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理政策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村土地整理政策,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Abstract:ourpopulationdensityisbigger,landresourceslessofthedevelopingcountriesbutofthesocialistcauseofgrowing,makepeoplebetweentheproblemsbecomemoreandmore.Intheprocessofdevelopmentweneedtopaymoreattentiontotherurallandtotheproblems,andcombinedwiththecorrespondingcountermeasurestoensureoftheplowlandofbalance,perfectproductionandlivingconditions,makeeveryinchofthelandusedeffectively.

Keywords:theruralland,organize,problems,countermeasures

一、我国农村土地整理出现的问题

1、新增耕地造假现象普遍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土地整理的主要目标,这是为了防止国家以及区域的耕地量得到保证。而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将重点放在看数量上,而为重视起土地的使用情况。为实现土地整理标准所划定的新增耕地率,政府单单决定使用采用“多出地”,很多时候会把小田归并为大田,对耕田随意处理,胡乱扩大耕地的数量,使得良田被破坏浪费。

对于经过开发而增加的耕地是否可以达到种植和耕作的标准,在现实考察过程中未出现相应的适宜性评价和分析。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对原有耕地的不规则占有,使得耕地质量在整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这就无法满足耕地质量不断提升的最终目标需要。这对当前政府积极实施土地保护政策是相互背离的,而政府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地处理与解决。

2、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3、土地整理功能难以显现

综合发展主要强调把土地整理与农村结合起来发展,其目的在于把内容与空间组织、管理相互统一,这样就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得到以充分发挥。当前,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是整个土地整理的重要目标,这也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有时还会引起较大的不良影响,例如: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开发不利、破坏环境等一系列问题。

尽管国家已明确了土地整理的工作方针,立足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土地整理项目重申报轻建设,工程质量较低,项目目标单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目前土地整理还未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影响了土地整理综合性的显现与发挥,导致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脱节的现象。

二、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真确措施

1、发挥各个土地的作用

(1)结合当地农民的习惯。在规划土地时有需要将现有的设施积极运用起来,对于部分道路需考虑到是农户长期在生产和生活中出现的,其具备一定的合理性。规划过程中需坚持“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林成行”的模式,当在原有的路、沟、渠周围搭建类似的设施时,要将原有的设施综合考虑起来,一次来满足农民习惯的生产、生活方式,还能减少资金投入本。在规划土地过程中需要对土地进行有效的保护,最好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展开,两者保持协调统一,这样才能保证土地的使用达到当地实情和土地利用的计划要求。这就需要在土地整理时立足于实际,以达到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建设的要求,这样才能达到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需要,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坚持民主政治原则

在加强新农村建设过程里需要对土地整理提出相应的要求,必须要在坚持民主政治原则下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土地整理规划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作为公众能够积极参加到土地管理项目里,能够对各个项目的内容有个深刻的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建议,这样既能弥补技术上的缺失,也能到达方案设计的实际要求,让规划方案及设计变得科学合理。土地整理能够让农民切身体会土地整理的作用,维护了农民自身的实际利益,调动公众参与农业发展的积极性。

(3)协调好各种内部关系

一、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监理工作的涵义及意义

晋城市自从2002年开始实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级、省级项目10余个,市级项目几百个,不管在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组织和后期管护阶段都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但同时,也有个别项目刚实施就变更,这无疑说明土地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之处。本文选取晋城市泽州、陵川2县,以2002年以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以及2010年度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基础资料,从土地开发整理监理的角度,探讨监理工作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影响,找出监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三、当前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以山西晋城市泽州、陵川2县为例,从2002年起,晋城市泽州、陵川2县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开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2002年共有4家监理单位参与了6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理;2010年共有2家监理单位参与了20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理。从现场检查和监理资料上报情况看,监理人员较差的占67%、监理效果一般的占100%,监理总体评价较差的占67%,实施情况与初步符合程度80%左右。相对来说,市级和省级的监理单位比县级的要规范一些,但监理效果差强人意,远未达到运用自身人员、技术、能力、设备优势服务业主的目的,经过深人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监理工作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缺陷期阶段)。但目前在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在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工作边熟悉项目情况,对工程未能深入的熟悉和掌握,尤其是在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规模大、涉及面广、单体工程又较多,战线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施工现场缺乏高素质监理人员

