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吴良艺通讯员黎连梅韦金雨
“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和藤县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吴律师,谢谢你们让我在生命尽头还能看到曙光。”12月1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工人医院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的韦某说。
2024年10月8日,梧州市长洲区的韦女士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反映:1983年其与藤县张先生登记结婚,并生育两个儿子。1991年,经人民法院判决韦女士与张先生离婚,两个儿子跟随张先生共同生活。2006年韦女士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左臂被截肢,属于城市低保对象,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也因此欠下巨额债务。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由于韦女士两个儿子的户籍地和居住地为藤县,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同城通办”机制,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把案件材料转交给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广西益远(藤县)律师事务所吴月媚律师承办该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韦女士的身体状况以及两个儿子家庭经济状况,为了帮助韦女士及时获得治疗,11月20日,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韦女士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委托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并马上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审批部门。
今年以来,梧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同城通办事项范围由法律援助申请扩大到司法救助金申请,为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金提供便利,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全市通过同城通办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件,受理司法救助金申请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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