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财产性规定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一、婚内夫妻一方可诉请分割共同财产

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所谓“婚后所得共同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制度。通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以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为前提。但我国《物权法》允许“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时可以请求分割。”(第99条)这表明,在共同共有的情形下,除共有基础丧失(如离婚)外,共有人有重大理由的,也可以请求分割。

为此,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本条明确了两点:第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当事人不能诉请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第二,有上述两方面理由之一,并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下,夫妻一方可以诉请分割共同财产。这是对《物权法》第99条“重大理由”含义在夫妻财产关系中的解释。在婚姻关系存续的任何期间(不限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期间),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发生的,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今后,适用本条时应注意:第一,此为不解除婚姻关系,不变更原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的分割。当事人诉请分割的只是已经形成的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一方或双方重新取得的财产,仍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侵害共有财产权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第二,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人为夫或妻。第三人无此项请求权。因此,司法解释(三)允许婚内析产,虽有利于保护作为共有人的配偶一方合法财产所有权,有利于维护家庭扶养义务的履行,有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但若要克服夫妻财产共同制易发生管理权纠纷等的不足,我国未来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或修改《婚姻法》时,应在现有夫妻财产制结构(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基础上,增设非常财产制,以解决夫妻之间对共有财产平等管理权的冲突,协调夫妻财产共有权保护与债权人债权保护的关系。

二、个人财产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二),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新的利益中有两类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一是,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婚姻法》第17条);二是,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的收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前者属于所有权人将货币或实物直接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直接投资;后者则是将货币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的间接投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表明,除以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和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外,孳息和自然增值是原财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何谓“孳息”?依民法理论,孳息是原物(母物)上产生出的新的物。孳息又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天然孳息,是指物依照自然规律而产生出的出产物或收获物,如种植果树产生的果实、饲养母畜所生的子畜、耕作土地获得的粮食、水产养殖生产的水产物等。法定孳息,是原物的所有权人参加租赁、投资、储蓄等民事法律关系依法获得的报酬,通常表现为租金、红利和利息。可见,投资收益也属于孳息的范畴。

如此看来,司法解释(三)将个人财产婚后自然增值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是合适的。然而,将孳息一律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的做法,值得商榷。一来,依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二),直接和间接投资收益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来,我国《物权法》第116条对孳息归属的认定,并不一律规定为原物所有人所有,而是区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考虑非所有权人占有使用原物的目的和双方当事人意愿,分别不同情形对其归属作出认定。

三、父母出资购房的产权归属

然而,离婚诉讼中,赠与人(父母)常会反悔,认为婚后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是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现在,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与司法解释(二)第22条相比,本条规制的对象有所不同。司法解释(二)明确了父母出资的性质,并不涉及双方购置房屋产权的归属;本条则直接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的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作出认定。因此,司法解释(二)第22条是否属于司法解释(三)第19条所言与“本解释相抵触”的条款,需要最高法院做进一步明示。

再者,对第7条第一款所言“出资”应理解为“出全资”。否则,会损害到也有出资的另一方配偶利益。对于本条第一、第二款所言“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理解为,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不适用这两款规定。因此,本条也有促使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明确产权归属的指引作用。

四、个人婚前按揭购房的产权归属

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条第一款没有直接明确该类不动产的权属,而是允许“双方协议处理”,但第二款又规定,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这实际将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变成了产权方向非产权方的借贷。既是借贷关系,那么,离婚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拥有产权的一方予以补偿”的规定,便有不妥之处:第一,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一半是非产权方的个人财产,产权方应予返还而不是补偿;第二,对于“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需区分是自然增值,还是因配偶他方支付金钱、提供智力或劳力所带来的增值。如果是后者,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第三,《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确立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其适用对象是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且它是在适用均等分割原则基础上的“照顾”。因此,将它用于此种情形不妥,也会对男性非产权方不公平。

五、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的效力

在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不论职业、社会地位及收入多少,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婚姻法》第17条第2款指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此所谓“平等的处理权”,是指夫妻在对共同财产行使处分权时,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在对重大的婚姻共同财产处理时,须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为此,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发《中国妇女报》2011年8月16日,A3版。作者略有修改)