从现场调查情况看,在监理一线工作的监理人员,多数是监理员且流动性大,监理人员配备的数量不能满足工程监理需要,存在公司象征性地委派一至两名监理人员到场监理,履行验收签字手续的问题,不能达到常驻施工现场的要求,更谈不上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旁站检查、巡视检查和平行检查。对现场签证工作把关不严,出现过施工单位为了能达到工程量,申请资金,虚构工程量,监理单位也签字同意上报的情况,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不放心,只能自行组织一套班子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加重了业主的管理负担,形成恶性循环。

3.监理对象不清、职责不明

部分地方政府把土地开发整理视为纯粹的国家投资行为,以争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基本目的,认为资金诱惑力比土地开发整理行为本身大。其后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选择随意性大,缺乏严谨的论证,不注重质量,盲目扩大规模,土地开发整理监理基本变成基层政府获取项目和项目验收的附庸,失去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的独立性,特别是对后期的土地综合利用及后期养护考虑较少,很不利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监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搞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规划

2.严格执行计划,落实补充耕地方案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年度汁划,分解下达任务,具体落实到项目、地块、确保计划任务完成。同时,加强对建没用地项目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核工作,对未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的建没项目,按规定不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对未按方案完成补充耕地的,一经查处,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审批,以确保补充耕地落到实处。

3.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4.提高监理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建议各监理单位重视对人才的工作,对于无学历的或学历较低的人员公司要投入一定的教育经费进行培养,使监理人员均能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在此基础上还要搞好公司在职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获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证书。公司在招聘人员时,也要注意个人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在现场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方面,充分考虑监理人员的持证率和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的合理搭配。

五、结束语

当前,我国土地整理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工作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有效的监理氛围和环境。

参考文献:

[1]杨丙军.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监理制度创新,《农村经济》,2012年第01期.

[2]王岩.浅谈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经验,《农民致富之夜》,2011年第12期.

农地整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实践证明,土地整理,不仅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缓解人地矛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而且还可以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它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对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土地整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缺少系统规划从总体上看,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道路不成网,房屋不成排,缺少系统的规划,没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据调查,目前现有的农村居民点内部大约有15%至20%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同时各地仍在农村居民点外围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总体面积不断蔓延,占用和破坏大量的耕地,蚕食

良田。

1.3整理过程中求数量,忽质量在土地整理项目中,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需要大量的开发整理土地,而结果是很多地方整理出的耕地质量低劣,过分强调数量的增加,而忽略了质量的提高。由于受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制约,很多地方开展土地整理只是为了完成折抵建设占用的耕地的任务,责任心不强,造成许多不能增加耕地面积而能提高耕地质量的整理项目如中低产田的改造难以开展,甚至整理后的耕地质量也难以保证。还有部分的是建设占用大多是质量高、投入多、设施好的良田,而开发复垦增加的却是边远地区的耕地,质量

较差。

2综上问题,以下是我对农村土地整理的建议

2.1健全土地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整理法规逐步健全土地使用制度,加强执法力度,严格土地审批,为解决多占、超占、强占土地问题提供可操作的政策法律依据。制定完善土地整理的法规和政策,引导各地按计划、有组织地规范开展村庄整治工作。要加快土地整理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资金筹措、使用与专项管理制度及村规民约的建立,制定宅基地整理优惠、鼓励政策,使宅基地整理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户、到人。各级政府还应制订农村土地整理收益分配优惠政策、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农民集体和个人自筹资金投入农村土地

