8,088.78万美元,净资产4,174.61万美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1,794.03万美元,利润总额-35.02万美元,净利润-28.77万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0,498.12万美元,负债总额6,318.89万美元,净资产4,179.23万美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7,103.04万美元,利润总额5.54万美元,净利润4.62万美元。香港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四、反担保情况
香港信达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嘉金、大邦通商通过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美元69,800万元。其中,2021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7,304.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8%,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32,695.20万元+美元69,800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88,089.01万元+美元7,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18%。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74
关于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利用闲置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金额
3、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定增、基金及债券投资、资管计划、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使用部分闲置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且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证券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证券投资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综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7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0)。
3、2020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出具的《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信〔2020〕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2)。
6、2020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1),确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1,210.00万股,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95人。
7、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2、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3、回购定价依据及价格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中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46元/股。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20万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39,058,376股减少至538,858,376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4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5、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75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20年度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韩磊,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刘婕,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娜萍,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韩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娜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韩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娜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五)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7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1、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1项提案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1—7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为了真实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测试,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5,026.11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详见公司2021-50号公告),2021年第二季度核销各类资产原值为10,653.3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一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5,026.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或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上述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2,049.80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79.62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88.5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491.04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和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金额1,290.5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41万元。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79.72万元。
(四)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13,117.77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006.64万元。
二、二〇二一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二〇二一年第二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10,653.36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1、核销公司对U.D.BELIEVE、PT.INDOSINARJAYA和PTLEVIASINDONESIA等5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459.3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97.01万元,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通过境外仲裁的方式实现债权的可能性极小,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997.01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2、核销子公司对福建牧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市美亚迪光电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共计120.47万元。上述应收账款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20.47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3、核销公司对上海宝源旺仓储有限公司、上海中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乾晋物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其他应收款6,636.71万元,上述中上海宝源旺仓储有限公司、上海中琦贸易有限公司2家的其他应收款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上海乾晋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的其他应收款,根据律师意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可能性极小,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6,636.71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4、核销公司对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833.82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833.82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5、核销子公司对陈福英、陈诗侯等5位自然人和1家公司长期应收款65.34万元,上述长期应收款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65.34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