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一季度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司法局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区三级干部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把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融入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营商环境建设以及精准扶贫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安民工程”、“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法律服务便民工程”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为民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构建大调解格局,强化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一)服务大局,维护“两节、两会”社会稳定。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三个年和一大战役”。年初,全区开展“服务大局解民忧,春风化雨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开展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维护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定稳定,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便民矛盾纠纷平台。在巩固提升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物业、环保、劳资纠纷等领域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一站式”、“一条龙”化解矛盾纠纷平台。目前,全区有调委会194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社区)调委会162个,社会团体和其他调委会22个。调解员653人,其中镇(街道)调解员53人、村(社区)调解员561人、社会团体和其他调委员39人。我区辖区内村居(社区)共162个,“四无”的村居(社区)达100%,规范化调委会达100%以上。第一季度,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44件,已调解242件,调解成功242件,调解成功率为99.18%。
二、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工作。
(一)提质增效、优化步伐,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在全区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时序进度和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今年确定把通北司法所、石亭司法所作为重点抓提升的标杆所,制定扶持措施,以点带面,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引导其他司法所认真学习借鉴,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深化提升创建活动,确保年底前实现“六有”水平的司法所达到60%以上。
(二)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听辨会制度。
今年第一季度,我区在矫人员428人,缓刑392人,假释27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全部纳入公共电子围栏管理。一季度累计接受审前社会调查委托47例,新接收矫正人员77人,解除矫正107人。
(1)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情况日报告制度,制定维稳方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走访工作,并要求司法所在节前组织集中学习。同时,定期由专人抽查矫正人员在春节期间的活动轨迹。
(2)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全区十个司法所都已召开社会矫正听辩会12场次,参与人数达600余人,其中参加对象有检察院、司法局、派出所、镇街有关领导,社区矫正小组人员、人民群众监督员等。听辨会主要针对监管帮教情况、矫正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428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教育点评,通过点评、申辩,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感受到矫正执法的严肃性,为今年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加强衔接、管控、帮扶工作,推进基地建设,发挥功能作用,完善信息联通。刑释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帮教组织基本上能衔接刑释解教人员并开展帮教和安置工作,回归人员全部受到帮教和妥善安置,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9.5%。
三、创新模式,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1-3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8件,其中民事案件40件,刑事案件48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8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162.2万元。
(二)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对象从原先的低保群体拓展到低收入群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坑农害农等案件也纳入到援助范围。
四、加大管理力度,延伸服务触角,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服务水平。对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认真审查,确保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截止3月31日,我区13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案件547件,其中刑事54件,民事436件,行政诉讼3件,非诉讼31件,法律援助23件,收费总额322.54万元。佳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832件,其中民事2490件,经济259件,涉外77件,涉港4件,涉台2件,收费62.1万元。
(二)深化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坚持法律服务主动靠前,继续巩固“一村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成果,1-3月,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民事诉讼代理5件,非诉讼代理1件,审查合同协议8件,协助处理信访2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51件,开展法制宣传13场次,法律咨询600人次,发送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每月15日指派一名律师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值班工作,认真办理信访部门移交或委托的涉法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信访户,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合理诉求,对疑难复杂群体性矛盾,参与调处,及时化解,避免越级上访。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全面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把各类法律工作情况及时上传到依法治区网,上报到上级单位,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广泛积极宣传。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用好用足“法律六进”这一重要载体,着眼于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年初,通知各镇、街道报送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学校、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单位。3月,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四)结合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以“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各镇(街道)及早策划,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活动更务实、更高效、更有针对性、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进一步放大宣传效果,扩大影响力,使系列宣传活动迈上新台阶。
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前期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矫正、多元帮扶,着力强化机构队伍、规章制度、业务能力、保障水平建设,有效提高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强衔接、管控、帮扶工作,推进基地建设,发挥功能作用,完善信息沟通。力争重点人员100%衔接到位,一般人员70%衔接到位,刑释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3、做好20xx年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
4、加强对法援案件卷宗及时归档管理及审查,确保卷宗规范整齐。
5、继续抓好“法律六进”工作,努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将针对普法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xx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为已任,认真贯彻全县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开局良好,圆满完成了第一季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1、抓起步定方案,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一季度制定各项法治宣传工作的计划和方案。根据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方案,起草我局的“七五”普法规划,确保我局各项法制宣传工作有方案、有依据,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制定法治宣传股目标责任书,确保全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2、围绕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一季度法宣股共开展7次宣传活动。1月9号,深入县城小学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1月12日,在我县马鬃山镇开展了“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军营”活动。3月5日,xx县司法局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法律志愿者服务活动。3.8妇女保护日来临之际,县司法局积极参与开展了“活力无限,环绕紫亭湖”为主题妇女维权宣传活动。3月13日与县交警大队协调,深入石包城乡开展了宣传活动。3月14日同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3月17日,在xx县会展中心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4、抓宣传造舆论,提高群众知晓率。主要抓好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一季度围绕普法工作的开展,积极撰写信息和新闻稿件14篇,县、市报刊都有一定数量的录用。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
