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

2018年1月6日第九届全国律协第1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律师业务推广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三)印制和使用名片、宣传册等具有业务推广性质的书面资料或视听资料;

(五)举办、参加、资助会议、评比、评选活动;

(六)其他可传达至社会公众的业务推广方式。

第三条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公平和诚实竞争,推广内容应当真实、严谨,推广方式应当得体、适度,不得含有误导性信息,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尊严和行业形象。

(一)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者未通过年度考核的;

(二)处于中止会员权利、停止执业或者停业整顿处罚期间,以及前述期间届满后未满一年的;

(三)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一年的;

第六条律师个人发布的业务推广信息应当醒目标示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也可以包含律师本人的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执业年限、律师职称、荣誉称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联系方式,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专业领域、专业资格等。

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信息中包含律师个人信息的,应当符合本规则第六条规定。

第九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其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宣称或者暗示其为公认的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或者专家单位。

第十条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误导性或者夸大性宣传;

(二)与登记注册信息不一致;

(三)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

(四)贬低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的;或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之间进行比较宣传;

(五)承诺办案结果;

(六)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

(七)明示或者暗示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八)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

(九)未经客户许可发布的客户信息;

(十)与律师职业不相称的文字、图案、图片和视听资料;

(十一)在非履行律师协会任职职责的活动中使用律师协会任职的职务;

(十二)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外国国家名称等字样,或者未经同意使用国际组织、国家机关、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名称;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内容。

第十一条禁止以下列方式发布业务推广信息:

(一)采用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发布业务推广信息;

(二)在公共场所粘贴、散发业务推广信息;

(五)其他有损律师职业形象和律师行业整体利益的业务推广方式。

第十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其开立的互联网媒介账户中的信息内容负责,如果发现他人在其互联网媒介账户中发布违反本规则的信息,应当及时删除。

第十三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和互联网平台、大众媒体等第三方媒介合作进行业务推广的,无论该第三方是否向律师、律师事务所收取费用,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要求第三方传播媒介向受众明示本规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律师、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支付案件介绍费、律师费收入分成等方式与第三方合作进行业务推广。

第十四条律师、律师事务所不得帮助他人违反本规则。

在为个人、单位、外地律师、外国律师提供服务或者进行业务合作过程中,发现其存在违反本规则行为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告知其本规则的规定,督促其停止违规行为或者停止提供服务、业务合作。

第十五条律师、律师事务所违反本规则发布业务推广信息的,由其所属的地方律师协会管理。

第十六条律师协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信息可以采取审查、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管理,或者根据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律师协会应当责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限期改正,并可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在参与招标、比选等活动中提供法律服务信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戴卫祥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工学、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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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行为,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完善律师行业规则体系建设,2018年1月6 日,第九届全国律协第1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http://www.dylx.com.cn/TZGG/1066353.jhtml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第十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虚假、误导性或者夸大性宣传;(二)与登记注册信息不一致;(三)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四)贬低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的;或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之间进行比较宣传;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610638&page=2
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信丰县(2018年1月6?日第九届全国律协第1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律师业务推广是指律师、http://www.jxxf.gov.cn/xfxxxgk/c101085/201802/c8632aafa53a4c40a7587d1aa28529b3.shtml
5.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行为,完善行业规则体系,加强律师行业自律,全国律协研究制定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律发通﹝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遵照实施。 http://www.hainanlawyer.org/index.php?c=content&a=show&id=2364
6.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DOC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DOC,PAGE \* MERGEFORMAT 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 行为规则(试行) (2018年1月6 日第九届全国律协第1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行为,依据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513/5042002140002034.shtm
7.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工作规则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是对违规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处分的依据。 https://www.gzlawyer.org/info/4e979e3136c14455affc6475eb1b2e88
8.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全文《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行为制定,2018年1月6日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试行。https://www.0797cx.com/page37?article_id=111677&pagenum=3
9.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发布:不得虚假误导或者夸大性宣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 (2018年1月6 日第九届全国律协第1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351002454204179156541292
1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6篇(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规范中的https://www.99xueshu.com/w/fileud7p6c8j.html
1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规范律师协会对违规会员的惩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以下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https://m.66law.cn/tiaoli/25338.aspx
1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活动,规范律师协会对违规会员的惩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以下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律师协会对会员的违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适用本http://faxin.cn/lib/zyfl/ZylfSimple.aspx?gid=A328816
13.2009年锦天城新闻锦天城动态上海原司法部部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会长邹瑜先生为我所成立十周年题词 2009-11-23 宋晏律师当选为赛格三星独立董事 2009-12-31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000068)日前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我所深圳分所宋晏律师当选为该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同时,宋晏律师还被董事会推选为提名委https://www.allbrightlaw.com/SH/CN/10481/ebeb8b63ca87e3c3.aspx
14.利益冲突检索免责声明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17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第十三条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http://www.elvshi.com/lyc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