整理。

2.2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切实解决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利益问题土地整理的目的,在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土地耕种条件和质量,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所以土地整理的全过程离不开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所以就要加强土地整理政策的宣传,让土地整理的政策优势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其积极参与、乐于奉献的主动性。在土地整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中,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使土地整理能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减少实际工作中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把土地整理工程做成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经常伴随着土地产权转移而产生的利益纠纷问题。这就是土地产权在不断流动以实现资源配置得以合理化的过程中。应加强土地整理权属登记管理和地籍档案管理工作。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明晰产权。产权关系明晰才能提高主体的积极性,只有产权关系明确、产权界定合法,才能使农村土地资源都得到有效配置,也才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

利益。

而本文所要设计的土地银行不仅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存贷业务,也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同时还是土地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对存入的土地进行整理维护,使所吸收的农地增值,再贷给土地需求者,并从中获取增值性收益。

当然,农村土地银行不同于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因为土地储备机构不开展土地抵押贷款业务,不具备信用创造功能;也不同于一般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因为一般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标的物是货币;更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它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是一种特殊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旨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有效运行,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关于农村土地银行运作设计

(一)主体构成

农村土地银行是一种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主要涉及到存地者、贷地者、政府和农村土地银行四大主体。

(二)投资对象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平均分给农村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当前土地流转的理想状态是,搁置土地所有权,坚持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使用权。因此,在农村土地银行运行过程中,实质上是以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为纽带,通过土地的增值服务实现农村土地的集聚和规模经营,并从中获得利润回报。

(三)业务范围

农村土地银行主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存贷业务,同时还可对农户存入的土地进行整理与开发,提供土地增值服务。此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各种现实条件的允许,还开展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债券发行业务和各种农业保险服务等。在土地存贷过程中,农村土地银行还应及时对土地存贷信息进行披露,并提供信息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

(四)利润分配

二、土地银行运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适用范围

农村土地银行运行模式一般比较适合人多地少且外出务工人口较多的农村地区。这部分地区的土地流转市场供求充足,有利于农村土地银行业务的开展。同时,我国农村经济水平差异性较大,并且资源分布不均衡,不能搞“一刀切”,最好先选择合适的地方进行试点,逐步推进,

(二)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及利息确定问题

在土地存贷过程中,关键是如何评估土地价格以及存贷利息的确定。既不能因农户对土地价格的过高预期而影响土地的流转,也不能因农户急于转出土地而定价过低。可以成立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依据土地的位置、肥力以及面积等综合因素对土地价格作出合理的评估,再根据农户存入期限的长短确定不同档次的存地利息,这类似于银行存款利息,期限越长,存地利息越高。但对于农地贷出的利息,则应该是期限越长,贷出利息越低。因为农业生产周期一般较长,使用权的相对稳定性有利于激发农户增加对土地的投资力度,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获取规模效益。

(三)土地存贷合约的设计问题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整治;娄星区

作者简介:贺卫峰(1977-),男,湖南娄底人,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硕士,研究方向: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土地法学;

易忠君(1976-),男,湖南邵阳人,百色学院讲师、经济师,研究方向:土地利用、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一、概念界定

土地整治是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农田、水利、道路、林地、村落等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该工作涉及的范围广,系统性强。因此,在许多地方的城镇化进程中,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镇化发展,同时,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污染,不利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土地整治是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解决土地细碎问题,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技术,也是改革土地制度,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有效措施。目前,众多学者认为土地整治不仅仅是改变土地的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鲍海君,徐保根等[1]认为“生态导向”的土地整治更利于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孟艳丽等人[2]以诸城市为例来阐明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思路,认为“确定目标,分析现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实践工作者刘娜[3]则认为,土地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是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同时,各种保障措施应及时、到位。这些研究表明,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不能仅限于土地工作者,政府和公众也应参与其中,同时,土地整治也不能单纯地从土地空间布局的角度思考,而应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协调,土地保护,以及城市发展等多方面出发,探讨土地整治。

