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

2、伦理性

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

3、强制性

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

婚姻家庭法六十问

1、仅举办了结婚典礼未领取结婚证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吗

答:不属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只有依法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夫妻关系。

2、法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多少

答: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4、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那些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夫妻财产可以相互约定吗该约定对外是否有效

答:可以。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8、子女必须随着父亲姓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9、祖孙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吗

答: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0、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吗

11、子女有权干涉父母再婚的权利吗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会因父母的再婚而发生变化吗

答:没有。不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12、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答: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13、哪些情形应准予离婚

答:(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4、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准提离婚

答:三种情况分别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5、复婚时必须重新领结婚证吗

答:是。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16、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如何承担

答: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7、公安机关有义务制止家暴吗

答:有。根据法律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18、离婚诉讼中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答:(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9、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0、补办的结婚证效力从何时算

答: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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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民法典中无效婚姻可以要求赔偿吗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https://www.66law.cn/laws/1595016.aspx
2.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导读:婚姻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新《婚姻法》第十二条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1、无效婚姻溯及力《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简单地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https://www.64365.com/zs/674084.aspx
3.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法律热点婚姻效力在我们中国的法律中,当女方年龄满足20岁,男方年龄满足22时便可成为有效婚姻。那么除了这个外,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在我们中国的法律中,当女方年龄满足20岁,男方年龄满足22时便可成为有效婚姻。那么除了这个外,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https://www.xunlv.cn/laws/4265
4.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即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无效婚姻中,双方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无效婚姻中的财产关系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无效婚姻的定义并未直接提及年龄限制,但结婚年龄的限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481a7478ca8d94000806
5.简述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简述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简述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https://jixun.iqihang.com/zixun/shiti/2024460867.html
6.无效婚姻有何法律后果。1、当事人所缔结的婚姻依法宣告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抚养,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http://jxjg.hljcourt.gov.cn/m/?act=a&aid=58685&cid=4
7.以案说法:无效婚姻会产生怎么样的法律后果?三、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4、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5、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158593
8.什么是无效婚姻(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是违法婚姻,当然自始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夫妻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外,按共同共有处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 https://www.yjbys.com/edu/hunyinjiating/73906.html
9.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精释精解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婚姻无效的效力后果 婚姻无效,是指具备法定无效婚姻事由,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一项制度。无效婚姻因其违反结婚的实质性要件,故而法律赋予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资格和权利。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而言,是否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律并不强求。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817/21/31530813_680000887.shtml
10::婚姻无效制度论——从英美法到中国法(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根据传统法上的“关系回溯”理论,经法院宣告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婚姻,自始并不存在,所有因该婚姻产生的行为均为无效。这对自始无效婚来说毫无疑义,但对可撤销婚而言,在依法撤销之前它还是有效的,所以,对撤销以前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如,子女的出生、婚姻期间双方所为的财产赠与、家事劳动的提供http://iolaw.cssn.cn/zxzp/200409/t20040926_4593037.shtml
11.1054.民法典第1054条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https://www.ximalaya.com/sound/539376199
12.婚姻家庭法重点复习提纲本文详细阐述了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婚姻的成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离婚的条件与后果,以及亲子关系、收养制度等方面。此外,还探讨了继承法的核心概念,如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产处理规则。通过对这些法律关系的理解,有助于读者掌握个人权益的保障和家庭法律秩序的维护。 https://blog.csdn.net/qq_67692062/article/details/127874331
13.论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相关问题对于无效婚姻制度来说,它的构成应该婚姻无效的原因、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和主体,明确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等,这在婚姻法中应是一项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而对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加强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当事人的法律及权力意识,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9/01/id/3397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