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程序:适用于其他情况下的案件。这类案件应于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同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由法院院长批准延长至六个月,并且如果还需进一步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上诉程序: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则进入二审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个月,即三个月或四个月。而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十天,不能延长。
法律快车提醒您,需要由当事人和律师协商确定。
1.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2.代理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3.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4.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5.律师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6.代写法律文书:
每件500元—2000元。
1.首先应提交起诉状。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