二、实例概况

(一)娄星区概况

娄星区是娄底市唯一辖区,位于湖南省中部,地处东经111。56'-112。03',北纬27。41'-27。47'之间,总人口41.22万人。东接湘乡市、南抵双峰县、西靠涟源市、北毗宁乡县。属于亚热带气候地区,区域内以丘陵地形为主,其中耕地总面积11150公顷,人均耕地0.027公顷。

(二)娄星区土地利用情况

娄星区是娄底市中枢,为全市的政治、经济、交通及文化中心,土地总面积为42902.9公顷,各地类面积分布如表1。

近年随着娄底市委、市政府提出“加速发展,后发赶超”的发展战略。在娄星区范围内掀起了经济建设热潮。2004年以来辖区内先后组建娄星经济园区(在此基础上扩大为市级万宝新区)、北部经济园区(现更名为娄星产业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面铺开,特别是娄新高速公路、二广铁路、沪昆高速铁路、娄长高速公路、益娄衡高速公路、湘黔铁路改造工程、S209线公路改扩工程等项目在娄星区境内先后实施,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也遍地开花,导致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2006-2010年五年间全区耕地累计减少了5305.2亩。具体情况如表2。

表2娄星区2006-2010年耕地面积变化表单位:亩

娄星区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非常有限,中低产田比重大,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可以挖掘耕地内部新增潜力,提高耕地生产力水平。因此,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对保障娄星区粮食生产总量和稳定供给,促进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娄星区土地整治情况

娄星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从2003年开始实施,在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的组织领导下,并依靠娄星分局、基层国土资源所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的共同努力,成功申报和实施了13个项目,而且已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具体情况如表3。

以上项目的完成既极大地改善了娄星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了农业产业化,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美化了农村环境,又保护了珍贵的土地资源,新增了相当数量的耕地面积,实现了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缓解了非农建设用地压力。

(四)娄星区土地整治主要内容

娄星区实施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主要包括两项:农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

1.农地整理。

农地整理是通过将农村土地中的零星闲散地、道路、田坎、沟渠等进行综合整治,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完善水利设施,消除耕作中的不利因素,从而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通过改善田间交通条件,加大田块作业面积和作业边长,提高土地平整程度,以提高机械耕作效率;通过改造灌排渠道,保证水系畅通,减少输水损失,以提高输水功能,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坡改梯、防护林工程,降低水土侵蚀,改善和优化生产环境。

农地整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平整土地、零星地块归并等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能力,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

几年来娄星区农田基本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田块零散、水利设施较差、田坎占地多、沟渠比重大,因此农地整理潜力较大。

娄星区主要属于湘中丘陵地形,同时,双江、小碧两乡山地较多。山区农田耕作方式相对落后,耕地大多顺坡而垦,田块一般都分割得支离破碎,田间边角、田坎等所占比重大,田坎系数为0.23,其整理潜力较大。

从沟渠、道路、坑塘水面等农地整理潜力来看,杉山、百亩、万宝、茶园等乡镇处于丘陵地带,地势较平、沟渠发达,整理潜力较大。而在双江乡等山区,由于地形条件限制,土地开发利用程度低,整理潜力较小。

2.居民点整理。

农村居民点整理指通过统一规划,在集中地点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农村居民点整理是缓解用地矛盾、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设新农村、促进土地有序、合理与科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缓解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点整理将在娄星区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娄星区许多村民逐渐改变了传统的住房习惯,纷纷从大屋场中迁出来,大多数农户把房子建在公路边或独户大宅建房,形成一户一幢房,一幢房一条路,一片菜园一圈树的格局,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全区农村人均住宅用地达174.5平方米,高于国家规定的150平方米/人的最高标准,超标准占地现象普遍。因此,娄星区不论丘陵,还是山区地带,居民点整理潜力尚大,主要通过村庄合并、集中安置,尚大有潜力可挖。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权益应予保障

