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8月18日,由华税律师事务所主办,华税学院承办,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的“第九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培训班(2024)”暨“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专题研修班”在北京隆重举行。本届暑期培训班自面向全国范围接受报名后,得到各地律协、税协、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税务师、高校法学院系及税法研究生、企业及税务经理、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等的广泛响应。截至报名截止日7月31日,暑期培训班组委会收到近30个省市400余人申请,组委会成立评审小组,基于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综合平衡、生源多样性的原则,最终录取学员196人。
本届暑期培训班是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背景下举办的,着眼当前税收法治和征管改革的新变化和新形势,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税收法治的高质量发展。8月14日上午8:30,本届暑期培训班举行了隆重的开班典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先生主持本届暑期培训班开班典礼。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税务学会第一副会长汪康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高培勇先生,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出席开幕式。
图为:汪康副会长致辞
汪康副会长在致辞中首先对“第九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培训班(2024)”暨“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专题研修班”的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广大涉税服务人士应当贯彻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服务于中国式税收治理现代化,努力取得更大成绩!他预祝第九届暑期培训班成功举办。
图为:刘剑文会长致辞
刘剑文会长在致辞中首先对暑期培训班长期以来培养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的公益性“点赞”。他指出,当前是税法收获的季节,例如《关税法》第六十六条取消了复议、诉讼纳税前置的规定,“两高”出台了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司法解释等,税法服务和高层次税法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他结合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一重大命题,从税收法定原则的“形式”与“实质”关系、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整体化构建、税收法定原则与协同发展的关系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与解读。最后,预祝第九届暑期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图为:施正文主任致辞
图为:刘天永主任主持
最后,刘天永主任在主持发言中,感谢三位领导、专家的精彩致辞,并对录取学员表达了祝贺,他介绍了本期暑期培训班的课程设置情况,预祝大家通过五天的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提升能力、结交朋友!
图为:高培勇教授授课
8月14日上午9:00-10:30,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高培勇教授以“二十届三中全会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解读”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授课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部分,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地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地位、关系做了阐释。首先,要学习和理解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必须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精神以及上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从继承和发展的角度来深入学习。其次,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是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深化财税金融领域的改革。最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当致力于解决突出问题,围绕重点和关键问题进行布局,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实现预期目标。
8月14日上午10:30-12:00,盈科律师事务所(广州)合伙人律师、国家税务干部学院原教授袁森庚先生以“税务争议典型案件解析与税务法庭设立”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授课通过三个税务争议典型案件,对税务案件中的主观故意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结合案例介绍了证明纳税人不具有主观故意的方法。最后向学员介绍了税务法庭的设立及当前的改革动向。
8月14日下午13:30-15:00,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教授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他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先解读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大意义、健全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与内容。然后,他从税收征管法修订的背景、进程、目标、立法架构、重要制度等方面,对税收征管法修订的若干热点问题予以阐释,包括建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制度、健全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健全涉税信息提供制度、建立税额评定制度、完善税收法律责任、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等。
图为:叶姗教授授课
图为:徐建军先生授课
8月15日上午9:00-12:00,原某直辖市税务稽查局副局长、首批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徐建军先生以“2024税务稽查形势与应对”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授课首先介绍了当前税务稽查的形势。其次,介绍了2024年税务稽查工作要点,如涉农、人力资源、医疗等领域,加强对文娱领域、网络主播等群体的税收监管,并加大对征管薄弱环节的整治,如合伙企业税收征管、核定征收的个独合伙企业、自然人代开等,并加大对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措施的合规性审查。然后,介绍了税务稽查选案方法,包括举报信、税务其他部门移送、其他外单位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稽查部门自主选案、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及抽查比例等,并且介绍了在大数据时代,税务机关如何通过信息化稽查进行工作。最后,对广大企业如何风险税务防范及出现税务风险后如何应对进行了讲解。
图为:马添先生授课
图为:暑期培训班现场
图为:刘怡教授授课
图为:朱炎生教授授课
8月16日下午13:30-16:30,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主任朱炎生教授以“国际税收新格局下跨境投融资涉税热点实务”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授课首先讲座首先概述了跨国企业的特征,随后介绍了不同类型的企业架构,如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架构等,并探讨了这些架构在法律责任、风险控制、财务管理、税务处理等方面的考量因素。其次,重点介绍了OECD和防止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的具体措施,然后,介绍了跨国公司管理模式的演变、数字化的商业模式、跨国企业业务分布等。最后,对企业跨境投融资的涉税安排进行了介绍,并为企业在全球化和数字化背景下制定有效的税务策略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图为:许兰亭主任授课
8月17日下午13:30-15:00,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许兰亭先生以“两高危害税收征管罪司法解释对涉税犯罪刑事辩护策略的影响”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课程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两高”危害税收征管罪司法解释予以解读。他介绍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界定,指出如果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骗取抵扣税款,并且没有因此导致税款损失的话,则不构成此罪。同时介绍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其他涉税犯罪的区别,例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逃税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间的界限,共同犯罪理论在界定构成何罪的实际运用等。第二部分他就“刑事辩护方法与技巧”进行授课,从精通实体法、掌握程序法、熟悉证据法等十个方面对辩护技巧进行了总结。
图为:马静女士授课
8月17日下午15:00-16:30,普华永道税务合伙人马静女士以“金融税收政策与疑难实务”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授课首先介绍了金融产品常见架构及涉税政策。境外投资人可以直接投资中国的可选项包括证券类、私募股权类、私募证券类,授课中分别对以上金融产品的架构以及架构的税收考量进行了介绍,包括基金层面的中国税收居民身份问题、管理费用和超额收益的税务处理等。其次,课程进一步探讨了资产管理产品的税收政策和实操问题。资产管理产品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公募基金等,课程详细阐述了这些产品在不同投资阶段的税务处理。此外,还提供了一个涉税判断决策树,帮助理解不同类型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方法。
8月18日上午10:30-12:00,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正和律师以“两高司法解释骗取出口退税罪条文与案例解析”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课程介绍了骗取出口退税罪条文理解,结合外贸行业的监管动态,延伸至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刑法规定、两高司法解释骗税罪条款的重大变化,以及两高解释中的争议问题。最后围绕企业涉税犯罪刑事合规进行了探讨。
图为:颁发结业证书
8月18日下午17:00-17:30,“第九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培训班(2024)”暨“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专题研修班”圆满结束并举行了结业典礼。结业典礼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先生主持。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做结业致辞,向此次暑期培训班的主办方表示衷心感谢,向各位顺利结业的学员表示祝贺,认为暑期培训班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内容对提升我国税务律师、税务师的整体业务水平具有重大作用,祝愿各位学员成为高水平的税法专家型人才,并且预祝暑期培训班越办越好。
刘天永主任代表本届暑期培训班的主办方华税向本期顺利结业的学员表示热烈祝贺,对辛勤授课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各位学员取得更大的成功!
图为:合影留念
自2014年启动以来,“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培训班”至今已成功举办九届,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成为了中国涉税专业服务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背景下,经过五天的密集学习与交流,学员们不仅深化了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还获得了处理复杂案例的新视角和新方法。此次暑期培训班向社会各界输送了约两百名具备“税务+法律+行业”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将促进税收法治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为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行业的繁荣贡献更多力量。
应广大学员的热烈要求,组委会特开通2025年暑期培训班扫码预约通道,录取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我们来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