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李滔找到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如今,“人财两空”的他只希望派出所或是律师能帮助自己找到“未婚妻”,给过往的2年感情画上一个句号。
到底是怎么回事?
借10余万元彩礼订婚
李滔的日子原本过得还不错——父母在老家岳阳临湘市,身体健康;自己在长沙从事工程行业,一年收入20余万元。在老家亲朋好友印象里,他是事业有成的榜样。不过,“32岁未婚”的他也总是被各路亲戚催婚、催生。
2020年6月29日晚,李滔老家的媒人告诉他,有个同龄、没有许配过人家的女生,叫李舟(化名),在广州务工,现在已经回了临湘老家,想介绍给他认识。
第二天,李滔便与对方见面了。见到李舟,她穿得朴素,没化妆,斯斯文文,给李滔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媒人告诉我,临湘有风俗,要是我觉得满意,就给她5000元,弟弟、弟媳各1000元,作为见面礼,如果女方有结亲的打算,就会接受,不同意就会将钱退回。”李滔说,他当场就给了“风俗钱”,对方也欣然接受。
殊不知,当日下午,李舟和弟弟、弟媳来家里作客。在他出门买水果时,女方家属又以“见面礼”为由,找他父亲要了14000元。
因为信息误差,李滔和父亲没好意思再去追回“见面礼”。之后,一大群老乡跑到家里来看相亲对象,开着玩笑让李滔父亲赶紧订婚——“我爸一听订婚,笑得合不拢嘴。李舟回家后就跟家人和媒人说我们家要跟她订婚。”李滔说,没多久,媒人找上门聊订婚的事,父亲以为是女方主动提出的,“媒人说如果我们悔婚,那给出的2万余见面费就不退了”。
想着能让儿子赶紧结婚,李滔父亲一口答应。李舟家提出要给16万元彩礼钱,李滔父亲掏出所有积蓄,还外借了10万元,凑齐155000元当作彩礼。
2020年7月5日,李滔和李舟的订婚宴,也是他们第二次见面。“吃完饭后,女方家人让她留宿我家,她同意了,但她并不太愿意和我接触。”李滔说,直到夜晚她才告知第二天要去广州办事,“结果一去不回了!”
难以露面的“未婚妻”
想着李舟太忙,李滔打算主动去广州看她一次。
2020年8月2日,李滔到了广州,李舟发来的定位却是东莞市虎门镇高岭电子厂。“我凌晨12点多赶到虎门,她又说在上夜班,再问她具体地址就不回话了。”李滔说,第二天下午,李舟回复“刚睡醒”。
之后,李舟带着一位女同事前来赴约。“那女生化着浓妆,手上、脖子上都有文身,不像是一位工人。”李滔说,吃完饭,李舟就走了。
想送李舟回厂遭到拒绝,李滔起了疑心。他在上出租车后,让司机掉头,企图跟着李舟回厂,可转个弯回到原处怎么也找不到人了。
“我后来多次要求见面,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了。”李滔说,这过程中,李舟却以未婚妻之名,多次向他索借钱财——2020年10月10日,李滔转给李舟5000元,交房租;2020年10月1日与11月28日,李舟要求李滔家送节日礼、亲戚满月礼金各1000元;2020年12月10日,李滔转给李舟8000元,医院看病……
李滔整理出了他与李周之间金钱往来的明细。
没钱了就爱答不理
“过年那会,她终于回了临湘。”李滔说,当时,他母亲住院,便无暇数落李舟的日常冷淡,只希望她来医院陪伴下母亲,“三邀四请下,她和家人来了医院,坐了20多分钟,没说什么话就走了”。
2021年2月16日,李舟主动跟李滔说过完年不想出门打工了,想安心在家结婚。李滔很高兴,就给李舟转了500元过年费。
结果,2021年2月19日,再联系上李舟时,她告知“已去广州”。
这一次,李滔有了戒备心,对于李舟索要钱财,他都不愿搭理。李滔表示想放弃这段感情,李舟便给李滔发了一条短信:“见面说清楚”。
2021年5月,李滔再次赶到东莞市,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李舟,“我跑到高岭电子厂询问,保安说没有这个人”。
于是,李滔决定退婚,可家人怎么都不同意。其间,李舟家人一直与李滔父亲有联系,“五金”钱、家人过节费、亲戚满月酒……男方家人都有支出。直到同年10月,女方要求男方给亲戚送“满月酒”钱遭拒,两家人彻底谈崩了。
“她把我联系方式都删掉了,去她家里也是大门紧锁。”李滔告诉记者,自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他一共给李舟家转了223000元。
李滔给李周的转账记录。
被骗婚却“无法立案”
“未婚妻”突然失联,为了搞清楚事实真相,李滔经岳阳市区、临湘市熟人处多方打听,了解到李舟的另一面——据李舟家周边的几位邻居说,早在十年前她就离过婚。2022年又结了婚,结婚后,同样以“去广东打工”为由没了踪影,“我朋友去年在岳阳市看到过李舟和另外四女一男一起吃饭,我朋友认识和她一起吃饭的男生,问了李舟的事情没有回复,反倒被对方拉黑了。”
李滔之后也向当地派出所求证过,目前李舟确实已婚。他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一户岳阳县大云山的家庭,“这家人2018年也跟李舟订过亲,被骗的经历和我一模一样,还是同一位媒人介绍的”。
要不回钱,也见不着李舟本人,李滔决定报案。但临湘市长安派出所的回复是“可以帮忙联系对方调解,但这属于婚姻财产纠纷,立不了案,需要找法院”。
“如今对象失联了,钱也没了,我现在就想找到人,了解清楚这算不算骗婚?”李滔说。
4月24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李滔陪同下,前往李舟家。据介绍,李舟楼下是亲戚开的一家餐馆,但当记者表明来意后,对方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李舟一家。附近的邻居告诉记者,李舟和母亲是七八年前才来到这里的,平时不怎么和居民打交道,“不知道李舟订过婚,也没听说过他们家找几个议亲的人家要钱。只晓得她离过婚,去年又结婚了。”
派出所出面协调民事纠纷
4月24日,在临湘市长安派出所,李滔一家及李舟母亲、继父进行交涉。“李舟没出现,她家人只愿意返还95000元,而给李舟的礼金及所借的钱,他们全都不认。”临湘市长安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滔与李舟的情况属于明显的民事纠纷,立不了案,最好到法院起诉。”
那么,李舟的行为究竟算不算骗婚和诈骗呢?湖南燕宇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艳律师介绍,“骗婚”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罪名。现实中俗称的“骗婚”行为,可能包括骗取钱财、隐瞒婚史、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况。以婚恋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一部分表现为索要彩礼,这涉及彩礼返还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另一方面,对于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索要彩礼后与他人同居的、或短期内多次婚嫁且拒不返还彩礼等情况,可注意甄别其中是否涉嫌诈骗罪。
张艳表示,如果上述反映情况属实,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要有证人和转账流水证明李滔所支付的礼金具体金额。其次,要有相应的聊天记录证明他们之间的金钱往来是以结婚为目的。既然二人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赠与目的没有实现,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全额返还。
“考虑到纠纷中还存在其他受害人,可以寻找其他的受害者共同举证女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张艳建议,可以查证对方是否在交往过程中存在编造种种理由、用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等情况,如看病需要用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如果能证明对方是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婚恋交往为幌子,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实施行骗行为,就涉嫌诈骗,可以立案。
张艳提醒,婚姻是人生大事,应三思而后行。进入婚姻前,还是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核实对方身份和工作、家庭情况,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