截止目前,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人,解除矫正8人,做了9个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刑满释放人员9人。
1、完善工作基础台账。建立20xx年各项工作基础台账,慰问特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共3人。
2、按时完成常规工作。组织基层司法所召开会议,强调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安排部署近期要完善的几项工作内容并讨论了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全省远程会见帮教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上报了会见室准备情况及准确收货地址。前后两次测试全市社区矫正视频监管会议并上报测试情况汇报。
三、法援工作再创佳绩
1、案件数量提前完成半年任务。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份,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25件,非诉讼案件3件。
2、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第一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宣传6次,开展法制讲座2场次。20xx年12月26至27日,在马鬃山镇边防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边防官兵开展法治讲座。20xx年1月9日,前往xx中学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寒假前的法治课,发放400余份法制宣传资料。
3、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20xx年度《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学习计划表》,制定20xx年《法律援助中心目标责任书》。
4、及时报送信息报表。将20xx年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整理归档,制作第一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按照办案补贴文件发放规定依法发放案件补贴。
四、基层工作扎实推进
2、矛盾纠纷排查方面细致深入。坚持贯彻枫桥经验,化解矛盾在源头,一季度以两节两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契机已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每半月一次,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4、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一季度已落实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制度,并对人民调解案卷规范卷和“四联单”标准样式进行确定,对三调联动、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个案补贴、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等工作也拟定相应制度。
5、加大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力度。一季度已制定计划,上报培训安排。拟在全年组织两次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学习和交流经验,并进行业务大比武,对人民调解案卷进一步规范统一。截止三月份,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2件,调解率100%,履行率100%。通过多次集中矛盾纠纷排查,社会稳定,没有发生政治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没有重大的刑事、治安和民转刑案件。
五、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
1、及时学习法律法规,律所工作初见成效。律所组织律师经常性开展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3月20日上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3月15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
3、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积极参加3月5日学习雷锋精神法律宣传活动,3月17日参加综治宣传活动。
4、公证处工作有条不紊。一是案件数量按进度递增。一季度公证处办理案件21件,提供上门服务1次。二是积极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配合局里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了3月5日学习雷锋精神法律宣传活动,3月17日参加了综治宣传活动。三是做好日常咨询工作。接待法律咨询,讲解公证办理程序。
六、办公室工作
1、全面部署年度司法行政工作。3月2日召开了xx县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及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层层签订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工作具体细化,落实到每季度每月,确保全年工作按时,不折不扣完成。
2、开展牧农村环境整治活动。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了《xx县司法局20xx年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局包挂的13户村民进行了任务分解,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5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3、坚持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司法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体会议以及省、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四种意识。
4、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党员干部激励和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完善党内民主讨论、反映党员意愿、提高议事水平,实现自身标准化建设。
一季度工作存在的问题:各股室协同配合不够;司法所工作滞后,拖延现象严重;部分干部工作职工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一、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足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构建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调解员的年龄结构老中青结合,以中青年为主,文化层次以高中、中专为主。目前规范化乡镇调解委员会达到100%,规范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80%。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社会创新管理平台。在全县启动了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建设工作,各基层司法所100%完成了平台建设,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三是加强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合浦县“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医患纠纷5件,引导医患纠纷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1件,调结成功4件,达成协议赔偿金额68.5万元。四是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活动。根据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在“春节”、期间,“两会”期间分两次进行了全县集中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县各乡镇按规定每月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纠纷排查,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第一季度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912件,调解率100%,成功调解879件,成功率达96%,无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切实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深化送法到基层,法制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县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将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二是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民心,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1月份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6次。四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案件166件,其中刑事辩护9件,民事7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47件,接待解答法律咨询24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四)强化制度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
(五)发挥专业优势,公证律师工作再创新佳绩
