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注册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3层)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46.99亿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1.3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7.30%);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74亿元(2012年、2013年、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需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若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同时,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资产结构中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为主,相应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在较低水平。2012-2014年及2015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0.83、0.89、1.17及1.33,速动比率为0.82、0.89、1.17及1.33,发行人存在资产流动性偏低风险。
六、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的特点,高速公路建设前期的征地费用、建设期间的筑路成本、工程质量的优劣均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定期对路面的日常养护会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影响交通流量;某些不可预见因素也会不同程度地造成高速公路暂时无法正常通行或对高速公路设施造成破坏。上述因素均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塌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可能会造成发行人运营的高速公路暂时关闭,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造成部分路段毁损,直接导致发行人车辆通行费收入降低,养护成本上升,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恶劣天气状况如大雾、暴雨等可能对高速公路通行能力、路桥技术状态产生影响,有时需要关闭高速公路,这将直接导致发行人车辆通行费收入下降,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在发行人运营的高速公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能会导致车辆通行速度降低,严重情况下会迫使部分路段暂时关闭,导致发行人车辆通行费收入下降,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近年来,由于发行人投资项目规模有较大增长,发行人的债务规模也不断扩大,2012-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283,304.93万元、314,732.82万元、436,928.97万元和496,512.93万元,其中有息负债分别为231,599.31万元、266,158.17万元、382,087.10万元和437,425.70万元,发行人有息负债占比较高。鉴于发行人部分借款采用浮动利率计息方式,如果人民银行提高基准利率,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将相应增加,从而对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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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3层
法定代表人:何澄平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年2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8、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起息日:2016年3月30日。
14、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本金兑付日:2021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7、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8、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募集资金及偿债专户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2、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26、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3月24日。
发行首日:2016年3月28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30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3层
传真:0596-7076713
联系人:林长平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传真:021-38565905
项目负责人:潘亮
项目主办人:林颖达、龙杨华
项目组人员:蔡虎、陈高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建生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25层
传真:0591-88068008
联系人:郝卿、魏吓虹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传真:0592-2217555
经办会计师:黄印强、廖金辉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传真:021-51019030
评级分析师:伍力澜、张晨奕、朱洁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林颖达、龙杨华
(七)募集资金及偿债专户监管银行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负责人:陈志伟
住所:漳州市胜利西路27号
传真:0596-2930535
联系人:付俊学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正面
(1)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福建省经济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的平稳增长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14年福建省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实现GDP24,055.76亿元,同比增长10.00%。同时,海西经济区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加快,基于经济联动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公路需求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2)公司控股路产区位优势明显。公司核心路产是国家沿海大通道沈海高速福建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厦门与珠海两大重要经济特区,缩短了沿线城市与福建省内主要中心城市及福建与经济强省广东省的距离,区位优势显著,为车流量增长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3)公司资本结构较稳健,整体偿债能力很强。公司资本结构较稳健,债务期限结构较为合理,获现能力较强,经营性现金流充裕,对债务本息偿还保障良好。
(1)分流效应依然存在。2010年4月福厦高铁建成通车以及2013年12月厦深铁路正式通车,贯穿福建省南北方向的高速铁路网正式形成,加之区域内非收费高速公路路况条件较好,将对其高速公路产生一定分流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信用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没有出现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1、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2、最近三年,发行人子公司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五)主要财务指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1998年9月3日,系由漳州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漳州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642万元,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为4,358万元。公司于1998年4月27日取得了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506001100078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由漳州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漳审事验字[1998]第209号”验资报告确认。2002年10月,公司注册资本中漳州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调整为1,700万元,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调整为4,300万元。
