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院各项工作,审判执行质效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新的统计口径,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8.03万件、审结87.0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9.5%和8.9%(另受理恢复执行和执行保全案件8.1万件、执结8万件);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28.9%;92.9%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7%;上海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7件,占全国的38.9%,位居第一。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7万件,同比上升27%。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事实查明机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完善国际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质效提升。加强对发明专利、关键技术、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盗版抄袭、假冒商标、侵害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小猪佩奇”商标侵权案,维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罚力度,对侵害联合利华有限公司商标案等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让侵权者付出代价。依法审理涉“拼多多”“京东”“1号店”“小红书”等互联网企业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
促进金融健康发展。审结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9.7万件,标的额1246.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8%和32.9%。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扩大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审结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普通代表人诉讼案等一批具有规则导向意义的金融纠纷案件,有效规范和引导金融交易行为。健全涉科创板案件专业审判工作,推广和优化证券纠纷示范判决审理机制,形成群体性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新模式。与上海证监局、上海清算所等11家机构合作,共同构建金融司法协同监管新格局,提升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举办陆家嘴论坛“金融法治国际研讨会”,发布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审判指南和典型案例,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复旦大学成立“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上海金融审判国际国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加大司法保障力度,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万件,同比下降4.7%,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社会治安持续改善。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件237人,处置涉黑财产1.5亿元。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608件686人,对“杀妻焚尸案”被告人判处死刑,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依法惩处醉酒驾驶、竞速飙车、高空抛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447件4542人,一审判处“大渡河路开车撞人致5死7伤案”被告人死刑,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审结“昭化路厂房坍塌事故案”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加大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打击力度,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审结“巨如系”集资诈骗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依法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贩卖有毒野鸭案”、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51件189人。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升级“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延伸拓展“市-区-街镇”三级诉调对接网络,“横向”对接全市17家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和金融、经贸、航运、知产等行业调解组织,“纵向”下沉街道乡镇和基层村居,打造“线上受理、线上调解、线上确认”全流程网上纠纷化解新模式。全市法院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委派委托调解案件11万件,调解成功3.5万件。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受理司法确认申请6320件,裁定确认有效率99.2%。认真贯彻《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试点的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家事、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劳动争议等纠纷调解程序前置试点工作。制定《关于推动新时代上海法院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等机制,积极探索符合超大城市治理需求的人民法庭建设,全市人民法庭共审结、调解民商事案件8.9万件。
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让小案件释放大道理,旗帜鲜明为正义撑腰、为善举护航,传递法治正能量。审理“消防通道停车劝阻猝死案”,判决劝阻者无责,让维护公共利益行为受到鼓励。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彰显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审理“酒后死亡同饮者担责案”,督促同饮者承担救助义务。审理“可视门铃侵犯隐私判令拆除案”,确立个人行使权利的边界,弘扬邻里相处之道。审理“劳动者为父奔丧被辞退案”,明确用人单位必须在法律规则和道德准则内行使管理权,用司法力量守护传统美德。
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强化民事权益保护。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3.1万件,同比上升5.1%。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涉名誉侵权、劳动争议、网络购物等各类民生案件,依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建立抚养费提存监管机制,完善探望监督人制度,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3.3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3份,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2件案例分别入选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案例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案例,3件案例入选上海市妇女维权十大优秀案例。发布《为长江十年禁渔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典型案例,依法审结涉水土资源污染、废弃物排放、生物多样性破坏等环境资源案件557件,创新补绿放生、增殖放流、清理污染等生态环境替代修复方式,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审结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判决被告赔偿生态修复费用670万元。
提升诉讼服务效能。制定《上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工作规范》,设置“诉讼服务智慧舱”,全面升级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线“上海法院12368智能语音2.0版”,为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线上保全、在线庭审、财产查控、智能答疑等全流程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线下一站式”“线上一网通”。积极推进跨域网上立案,探索开展“非面对面、非同步”在线异步诉讼,推动案件跨地域、跨时空调解和审判,为当事人节省成本、提供便利。全面运用立案“智能审查”系统,对符合立案条件、审查期限满7日的案件和调解满2个月的诉调案件由系统自动转为立案共2.1万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推出适老诉讼服务举措,增设特殊立案窗口、开通“绿色通道”,让诉讼服务更有温度。
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集中开展强制腾退、查扣车辆、案款清理、涉民生等执行专项行动,保持执行力度只增不减,努力把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全年共执结案件18.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0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3%和32.9%,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将解决执行难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外卖平台等单位在车辆信息查询、地址信息查询、限制失信企业随意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人身保险财产利益等方面开展联动协助,全面推进查、控、扣一体化建设。1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加强执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定《关于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执行条线顽疾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抽查终本等案件5.6万件,排查整改结案不规范、查控不及时、超标的查封财产等案件412件,整改超期未发执行案款案件391件2.5亿元。