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精选5篇)

关键词:房地产立法;法律法规;立法体系

一、房地产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立法缺乏统一

(二)房地产立法内容欠缺

(三)房地产立法价值取向的偏差

(四)房地产立法税费繁冗

二、完善房地产立法的建议

(一)立法统一性

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法规完善各级规章制度,不要脱离国家法律自立法规,杜绝同一个名词出现多种不同的解释和同一解释对应不同的专业名词。国家应对各级政府出台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错编的应及时纠正并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督促各级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大体方针保持一致,严格执行统一的立法规范,避免对人民群众造成误导,避免执法的混乱。

(二)增加立法内容

现在的房地产立法在内容上并不是十分完善,总是在某些方面缺乏些东西。当然,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善的,因此立法部门更应该走向房地产开发的实践中去,发现在立法上应该表现的内容或者向房地产开发机构咨询立法内容的漏洞,及时将这些漏洞填补进来。例如尽快制定住宅法,将与住宅有关的一些制度用法律条文罗列下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在各个地区制定住房保障体系,缩小地区差距,减小社会风险。

(三)纠正立法价值取向

(四)完善税费立法

我国的税费名目繁多、重复,目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整理税费名目,废除不合理的税费项目,合理的税费项目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税法也要对普通居民住宅建设和经营用房、豪华住宅建设分级使用不同的税率,降低普通住房的价格,让全国更多的消费者具有购买普通住房的能力,让大家“有房可住”。目前,我国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及购买的税收法规有很多项,但大多都是以“条例”和“暂行条例”的方式存在的,并没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因而很多执政者具体执法时较随意,无法按正常程序执行。为了消除这类弊端,应根据具体情形将合理、合法的“条例”、“暂行条例”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让执政者有法可依。对于重要的税种,应由国务院出面讨论制定并立为法律,并应用到具体的实践中去。

三、结语

我国房地产立法方面尚存在很多的问题,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目前有两种方法:第一是要密切的联系实际,多做考察和房地产开发的实践活动,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第二必须要从立法学的角度确定我国房地产立法的原则,弥补体制和技术方面的缺陷,并要积极地改善,总结经验,完善房地产立法工作。房地产立法问题是规范房地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执法者处理房地产开发建设问题的根本依据。因此,为了房地产事业的蒸蒸日上,国家及政府要尽快完善房地产立法,使我国房地产类法律更成熟,更实用。

参考文献

[1]符启林.房地产法[M].法律出版社,1997.

关键词: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土地复垦条例;新变化

1我国《土地复垦条例》新的变化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占用耕地需求不断增大,然而实践过程中经济建设损毁和环境破坏土地严重,为了使土地复垦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明确复垦义务人和加强公众参与力度,于是原有的《土地复垦规定》必须加以修改[4]。经过多年的论证分析,2011年3月5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土地复垦条例》,遵循原《规定》合理部分的同时,修改和增加了相应的条例,使其更能够符合现今中国的土地发展状况,并在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了详细的实施细则。首先对《土地复垦条例》新的变化作如下总结:

1.1定义的变更《土地复垦条例》第2条对土地复垦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以及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或者恢复生态的活动[5]。相对与《规定》中的定义而言,增加了历史遗留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地的整治,同时要达到恢复土地的生态活动能力的目标。增加了复垦土地的类型,扩大了复垦土地的面积,由简单的强调破坏土地的恢复上升到生态修复,在原有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增加了土地复垦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增加土地复垦范围的同时提升了复垦的宗旨。

2《土地复垦条例》存在的不足

2.3土地复垦法规缺乏针对性我国土地面积较大,地形比较复杂。而政府并未针对不同地区出台不同性质的土地复垦法规,如西北地区水资源短缺,气候恶劣;矿山开采地区荒漠化严重,存在一定的地质灾害等,这些都没有很好的土地复垦技术支持,这与我国在土地复垦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方面的不足有关,这些都使现存的土地复垦法律法规显得很“脆弱”。

2.4公众参与形式缺乏多样性虽然《土地复垦条例》中规定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但是具体的参与形式、程序并未明确规定,使得公众并未参与决策过程、参与功能并不明显,缺乏群众基础。

3结束语

面对目前我国严重的人地矛盾问题的严重性,土地复垦是解决用地不足的有效手段,同时对保护土地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建立健全的土地复垦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土地复垦工作的资金投入,研究先进的复垦技术,加强政府的管理机制,鼓励公众的参与力度变得尤为重要。

[1]田新凯.土地复垦法律法规问题研究.山西财经大学,硕士,2012.

[2]路文丽,郭颖良,谭锋等.土地复垦体系构建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2(6).

[3]金丹,卞正富.国内外土地复垦政策法规比较与借鉴[J].中国土地科学,2009,23(10).

[4]郧文聚,范金梅.中国资源枯竭城市土地复垦研究[J].中国发展,2012,12(5).

