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律师行业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数量、业务数量、业务收入及纳税额等方面保持稳步发展态势。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律师事务所达2100家,其中年内新增174家;全市执业律师25542名,其中年内新增1373名。2015年全市国内律师事务所营业收入达138.10亿元,同比增长25%;上缴税收总计17.88亿元,同比增长15%。
2015年度,新一届北京律协先后召开了19次会长会议、5次理事会议及十届二次代表大会,组建成立了18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及57个专业委员会(研究会);分别接待了8个省市律协、5家国外律师团体和1家境外律师团体的来访;与新闻媒体合作,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刊发宣传稿件600余件,编发《北京市律师协会工作通报》8期,编印《律师话政——北京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参政议政实录2015》;发放律师互助金17人次,发放总额61万元;举办新执业律师宣誓2期,参加律师近200名;举办律师大培训6次,听课律师1550余人次;组织专业研讨交流及小型培训活动49次,参加律师3400余人次;律师学院举办短期培训活动44期,参加律师近6000人次。举办实习律师培训5期,结业1238名;组织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34期,共有1020名实习律师参加了面试考核,考核合格人员938名;组织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面试考核8期,共有191人参加,150人考核合格。
二、召开代表大会情况
(一)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
2015年4月27日至29日,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华北宾馆隆重召开。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等出席大会。
杨晓超书记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新当选的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司法部一直以来对北京司法行政工作以及律师工作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杨晓超书记就首都律师工作提出五点意见:第一,充分肯定首都律师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第二,要始终坚持首都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三,要全力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第四,要努力成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有生力量;第五,要在平安北京建设中发挥独特优势。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切实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杨晓超书记强调,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律师,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为律师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巩固扩大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作用。要大力加强市、区两级律师协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真正使律师协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职能,不断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切实加强对律师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创新务实地做好律师行业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为广大律师正常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促进首都律师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杨晓超书记希望新一届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律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不断开创首都律师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之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对“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优秀律师”进行了表彰,并由全体律师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了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高子程律师当选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卫华律师当选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市十届律协理事会聘任高鹏为秘书长。
(二)北京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6月28日,北京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举行。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和会费预算草案。
十届北京律协213名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大会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上,庞正忠副会长、张卫华监事长分别就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及会费预算草案、监事会2015年计划及会费预算草案进行了说明。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就协会工作与预算安排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高子程会长就代表们关心的网络培训、智库、行业宣传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张卫华监事长就监事会工作进行了说明。
三、召开理事会情况
(一)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
1、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5年1月21日,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九届北京律协41名理事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12名监事和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市司法局李公田副局长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张学兵会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律师协会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议案;《北京市律师协会培训费管理办法(暂行)》。
2、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5年3月17日,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九届北京律协37名理事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7名监事和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张学兵会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讨论了《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总结、《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讨论稿)。
3、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5年4月20日,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九届北京律协44名理事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11名监事和协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会议由张学兵会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议案》、《关于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的议案》。会议还通报了协会“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评选情况,并为九届理事、监事颁发了纪念牌。
(二)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
1、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4月29日下午,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十届北京律协55名理事出席本次会议,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马燕、组织处处长王桂芳及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高鹏应邀到会。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聘任人选,会议一致同意聘任高鹏同志为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高鹏秘书长对会长会议的提名以及理事会的聘任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带领秘书处全体同志高质高效完成本届任期各项工作任务,不辜负理事会的厚望以及广大律师的信任。
2、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6月1日,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十届北京律协53名理事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15名监事和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市司法局李公田副局长应邀到会。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李公田副局长在讲话中就新一届律协理事、监事履职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具备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有行业奉献精神,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积极履职、认真开展工作;三是要强化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决定。就十届律协今年的工作,李公田副局长提出了七项建议:一是要开展律师业务拓展服务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工作的研究,为律师事务所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供培训和指导;三是建立行业评价制度与奖惩机制,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四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广大律师综合素质;五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会员的不同需求;六是研究大数据时代对律师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强协会和会员的互动;七是协调规划区县两级律协工作衔接,进一步整合市区两级律师行业组织管理力量,提升全行业自律和服务水平。
