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阶段、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时候,都是保密的,不管律师还是其他人,都无法看到卷宗材料。
二、侦查阶段了解案情常见途径
一般是会见犯罪嫌疑人,询问承办警官(细节警官有可能不告诉律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不允许介入的。
三、侦查终结才可以看到卷宗
具体说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才可以看到材料,这个时候才可以针对性的辩护。需要说明的是,报请逮捕虽然材料也到检察院,但是报请逮捕只是临时性的阶段,案件侦查并没有结束,因此仍然无法看到卷宗菜材料。
四、补充侦查一般也有材料
因此,阅卷并不是一劳永逸,如果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再次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一般有新的补充侦查材料,需要再次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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