丹心一片献给党

┄上高县国土资源局*同道普法先进事迹材料

*,男,*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年10月参军,*年7月加进中国*,*年3月从部队转业到上高县国土资源局从事普法宣教工作,现任县国土资源局人秘股副股长。

一路风雨一路歌,*同道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一股军人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牢记党的宗旨,践行“三个代表”,满腔热情地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在平凡的岗位上堂堂正正做人,脚踏实地做事,取得了明显成绩,赢得了方方面面的赞誉和肯定。20*至20*连续三年被《中国国土资源报》评为优秀特约记者;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优秀通讯员。20*年被评为上高县普法先进工作者。

潜心学法争当排头兵

*同道几年来一直从事我县的土地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利用自己学到的理论业务知识和高超的写作水平,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四个年头里,他先后撰写、拍摄了大量反映我县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及新人、新事、新风采的稿件200余篇(幅),其中在国家级、省级发表的稿件(图片)100余篇(幅),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50余篇(幅),在县级50余篇。20*年以来,他连续三年被《中国国土资源报社》评为优秀特约记者,他的摄影作品先后在省市摄影大赛上多次获奖,今年五月,《中国国土资源报》“*标”新闻摄影比赛揭晓,他又获得三等奖。得到了《中国国土资源报》领导、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关键词】土地规划;节约方式;科学发展

一、土地规划利用

节约用地即是在土地建设的过程中,有效地合理地利用土地,不出现土地浪费的现象。狭义的概念主要指具体的土地建设项目,用一些措施来保证土地的利用效率。从国家的角度,土地的有效利用,可以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又可以保护生态环境。

二、土地规划节约的根本原因

2.1土地规划节约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近几年来,国党和国务院提出我国要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第二,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第三,必须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2.2土地资源的有限性

我国虽然是资源大国,国土面积辽阔,但是土地资源具有有限性,就决定了我国的土地规划利用要走节约的路线。我国的城乡建设的速度不断地加快,对土地的需求量也不断地加大,所以出现了土地供需的矛盾。解决土地供需的矛盾,首要的措施是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进行节约使用。在使用土地最小的面积下,获取最大的利用效率。避免因粗放的开发方式,造成土地的浪费。

2.3改变粗放的开发方式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开发大多数采用粗放的方式,造成严重的土地浪费现象,经济效益低下。很多的地方盲目的开发土地资源,大量占用农地、拓宽道路、娱乐广场等。这些不合理的使用情况,为未来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我国人口数量庞大,人均占地面积小,这也要求我们现在必须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我国土地的利用状况

近几年来,根据国家土地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和港闸区委、区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部署,我们陈桥街道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开始呈现出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3.1国土资源保护意识逐渐增强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稀缺。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我们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3.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在加强项目管理、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上,我街道以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为契机,加快现有土地资源的整合。通过大规模农地整理,切实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和农业生产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大力提升。我们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较好地处理了经济发展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矛盾。

3.3加强依法行政

为加强依法行政,切实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我街道根据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完善覆盖全境的街道、村两级土地执法监管网络,全面推行和落实“片警式”监管制度。通过认真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汇报、早拆除”,积极提高有效制止率,较好地遏制了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的产生。

四、我国土地规划节约存在的问题

4.1供地紧张现象严重

我国的城市化发展的速度不断地加快,对土地的需求量大增。但是由于在开发的过程中,缺少监督,规划性不强,上级下达的土地开发指标过高,导致供需地紧张,用地面积缺口现象严重。

4.2违法开发土地资源

4.3规划性不高

目前,我国一些土地的管理部门,对土地规划的不明确或者不合理,直接导致建筑施工的不合理的建设,造成土地的浪费。一些土地部门的管理人员对土地的总体规划缺少认真的态度,把规划的内容依赖于项目的内容,片面的了解项目的作用。

五、土地规划节约的利用建议

5.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理念加强工作力度

坚持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路线,推广土地的节约开发方式,推进科学的开发策略。一方面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责任感;另一方面,进一步宣传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从而加强土地管理层的法律法规的意识。

5.2提高土地的总体规划性

5.3建立健全土地法律法规机制

六、结论

根据以上的论述,只有不断地完善我国土地的规划政策,才能保障土地的有效利用。从中央到政府应该采取全面有的措施,保护好国土资源,依据法律处理非法的用地行为。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城市化与土地的供需关系。建立健全土地规划的理论系统,坚持走科学的发展道路,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近14亿人口(目前我国人口还在以每年一千万人的速度增加)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国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是关系经济发展、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国家自立的重大战略问题,耕地资源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在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以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作为保障。近年来,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更为严重的是耕地的质量在总体上也有所下降。尽管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规定,在占用耕地的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新补充了一定数量的耕地,但是补充耕地的质量水平往往赶不上被占耕地的质量水平,建设占用的耕地多数是居民点用地的优质高产良田。补充的耕地多来自未利用地的开发,大部分为旱地。耕地数量的减少、质量的下降,已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粮食安全。

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收,相应的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后进入城镇寻求生存发展。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40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不同程度地扩大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作保障。其中大部分占用的土地又是耕地。