2、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股东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结构图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共有4家子公司,其中,一级子公司3家,二级子公司1家。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1)漳州市靖海高速公司有限公司
漳州市靖海高速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靖海高速公司主要业务为负责漳州市南联络线(南靖至龙海)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截至2014年12月末,靖海高速公司资产总额321,672.17万元,负债总额224,787.09万元,所有者权益96,885.08万元。由于靖海高速公路于2015年1月16日通车。靖海高速公司2014年未实现营业收入,未产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漳州市常东高速公司有限公司
漳州市常东高速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常东高速公司主要业务为负责漳州市东山联络线(常山至东山)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截至2014年12月末,常东高速公司资产总额52,446.48万元,负债总额35,488.18万元,所有者权益16,958.30万元。由于常东高速公路于2015年9月26日通车。常东高速公司2014年未实现营业收入,未产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3)漳州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漳州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4日,注册资本180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额为126万元,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54万元。漳州经开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高速公路的经营开发,截至2014年12月末,漳州经开公司资产总额7,046.02万元,负债总额2,544.55万元,所有者权益4,501.47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65,216.46万元,实现净利润1,508.3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4.51万元。
发行人二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1)福建省漳诏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诏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5日,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漳州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90万元,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出资额分别为10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末,漳诏服务公司资产总额6,374.81万元,负债总额2,377.78万元,所有者权益3,997.03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64,743.64万元,实现净利润1,505.3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2.62万元。
2、发行人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没有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介绍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71.67%的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争议的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对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职责,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黄祥谈
注册资本:10亿元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6日,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办[1995]函第10号及福建省经济委员会闽经企[1994]第594号文批复同意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闽高速公司设立时,隶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出资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2004年7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04]240号文件,改由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闽高速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闽高速公司是福建省资产规模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截至2014年12月31日,闽高速公司总资产2,912.83亿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816.80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15.84亿元,利润总额11.11亿元,净利润7.39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亿元。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和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G54道路运输业”。
发行人作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及公路养护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形成了包括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及服务的全方位发展格局。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经营开发收入、石油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清障收入、租赁收入等。
发行人2012-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高速公路业务板块
(1)发行人主要路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路产情况如下:
漳诏高速公路是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的第一条出省高速公路,全长140.55公里,于2002年12月29日通车。漳诏高速公路是我国沿海大通道黑龙江同江至海南三亚国道主干线的组成部分,起于龙海碑头,止于漳州诏安汾水关,途经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常山开发区、漳州诏安县,北承厦漳高速公路,南接广东汕汾高速公路,西连漳龙高速公路,把福建省的福州、厦门、漳州等经济发达城市和广东省的汕头、广州连接起来,是连接广东和福建的重要交通线路。漳诏高速2012年完成了改扩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厦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收费年限有关问题的复函》,漳诏高速收费期由2011年重新计算,目前其剩余收费期限为11年。
靖海高速公路又称漳州南联络线南靖至龙海高速公路,全长46.49公里,起于南靖县靖城镇新楼村,经南靖、芗城、龙海三个县(市、区),终点止于龙海市白水镇枫林村,顺接招银疏港高速公路,并与沈海高速公路形成十字交叉。该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标志着漳州市区外围绕城高速公路的完成,有利于完善海西高速公路网和漳州市公路网的布局,改善漳州市的交通状况和投资环境,对促进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靖海高速收费期由2015年1月16日起计算,目前其剩余收费期限为14年。
常东高速又称海西高速公路网东山联络线段,全长11.20公里,起于云霄县陈岱镇竹港村,接已通车的沈海高速公路漳诏段,经云霄陈岱镇,东山杏陈镇、樟塘镇,终于樟塘镇下湖村,与东山县疏港一级公路平交。该高速公路的建成结束了东山县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对推动东山旅游事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常东高速收费期由2015年9月26日起计算,目前其剩余收费期限为14年。
(2)发行人主要路段车流量情况
