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台江区法院扎实推进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纪实
刚柔并济树立司法权威
如果说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执行工作就是防线中的底线。近年来,“执行难”问题,使人们对司法公正、法律的权威产生疑虑,动摇公民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寻求公正的信心,福州市台江区法院把2016年确定为“执行清积年”,力争把历年的执行积案和当年新收的立案半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做到基本执结。
法官发放执行款
“通过清理执行积案,穷尽执行措施,才能真正做到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令申请执行人信服;也能为我们以后的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累有用的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学健表示。
“点对点”查控
促成闪电执行
被执行人陈某欠银行贷款12余万,2011年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执行程序。2015年6月,该案恢复执行后,陈小榕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立即通过“公安网”布控被执行人陈某,7月3日晚,陈某在长乐机场被抓获。
在此次闪电执行中,除了法官兢兢业业的付出,发挥最大作用的当属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中的布控功能,法官只需输入被执行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最高院汇总后统一发送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即对被执行人展开布控,这一过程借助便捷的网络,用时不超过一周。
法理并济
让百姓感受法之温情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要不然我真的活不下去了……”在法院的帮助下,年近7旬的李依姆终于不用再与拒绝赡养自己的儿子苦苦纠缠了,自己今后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台江区法院执行陈法官从执行效果考虑,采取了温情劝导的执行方式,多次和台江区文明办共建“诚信红黑榜”的工作人员上门给王某讲情说道理。最终,在法官和文明办工作人员晓之以理的动之以情的劝说下,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的日子,一个月会定期给予母亲800元的生活费,并多留意母亲的生活状态和给予关爱。
执行就是为民解忧,是更深层次的审判,是取信于民的最佳途径。说起案件执行问题,台江法院副院长陈可彪感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案结事了才是最大的和谐美”。
因案制宜
强制执行护法之权威
2011年,福州市台江区公房修建公司与某工艺厂因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到了法院。福州中院二审判决双方的租赁协议无效,某工艺厂应于判决生效之后,10日内搬离,并将讼争房屋移交福州市台江公房修建有限公司。
2012年,该案被执行人某工艺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台江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规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交房。
这个强制执行顺利完成,有力推进了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作和三捷河两岸整治改造项目。据悉,去年来,台江区法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两清积”部署要求,推制定了清积计划,设立查控组、执行组、联络员,建立责任清单,逐一复查4401件旧案,逐步推进市、区两级“六个专项治理”中破解执行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