全面上线“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被害人信息核对平台”,平台已向10万余人发放43.7亿元,最大程度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围绕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团队、权责清单等配套机制建设,集流程监督、制度监督和信息化监督三个层次为一体的新型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对重大案件的监督管理作用,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19.7万件。修订《专业法官会议规定》,对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纠纷、合议庭意见有分歧等八大类案件进行“专家会诊”,全市法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6万次,同比上升82.6%,意见采纳率99.2%。优化完善“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一体化支持平台”“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网上咨询系统”,制定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累计31个,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持续深化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强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创新探索小额诉讼约定前置程序,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6.7万件,平均审理期限15天,约为全国小额诉讼平均审理期限的一半。完善简易程序适用,探索适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3.6%。完善二审独任制适用,改革试点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系列展示案例”。积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合理调整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标准,完善案件级别管辖、提级管辖、再审程序改革等配套机制,推动审判重心进一步下沉,强化高、中级法院审级监督作用。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政治轮训、迎接建党100周年岗位建功行动等系列活动,队伍政治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扎实推进市委巡视整改,制定形成57个问题清单和152条具体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纠治司法作风、加强高素质人才建设等举措,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新建修订制度108项,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高院直属机关党组织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培育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品牌,3家法院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奖等荣誉,4人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持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邹碧华式好法官、好干部”评选、政法英模选树宣传等系列活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涌现出王国侠、徐玮等一批先进典型。制定优秀中青年法官轮岗锻炼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全市三级法官轮岗锻炼工作,构建多渠道、梯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新一轮教育培训三年规划,举办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中青年干部、人文素养、金融法律高级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74期,参训2.8万人次,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52人次;9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入选数位列第一。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商事审判、破产审判和涉诉信访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认真抓好意见落实。邀请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34件建议全部办结。做好河南、湖北等5省(市)全国人大代表团来沪集中视察工作,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专题通报法院工作,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日常沟通联络,邀请市、区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组织走访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改进工作。市政协委员提出的35件提案已全部办结。
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建立与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移交核查机制和季度通报会商机制,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列席全市三级法院审委会213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6人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2件,其中依法改判、发回重审65件,维持5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2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处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执行仍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二是司法公信力还有待提升,涉法涉诉信访量仍然较大,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案件总量持续增加,法官办案压力大,推动多元解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等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四是违纪违法案件仍有发生,如张铮严重违纪违法案,损害了法院形象。对此,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对标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履行法院职责使命,为上海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上海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城市数字化转型、“五型经济”、五个新城等建设。聚焦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加强涉外审判机制建设,持续做好与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等改革领域司法衔接。围绕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跨域立案、协助执行、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适法统一、人才交流等方面强化协作力度。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加大电商平台、数字经济、文创产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自主创新。持续优化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国际商事和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抓好破产管理人扩容和分级管理,健全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为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推出新举措。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立案渠道,优化“智能审查”功能,防止超期立案、人为不立案。持续整治执行领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顽瘴痼疾,完善执行监管机制,严格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等工作机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加快推进一站式调解平台进街道、进社区、进网格,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强多功能、集成式、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网上诉讼服务覆盖度和使用率,全力打造网上枫桥新经验和线上诉讼服务新模式。设置判后答疑专窗,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源头化解。
三是着力聚焦巩固改革成果,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打造新亮点。以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加快构建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司法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对已经实施的改革加强评估问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强法律适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类案裁判思路、裁判方法、司法尺度统一。持续开展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优化诉讼分流、职能分层和资源配置,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持续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在线庭审、庭审记录改革、电子送达、归档单套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用,推动执法办案全流程、系统性再造。
四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在锻造过硬队伍上迈出新步伐。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开展,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加强审判业务高层次人才建设,完善青年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推动形成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法院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四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机制,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切实增强干警职业尊荣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