3、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6月19日,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十届北京律协50名理事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8名监事和协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通报了第十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安排;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北京市律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律师代表大会审议<北京市律师协会2015年度会费预算(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增补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议案》。
4、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9月8日,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十届北京律协49名理事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9名监事和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赵曾海副会长关于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情况的说明;听取了殷杰副会长关于十届北京律协专业委员会和研究会设置方案的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和研究会设置方案》。
5、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年12月29日,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十届北京律协50名理事出席会议,监事会8名监事和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高子程会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位副会长关于分管专门工作委员2015年工作情况、2016年工作思路的汇报以及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总结;讨论了协会2016年重点工作;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暂行)》(修订草案)、《北京市律师协会培训费管理办法(暂行)》(修订草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修订草案)、《北京市律师协会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修订草案)和《关于增补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和公司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议案》。
四、召开会长会情况
(一)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会
1、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次会长会议
1月6日,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次会长会议召开。第九届北京律协会长张学兵,副会长王隽、张小炜、高子程、庞正中、张巍、周塞军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权益保障部主任曾芬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张学兵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讨论章程修订稿;②审议《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名单》。
2、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一次会长会议
1月9日,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一次会长会议召开。第九届北京律协会长张学兵,副会长王隽、高子程、张巍、周塞军出席会议。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监事李金全,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权益保障部主任曾芬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张学兵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讨论《北京市律师协会培训费管理办法(暂行)》修订稿;②讨论章程修订稿;③研究协会2015年上半年工作安排。
3、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二次会长会议
1月21日,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二次会长会议召开。第九届北京律协会长张学兵,副会长王隽、张小炜、高子程、庞正中、张巍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张学兵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协会章程修订工作及理事会、代表大会安排。
4、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三次会长会议
3月9日,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三次会长会议召开。第九届北京律协会长张学兵,副会长王隽、张小炜、高子程、庞正中、张巍、周塞军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权益保障部主任曾芬,宣传联络部主任杨孟涛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张学兵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审议《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②审议《“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方案》;③讨论《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5、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四次会长会议
4月13日,第九届北京律协第五十四次会长会议召开。第九届北京律协会长张学兵,副会长王隽、张小炜、高子程、庞正忠、张巍、周塞军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宣传联络部主任杨孟涛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张学兵会长主持。
(二)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会
1、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一次会长会议
4月29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一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高警兵、张峥、庞正忠、刘卫东、殷杰、赵曾海、张巍、邱宝昌出席会议。北京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马燕、组织处处长王桂芳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提请理事会聘任高鹏同志为十届律协秘书长的议案》。
2、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二次会长会议
5月4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二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九届律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应邀到会。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学习协会章程和会长会议规则,并通报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②就会长、副会长工作分工进行讨论;③听取监事会对会长会议的工作建议。
3、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三次会长会议
5月12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三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阎建国,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秘书处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卫海霞列席会议。九届律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朱炳祥、周凯应邀到会。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聘任十届北京律协副秘书长;②确定十届律协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会长、副会长工作分工;③研究协会今年及本届任期工作设想。
4、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四次会长会议
5月22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四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确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安排;②研究确定专门工作委员会设置方案(草案)及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草案)。
5、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五次会长会议
6月1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五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6、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六次会长会议
6月12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六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确定十届三次理事会和十届二次代表大会议程安排;②研究各专门工作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及预算建议。
7、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七次会长会议
6月19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七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确定十届三次理事会和十届二次代表大会议程安排;②研究讨论《北京市律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草案)》;③研究讨论《北京市律师协会2015年度会费预算(草案)》;④研究讨论关于增补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事宜。