THE END
1.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是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新的家事审判规则。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1/01/id/5781158.shtml
2.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专题为您提供最新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在线解答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问题 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消除误解迎真爱 步入婚姻殿堂,生活只剩甜蜜;而当爱情渐渐逝去,我们却开始争锋相对。车子、房子、票子、孩子都成为争夺的核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https://mip.66law.cn/topic2010/hyfzxsfjs/
3.婚姻法司法解释2025包括哪些?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2025包括哪些? 导读: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https://www.64365.com/zs/884033.aspx
4.2018年新婚姻法2018年婚姻法最新规定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查看详情 婚姻法解释四 我国还未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四。 目前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查看详情https://m.wed114.cn/wiki/sentry_6326.html
5.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婚姻法抚养费司法解释先有家才有国,只有家庭的稳定才能带来社会的稳定和团结。那么家庭的稳定需要什么基础的保障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婚姻法抚养费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1.在婚期间,夫妻双方把共同财产拿去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房子登记在一方父母的名字下面,如果离婚的时候另外一方https://m.jia.com/zixun/article/444241.html
6.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婚姻问题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将婚姻法解释清楚,国家也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出台了司法解释,国家也随之出台了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目的就是将婚姻法说明解释的更加的清楚,但是具体的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http://www.nj48.com/open.asp?id=82312
7.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全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制定背景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https://m.findlaw.cn/lawyers/article/d178970.html
8.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民法典婚姻法彩礼规定)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民法典婚姻法彩礼规定)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原《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及散见的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答复等统一归编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然并非简单地汇编,其中有吸收,又有祛除,且有新增,可以说是一个立法过程。为了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更好实施,在实务过程https://www.n6z6.com/falv/2211/36583.shtml
9.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民法典中婚姻法完整版)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民法典中婚姻法完整版) 裁判要旨 夫妻间达成的财产约定,通常是基于夫妻这种特殊身份关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和伦理色彩。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主张撤销该https://sj.yuzhua.com/hunyinjiating/134817.html
10.专家称婚姻法新解释亮点被淹没别为了利益结婚还有一点就是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如果离婚后没有房子了,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也是人们关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涉及房产内容的一个原因。 女性利益是否被忽视 记者:从目前公众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关注度来看,在房产之外,大家还认为新司法解释忽视了女性的利益,认为此次司法解释对女性而言是不公平的。 https://m.loupan.com/sx/news/201903/226815
11.婚姻法新解释引女方净身出户担忧或导致房产加名热在上海,年轻夫妇买房,男方付首付,女方出装修、家电钱非常常见。然而这种约定俗成的做法却因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在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在咨询窗口就碰到这样一位心存疑虑的女士。“买房的时候我老公家里出了100万元首付,剩下的100多万贷款也是他们还,当时说好我来付装修和家电家具费https://blog.csdn.net/xinyu590/article/details/82418964
12.买婚房加名字未必是赢家“亲子”新条款先天不足媒体报道连日来,在上海不少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夫妻共同房产加名或动迁房产权问题的市民增加;不少丈母娘提出最新要求,女儿一定要在房产证上署名,不少准新人因为在署名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买房计划搁浅。 那么加名字对于保障女方权益一定能起到作用吗?吴卫义提出了另一种观点。在他看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对于产权归属的https://www.lawyers.org.cn/info/f5bfb3d83ef1417baf10acd32914e03f
13.新婚姻法2020年新规离婚房产分割接亲网(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https://www.jieqinwang.com/baike/50894
1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法律法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是在我国婚姻法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解决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制定的。该解释自2013年公布以来,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对结婚自由的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规定了婚前已经取得但未确定https://www.fuczx.com/flfg/579.html
15.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 第一条 【条文主旨】婚姻登记瑕疵的处理 【法条表述】当事人因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经审查不属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的,应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 https://www.lawpa.cn/changshi/283479.html
16.张伟教授中国妇女报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许多人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误认为是刚施行的新婚姻法。其实新婚姻法指的是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是仅次于《宪法》的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部门法、实体法,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虽是最高法院发布的有权解释(已发布了两个司法解释),但严格讲,它并非立法,仅是对婚姻法在审判实务中所作的进一步补充和https://www.nwupl.edu.cn/news/hsbd/hzft/661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