土地整治不可避免地要打破原有田块的边界,重新进行规划,故土地权属调整是土地整治中的一个现实问题。土地整治的权属调整必然涉及农民的切身权益,包括田块重划、迁坟腾地等,如何才能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整治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农村居民建房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淡薄,配套设施不完善

当前娄星区村民建房缺乏统一规划,批后跟踪管理不到位,村民对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村民建房随意占用耕地不愿意利用空闲地、山坡地,也不愿意利用老宅基地翻新、挖掘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一些村民批新房,旧房却不按规定拆除,客观上产生“一户多宅”现象。

娄星区已经实施的所有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都属于省、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土资金项目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资金由上级有关部门专项经费拨付。面对农村土地整治的广阔前景,农村土地整治资金“僧多粥少”,单靠政府专项资金将难以因应其发展的现实与远景需求,今后必须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四、对策

(一)明晰产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整治中权属调整的顺利进行,对促进娄星区土地整治工作的健康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实现产权明晰,避免产权共有,使土地整治区内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强化规划管理,制订完善的配套政策,为村庄建设提供保障

在实施村镇规划中,要坚持规划的严肃性。在规划布局上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把好设计关。对娄星区丘陵、山区地带的村庄要强调适度集中的多户联建模式,控制单家独户建房,有条件的村可采取建联排小区的方式,也可采用前正房后杂房的模式。

2008年娄星区小碧乡双联村实施了多户联建,该村将十余户统一安置在山地上集中建房,不占用耕地,并修建了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这样既有利于节约土地,节省基础设施配套成本,优化建筑布局,又改善了村容村貌。

同时,农村土地整治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娄星区应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使之有章可循,步入规范化管理正轨。

(三)开拓项目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

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切实可行的融资体系和资本管理制度,通过社会资本投资于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置换工程,增加耕地面积,并将农村减少的建设用地通过挂钩置换到城市周边。在出让城郊土地时对参与土地整治的社会投资企业适度的进行政策倾斜,以解决目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入资金少的难题和城市周边建设用地稀缺的问题。同时,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开展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合作,获取更多的资金。

[1]鲍海君、徐保根.生态导向的土地整治区空间优化与规划设计模式[J].经济地理,2009,(11).

[2]孟艳丽等.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思路探讨――以诸城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为例[J].山东国土资源,2012,(03):49.

[3]刘娜.对农村土地整治的几点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1,(01):8.

以加强管理和服务为中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市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区)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配备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员,有效衔接土地流转供求。

二、工作重点

2.各(区)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各(区)要在6月底前依托农经站或农服中心,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各(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对土地流转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及时搜集、整理和土地流转信息;提供土地流转交易场所和规范的合同文本;承办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形式的具体交易事务;办理土地流转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和合同鉴证服务;搞好流转合同的日常管理;调处土地流转纠纷,帮助土地股份合作社起草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

3.各行政村配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员”。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员原则由各行政村村会计兼任。主要职责是: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做好广大农户的思想工作,及时收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并上报(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协助农户与受让方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各(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具体的工作班子,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构建现代农业模式,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趋于加快,规模逐年扩大,呈现出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流转形式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发展局面。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1、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总体是健康、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1政策措施不完善

其次,对土地流转的支持不到位。农业生产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收效慢,对大资本缺乏吸引力,而中小投资又往往受制于资金技术等原因不愿甚至不敢投人,加之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的农民流转意愿不强,宁愿抛荒土地也不愿流转,从目前的实际来看,各级政府尚未出台针对流转农民和流人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公司的具体支持政策,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1.2管理机制不健全

1.3流转运作不规范

现在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是口头协议,未通过签订流转合同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土地流转登记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农户以口头协商流转的土地,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难以掌控,更无法登记备案。由于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同时口头协议的随意性也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人,积极性不高,不利于农业的长远发展。