公证工作方面:一是今年办证业务量和收入方面取得了大幅度发展,办证件数稳步增长;二是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使公证员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办国内外各类公证事项;三是公证员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征地、拆迁和廉租房抽签分配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第一季度共办结公证事项394件,其中国内民事、经济公证278件,涉港澳台公证46件,涉外公证70件。在办理的证件中没有出现错、假证,公证文书中也没有出现瑕疵等现象,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经费不足。目前我局人民调解经费和法制宣传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纠纷任务日益加重,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常的办公经费无法保障,进而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职能的发挥;庞大而又复杂的社矫人员管理,由乡镇司法所人员单独承担,工作人员从警待遇未得到解决,缺乏监管设备,监管手段落后,难以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繁重的法制宣传任务,由于经费的缺乏,我们不能做到有针对性的、灵活多样、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只能采取传统的、花费较少的方式,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不能有效发挥法制宣传对群众教育、引导、警示的功能。
(三)是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面临困境。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装修阶段,但由于自治区级配套资金尚未全部到位,资金缺口大,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展。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计划
(一)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矛盾纠纷多发地区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信息收集掌握和源头、苗头的预防预测上下功夫,使矛盾纠纷早预知、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地在基层一线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二)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是当前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下一步我们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人民群众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诉求,理性对待矛盾纠纷,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矛盾纠纷。
(三)做好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危机感,增强活力,能动地做好本职工作。多与乡镇政府沟通、协商,争取乡镇政府支持司法所队伍建设,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加强司法所之间人员交流,优化人员组合,实现人员合理配置,力求在年龄结构呈现“老、中、青”相结合。做好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千方百计稳住基层司法行政人员,逐步减少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外流现象。
四、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二)建议将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普法经费纳入我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保障经费落到实处,逐步建立管理科学、经费保障有力的司法行政体制。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州委六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县的“两会”精神精神,20xx年司法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为目标,突出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扩大工作覆盖面,抓实基层建设、强化执法检查五个重点,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第一季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是:
一、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的加强
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坚持“大服务”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原则,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抓工作落实。今年第一季度主要抓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每月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和反馈机制。各调解委员会每月把本村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司法所,报告以个案报表报送,各司法所在组织调处工作的同时,每月将综合情况和个案报告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每月底对全县民间矛盾纠纷的个案和情况组织联席会议讨论。对符合法律援助的给予法律援助,对重大纠纷和重大矛盾隐患,发出《**县司法局民间矛盾纠纷调处通知书》。每月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县民间矛盾纠纷情况反映》报县委、政府。对每月不按时上报的司法所进行问责,追究责任。继续坚持人民调解“三报一会一反馈”制度。三报是指民间矛盾纠纷个案月报、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隐患分析月报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汇总月报;一会指的是对全县矛盾纠纷个案月底分析会;一反馈指的是形成每月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反映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分管领导。
(二)围绕各地抗旱救灾的中心工作,对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和局各股室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抗旱救灾过程中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的紧急通知》,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者和各级调解委员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做好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维护稳定。
(三)认真组织司法行政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全县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今年第一季度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05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252起,调处成功率62%。
二、法制宣传教育有力推进
三、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服务上,着力抓好目标管理和业务拓展。公证工作方面,加大了《公证法》宣传,创新公证工作方式和途径,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区的公证服务,努力拓展公证工作业务。同时,建立起县公证处与各乡镇法律服务所业务联系制度,使公证工作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展。今年第一季度公证处办理59件,民事8件,经济合同51件,代书7份,接待来人来访89人次,涉及金额5683万。律师事务所,着力抓好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今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共受理4件,民事案件2件,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2件。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150件法律援助案,接受来人来访咨询82人次,其中各乡镇法律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135件援助案。
四、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和两劳人员安置帮教育工作
1、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对全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进行了一次大走访教育活动。县司法局抽调精干力量,对全县社矫正对象和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走访,谈话率达100%。利用走访工作,对矫正对象、两劳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形势、法律、政策、纪律教育,确保不出现脱管漏。
五、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力的推进
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资金到位情况85%,一层已完工,工程进展到三分之一;白石司法所与白石镇政府合建,已经竣工,正在采购办公设备;长新司法所已竣工,准备验收;宝丰司法所已投入使用;漕涧司法所正在装修,预计月底可投入使用;检槽司法所正在建设,预计6月可竣工。
六、继续深化效能建设,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今年在20xx年基础上,以更高的要求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坚持常抓不懈,完善制度规定,巩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成果,推动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坚持每周一的例会制度。二是全局干部下基层,分期分批驻所开展协助工作。三是继续深化机关“四比一加强”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一些旧的观念,创新发展思路,努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干警都得到全面发展,上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