三、土地占用过多、过快还将影响中国未来经济的持续增长。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还将继续增加,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还会继续增大,人地矛盾将更加的突出,很可能在很多地方,在今后几年内,就将用完除基本农田以外的全部耕地,面临无地可用的局面,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难以为续,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该采取相应措施,按照“保护中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原则,做到在促进城市化建设的同时保护好耕地,做到城市化与耕地保护并重。

一、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耕地保护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必须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耕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无农不稳,无粮则乱,解决我国近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国的首要任务。“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第一个写进法律的基本国策。因此首先要加强舆论宣传的力度,大力宣传各地区有关耕地保护方面的成就,组织好对乱占和破坏耕地的反面典型的报导活动,树立全民“土地意识”;第二要抓好耕地保护的意识教育,把耕地的危机与人口的猛增,粮食的不足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让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起生态道德观念和耕地问题的危机感、紧迫感。

二、加大农用土地整理力度,确保耕地总量上动态平衡

在城市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必须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开垦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以保持一定区域内的耕地总量不变。这就需要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工作的力度,尽可能地增加耕地的数量,并且通过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的产出量,通过对粮食生产能力的保护来落实对耕地的保护。据权威人士估算,若对现有的18.37亿亩耕地实行土地整理措施,则应该可以增加上亿亩耕地。

三、控制大城市扩张规模,挖掘存量土地潜力,集约利用土地,城市建设用地要坚持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充分挖掘城区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集约率,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旧城改造,严格控制城市外延扩张;严格土地供应,对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和高档房地产开发,要从严控制;依法强化土地市场管理,防止以各种开发区、大学城等名义占地圈地,浪费土地,在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要确保实现补充建设占用耕地,做到平衡有余。例如许多地方通过城市内部拆迁改造和挖潜,为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提供了土地,减少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

四、对城市用地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在开发和利用城市土地资源的过程中,必须把遵循城市土地的自然规律和遵循土地的经济规律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城市用地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并以其为原则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改变过去那种任何用地主体随意占地,不讲用地功能,不讲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开发模式;改变那种单一的、分散性的开发模式;改变那种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偏重新区开发,忽视旧城土地再开发和改造的开发模式。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https://www.langzhong.gov.cn/xwdt/ztzl/jczwgk/gkly/zrzy/ncjttdzs/zdglzc/202412/t20241218_2053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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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民土地纠纷的法律援助服务地区-江苏盐城·电话-138-1322-2996 https://m.lawtime.cn/ask/question_6230365.html
7.土地征收和拆迁,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有哪些相关法律问题:今日在线三、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有哪些相关法律问题 1、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房拆迁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省、市配套政策依据有哪些? 征地拆迁工作所依照的最根本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http://www.bjsheng.cn/lsdt/4996.html
8.宝鸡律师事务所宝鸡律师咨询宝鸡法律咨询太仓市国土局经现场勘查,认定蒋剑敏在其承包的玻璃温室所属农业用地中进行了装修、装饰等非农建设,土地已部分硬化,涉及土地面积1073.3平方米。蒋剑敏主张土地硬化面积少于1073.3平方米,但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反驳,对其主张不予采信。 二、关于处罚决定的法律适用问题http://qinxuanlaw.com/index.php?ie=2-49-4517-1
9.律师实务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1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2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2MTU5NDczNQ==&mid=2247492535&idx=2&sn=5d8976f25815152f2464b0e36ea6eedf&chksm=cf1b4f5129fae4e827272684a2215cf6b2304f0bf9c1d09cc5514ea3b8eeb58bda8752670c40&scene=27
10.如何解决土地纠纷的有效方法有哪些?房产频道土地纠纷是房地产领域中常见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专业的知识和策略。以下是一些有效的解决土地纠纷的方法,这些方法不仅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稳定。 1. 法律咨询与调解 在土地纠纷发生时,首先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可以提供关于土地法律框架的详细解释,并指导当事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https://house.hexun.com/2024-07-02/213387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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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征地拆迁常见法律问题征地拆迁常见法律问题100问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遇到拆迁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 企业拆迁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规定 违章建筑补偿 企业强拆、偷拆 房屋拆迁(征收) 公房拆迁(征收) 拆迁(征收)补偿 拆迁(征收)程序 其他http://www.110.com/zdcq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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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土地拆迁律师土地拆迁律师的作用在于保护受拆迁方的合法权益。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谈判,甚至提起法律诉讼,以确保受拆迁方获得合理和公正的赔偿和补偿。在土地拆迁的复杂环境中,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非常必要的。土地拆迁律师的存在为受拆迁方带来了光明,为他们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点击右下角咨询我们的在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5673
16.修路占地不给补偿就是违法:农民权益保护与法律依据解析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修路作为连接城乡、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对提升地区交通便利性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涉及到土地征收问题,尤其是占用农村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路占地而不给予合理补偿是明确违法的行为,https://www.yanqinglvshi.com/article/zdwq/10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