8、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八次会长会议
7月14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八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宫秀文,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完善和细化协会2015年度工作计划;②研究在试点法院推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③研究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名人选;④落实2014年和2015年度援疆、援藏资金事宜。
9、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九次会长会议
7月21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九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市律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卫海霞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名人选;②研究专业委员会及三个联谊会换届原则和思路。
10、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次会长会议
7月28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市律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副主任卫海霞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11、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一次会长会议
8月25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一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律协副秘书长王笑娟,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业务培训部主任张金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讨论十届专业委员会和研究会组建方案;②审议通过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③研究关于为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提供经费支持事宜。
12、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会第十二次会议
9月2日,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副主任卫海霞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讨论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草案;②研究确定提交理事会审议的十届专业委员会设置方案草案。
13、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会第十三次会议
9月8日,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14、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会第十四次会议
9月15日,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殷杰、赵曾海、张峥、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监事田燕刚,行业规则委员会主任吕立秋,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北京市律师行政许可类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建议标准》(征求意见稿)。
15、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五次会长会议
10月9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五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殷杰、赵曾海、张峥、刘卫东、高警兵、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确定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审议通过《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办法》;②研究确定《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讲师团名单》;③研究确定关于对四家法援民非企业定向捐助的事宜。
16、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六次会长会议
10月23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六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刘卫东、高警兵、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副秘书长王笑娟、陈强,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17、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七次会长会议
11月17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七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总结专业委换届选举工作;②通报会长会成员对专业委员会(研究会)工作分工。
18、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八次会长会议
12月1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八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会长高子程,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高警兵、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刘军、陈强、周凯,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列席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确定《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培训会工作方案》;②讨论北京市律师协会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③研究确定十届五次理事会议程安排。
19、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九次会长会议
12月15日,第十届北京律协第十九次会长会议召开。第十届北京律协副会长庞正忠、殷杰、赵曾海、张峥、刘卫东、邱宝昌出席会议。监事长张卫华,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处长兼北京律协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秘书处综合业务部主任张翠珍、副主任卫海霞列席会议。会议由庞正忠副会长主持。
五、协会重要工作成果概述
(一)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和带动律师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二)积极推动各项行业公益活动,切实履行首都律师的社会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全国律协“百千千工程”2015年工作任务。在总结前两年为西部律师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西部律师培训需求与北京律师业发展实践特色,调整授课内容,精心配置师资,在北京律师学院为165名西部律师开展了为期11天的培训,组织6名优秀律师赴陕西、新疆举办系列专题讲座,如期完成“百千千工程”全部工作任务,有力地支持了西部地区律师事业的发展。
二是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参与公益活动。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与青藏两省(区)志愿律师服务招募工作中,共有31名北京志愿律师分赴西藏、新疆、青海、甘肃、贵州等地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当地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与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共同发起设立青年之声维权服务联盟,100名北京律师受聘为“青年之声”公益维权服务联盟专家团成员,提供青少年权益保护在线咨询服务,开展针对青少年人群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律师的服务水平
一是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为引导广大律师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协会与市司法局共同召开了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并举办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对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骨干律师、青年律师和党员律师开展了集中培训。
二是充分发挥北京律师学院作为行业培训平台的作用。按照北京律师学院的最大有效工作量制定培训计划及工作预算,充分挖掘其培训潜力。换届以来,律师学院共举办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新法新规、前沿法学理论、律师实务热点等律师业务培训,律师文化建设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等各类培训活动共44期,累计培训162场,参加培训的律师近6000人次。其中,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10期,公司、刑事、民事、房地产、劳动、知识产权、国际投资、仲裁法等各法律领域律师业务培训34期。
三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研讨活动。十届律协专业委员会自11月初组建成立后,先后就劳动人事争议、e租宝、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组织多次专业研讨交流活动,帮助律师提升业务水平、拓展执业空间。为提高青年律师的刑事辩护水平,协会与北大法学院合作举办了2期刑事辩护实务暨北大刑辩讲堂培训班,邀请15位资深刑辩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真实案例进行剖析讲解,北京大学教授现场点评,检察官、法官参与指导;60余名青年律师与北大学生结对分组学习,以小组为单位发表辩护意见,创新了培训方式,受到了广泛好评。同时,协会还举办了第11期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培训班,共有180名执业不满5年的青年律师参加;举办了第三季“首都女律师向日葵发展计划”培训班,100余名女律师参加了培训。