2012-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发行人高速公路日均车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辆
随着福建省及漳州市经济的持续发展、高速公路网络的不断完善,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以及福建与广东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公司所属路段的车流量预计将会保持持续增长。
(3)各路段收费标准及收入情况
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分为两类:一类为载客类汽车和特种车辆,按车型收费;一类为载货类汽车,按计重收费。
①按车型收费标准
载客类汽车和特种车辆收费标准列示如下:
②计重类收费标准
计重收费是指以收费站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正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财[2008]27号),福建省对在本省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实施计重收费,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并对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按不同费率标准计收通行费。同时,按照轴重与总重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测量的各轴轴重之和(即车辆的实际车货总重),与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比较情况,核定汽车是否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这种收费方式可以真正反映车辆对公路的占用和使用程度,体现“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对公平收费、遏制货车超限超载、提高公路寿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等起到良好的效果。
③各路段收入情况
2012-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发行人高速公路各路段高速通行费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4)高速公路收费结算方式
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发行人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和使用按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存储和分级核算管理的管理模式。福建省高速公路资金结算管理委员会专职负责福建省内高速公路路产通行费收入的结算、上缴和分配。发行人下属高速公路沿线的每个收费所每日应将所征收通行费收入统一集中至结算管委会收费还贷通行费归集账户,结算管委会将通行费收入当日即上缴至福建省财政厅。一般路径如下:
收费所→路段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委员会→财政厅
根据《福建省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结算分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纳入福建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路网的路段公司之间以各项目路段的里程、投资、费率作为通行费分配因素。福建省财政厅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结算中心编制的每月分配结算表按月划拨各路段公司应分配的通行费收入资金。
(5)高速公路养护情况
高速公路养护费用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养护支出和专项养护支出。日常养护支出是指用于高速公路路面保洁、路面小修、路基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排水系统清理及维护、结构物维护、路况巡查、绿化养护、用房维护、隧道消防系统维护、养护管理系统维护等日常性费用支出;专项养护支出是指用于高速公路路面中修和大修、水毁、桥梁等设施维修、收费和机电管理等业务系统开发等非日常性费用支出。
发行人日常养护工程及养护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专项养护(非路面、桥梁工程)由关联方漳州市三顺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承做;路面、桥梁工程及养护金额200万元以上的专项养护工程委托省养护公司承做;大、中修工程则通过公开招标实施。近年发行人坚持对下属路产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方针,推行早期预防性养护与中长期矫正性养护相合的养护理念,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定期对下属路产的路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养护计划,以减少大、中修次数和频率,降低养护成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养护支出情况如下:
2、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板块
2012-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高速公路经营开发业务收入分别为63.98万元、90.94万元、358.06万元及576.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5%、0.07%、0.29%及0.75%;高速公路经营开发业务成本分别为63.75万元、135.70万元、395.45万元及296.04万元。
3、石油销售业务板块
2012-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石油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68,829.84万元、66,644.29万元、64,449.57万元及32,379.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76%%、52.16%、51.58%及42.27%;石油销售业务成本分别为65,249.33万元、63,165.09万元、61,032.95万元及30,89.43万元。发行人石油销售业务由二级子公司福建省漳诏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
福建省漳诏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的加油站销售汽柴油均有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供应。发行人石油销售业务主要通过零售方式面向普通消费群体。虽然目前发行人石油销售业务收入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存在较大的贡献度,但该项业务运作模式较为简单、盈利能力有限,对发行人整体营利水平的贡献度也较低。
4、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板块业务主要包括清障业务、租赁业务等。主要由子公司漳州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经营许可情况
1、根据福建省交通厅2002年12月20日出具的《关于罗长、漳诏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闽交财〔2002〕101号)及闽高速公司2002年1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长、漳诏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闽高征〔2002〕54号),漳诏高速公司管理的漳诏高速公路自2002年12月29日零时起开征车辆通行费。
2、根据福建省交通厅2015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漳州靖海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闽交财〔2015〕1号)及闽高速公司2015年1月20日出具的《关于漳州靖海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闽高征〔2015〕6号),靖海高速公司管理的靖海高速公路自2015年1月16日12时起开征车辆通行费。
3、根据福建省交通厅2015年9月23日出具的《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东山联络线车辆通行费开征及收费年限的批复》(闽交规〔2015〕68号)及闽高速公司2015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东山联络线车辆通行费开征及收费年限的批复》(闽高征〔2015〕57号),常东高速公司管理的常东高速公路自2015年9月26日12时起开征车辆通行费。
4、漳诏服务公司持有油零售证书第968020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闽漳危经[2013]00059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5年(到期换证),每年年检一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换证),无需年检。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350ZB0239号。本公司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5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三季度,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