四是着力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梯队建设。为推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协会启动了北京律师涉外培训及实习项目调研,扩大涉外培训受惠面。依托北京律师学院举办了国际商事仲裁及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班,160余名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参加培训。针对北京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储备不足的现状,组织37名律师参加美国辛辛那提法学院、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等机构针对中国律师开展的短期培训项目,推荐3名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组织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推动北京律师“走出去”进行交流与学习,逐步形成高、中、低全方位涉外法律业务培训体系。与此同时,邀请境外专家学者和资深律师介绍国际法律服务前沿理论及实务,共有230余名北京律师参加。
五是认真开展全市2015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和要求,协会组织开展了全市2015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全市1874家律师事务所的24014名律师参加了年度考核,其中,考核称职律师23972人,基本称职38人,暂缓考核律师2人,考核不称职2人。
(四)不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着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二是积极推进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加强个案维权工作,协调解决北京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被对方扣留事件,保障了律师的人身安全与执业权利。组织律师参与北京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印制完成北京律师维权手册,并发放到各区律协、律师工作联席会和广大会员,指导区律协及律师工作联席会开展会员权益保障工作,引导广大会员正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河北省律协、山东省律协签订了《跨省(市、区)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互助合作协议》,积极构建跨区域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网络。
(五)加大行业引导、监督和纪律处分力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二是不断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引》并发放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的职责、实习人员的任务、实务训练内容和项目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制定出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对实习考核程序和内容、书面审查、面试考核、监督管理等作了更具体细致、更具操作性的规定。组建了第十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集中培训讲师团和面试考官团,为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和面试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专程赴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考察交流,为加强与完善实习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提供借鉴。
三是加强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举办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引导广大律师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召开“新常态新思维新路径新辉煌——专业与诚信”研讨会,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将近年来受到行业纪律处分的会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编辑和点评,印制完成《北京律师执业警示录》,发放给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进行警示教育。
四是严格查处会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2015年度,十届律协共受理当事人投诉68件,立案35件,审结43件,对6家律师事务所和15名律师作出了纪律处分;受理会员纪律处分复查申请3件,审结3件(含换届前立案未审结案件)。就26件投诉案件先后召开7次听证会,对17名律师、8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行业纪律处分。
(六)进一步拓展会员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强化协会服务职能
二是继续推进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及健康保险、律师体检、律师互助金工作。完成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及健康保险2015年度续约工作,为17名因重病、伤残等原因而身陷困境的会员及其家属发放互助金共计61万元,为他们送去了行业的温暖和关怀。
三是搭建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的沟通交流平台。先后召开了“携手两公律师服务法治社会”与“新境界下的历史使命——社会、公职、公司律师与全方位法律服务”研讨会,深入探讨新形势下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优势互补、加强交流与合作的途径,并组织参观了市工商局、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及金杜、易和律师事务所,促进了两公律师与社会律师的沟通交流。
(七)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协会自身建设
一是组建新一届律协专门工作委员会。适应律师行业发展的需求,在九届律协原有15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了业务拓展与创新、区县联络和老律师3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将规章制度委员会更名为行业规则委员会,宣传与联络委员会更名为宣传、联络与表彰工作委员会;为动员全体律师代表参与协会工作,协会向全体代表发放了十届北京律协专门工作委员会职位自荐表,253位律师代表及300余位行业骨干律师被吸收到新一届专门工作委员会。
三是以章程修订工作为中心,积极推进行业规范体系建设。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律协章程修订工作,先后召开了市律师代表、区律师协会会长及律师工作联席会主任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经会长会充分讨论,对章程修订草案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着手起草了北京律协行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会员表彰奖励规则、智库工作规则初稿,以期进一步提高行业规则制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提升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加强协会预算编制工作,协会召开了各专门工作委员会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议,专门就协会财务预算编制原则、编制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召开了各区律协经费使用情况座谈会,就各区律协、联席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了《关于各区律协经费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同时,根据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协会经费管理的新要求,协会还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协会的费用支出及管理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八)加强指导监督,密切交流合作,进一步整合市区两级律师行业组织管理资源
一是成立了区县联络工作委员会,为加强市区两级律协的沟通交流搭建了平台。委员会成立之后,先后走访了房山、大兴、昌平等区律协,听取区律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归纳总结,为协会更好地指导区律协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区两级律协纪处工作机制。针对近年来纪律处分工作部分职能移交区律师协会后的运行情况及产生的新问题,协会开展了专项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现阶段市区两级纪处工作机制的现状、效果、问题等进行梳理、总结和评估,就进一步提高全市纪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市区两级律师协会纪律处分工作机制提供了决策参考。
三是加强对区律协和律师工作联席会工作的指导力度。年内,协会先后就行业纪律处分、律师权益保障、行业宣传、会员文体活动及财务工作等分别组织召开了市区联席会,并就纪处工作中“撰写审查报告应注意的问题”组织了区县专题培训。
四是加强合作,形成合力。与区律协合作或者依托区律协,共同举办了“法治梦·律师情”——第一届北京律师诵读比赛、第二届北京律师羽毛球赛、首届律师好声音歌唱比赛等全市性的会员文体活动,受到了会员的广泛欢迎。
(九)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大力加强行业党建工作
一是组织引领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以举办学习专题报告会、研讨会、研讨班、经验交流会及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加大律师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召开律师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就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律师学院教育培训工作和律师业余党校党建工作进行研讨。大力加强北京市律师业余党校建设,研究行业党建工作规律,探讨建立完善律师党校组织架构,进一步发挥律师业余党校在全行业的牵引辐射作用,加强对全行业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同时,编辑印制北京律师业余党校通讯两期,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发放4700余份。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律师党建活动。在建党94周年之际,协会召开表彰大会对2013—2015年度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充分发挥优秀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部分党员参观“中流砥柱——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抗日战争主题展”,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举办了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骨干培训班,从律师行业如何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建经验介绍等方面开展了主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新任协会领导班子介绍
会长:高子程
副会长:庞正忠张巍殷杰赵曾海张峥
髙警兵刘卫东邱宝昌
监事长:张卫华
秘书长:高鹏
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陈强朱炳祥
周凯陈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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