1.4服务保障措施不到位

首先,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土地对农民来说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这就决定了农民不肯轻易离开土地。加之我国大部分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仍较滞后,二、三产业接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限,许多农户仍靠种地维持生计,不敢也不能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只能是小规模和短期流转,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其次,土地流转服务缺位。绝大多数乡镇、村尚未成立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缺乏合理的引导和组织,没有真正建立起资产评估、委托、法律咨询、信息服务、流转中介等服务机构,供求双方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交易平台。

1.5流转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2、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一项复杂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要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就必须要明确思路,抓住影响土地流转的关键环节和问题,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2.1深化思想认识,确保“五个坚持”

2.2抓紧出台制定促进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

各省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明确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农村的土地流转,加强管理和服务,使土地流转有法可依。同时,各级政府和各级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支持土地流转的具体措施,对土地流出的农民进行奖励,做好各种保障服务,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流转意愿;加大对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和一些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他们的投资意愿,推动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服务措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2.3切实解决好农村土地二轮承包遗留问题

2.4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流转规范有序

2.5完善流转市场体系,加强流转管理服务

首先,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和信息体系,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做好流转规划、汇集信息、沟通供求、价格评估等工作。在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农村产权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行为担保,开展土地评等定级和估价工作,加强地籍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其次要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在县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村级设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村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负责对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进行调解。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

2.6健全农经管理机构,加强对流转的指导

尽快建立健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由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农经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农经部门工作职能,建立健全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农经行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农经管理机构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掌握政策,明确部署,扎实抓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然后请县委徐书记作指示、提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加快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关键是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没有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任务和目标就会落空。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利,保护农民的经营自。只有依法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全面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才能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将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增加农业生产投入,并引导和推动农民积极采用优良品种,发展优质农产品,不断改善农业品种结构。

3、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稳定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去年以来,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扶农、惠农政策,我省从今年起全面免征了农业税,土地收益增加,农民种田积极性提高,农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现了争田要地的现象,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纠纷也随之增多。据县农办统计,去年下半年以来,群众来县上访反映土地纠纷问题,达34批200多人次,其中集体上访3次。土地承包纠纷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严重问题。现在土地承包纠纷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带来的问题,有城镇化、工业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还有一些是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之间以及与传统习惯之间不衔接带来的新问题。这些问题不及时予以解决,最终必将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可见,土地承包关系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只有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位,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农村社会才能保持长期稳定。

4、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新形势下农村工作领导水平的迫切需要。当前,农村发展的外部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们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就必须不断改进,不断提高,不断完善。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上来,转变工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这件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实抓好,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严格要求,规范操作,扎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补发工作

1、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必须掌握的基本原则

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已结束但未发证的,原则上按照二轮延包时的承包面积、地块和四至进行登记补签补发。二轮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或因国家集体征用、占用等原因重新调整承包地,导致承包面积和承包地块变化较大的,也可按承包农户现实际承包情况核实登记,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和换发证书。承包期限统一至2027年8月31日止。

三是尊重历史的原则。在延长土地承包期时,有少数村组对部分土地质量较差、耕作不便的地块按一定的比例折算后承包到户的,这次补发证书仍按各地原做法,维护原状,不作调整。

四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必须严格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为依据,严格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暂时没有具体规定的,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法律、法规和土地承包政策的原则精神,妥善处理。

2、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和要求。

(1)调查摸底。这次会议后,各地要立即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梳理,认真分析未发证原因,合理确定补发范围,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制定工作方案。

(4)签订合同。有关资料报经镇农经站核实认可后,由发包方与有关农户补签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由县统一格式。

(6)登记发证。县农办在对有关材料核实后,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委托镇农经站填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载内容必须与土地承包合同内容完全一致。委托发包方将填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具体承包户。镇农经站与委托发放人、委托发放人与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农户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发包方应当及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给承包方,不得代承包方保管,不得扣押。未经县审核登记,不得私自填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这次全县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前全面结束。

4、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一是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制度。在承包关系理顺、基础工作做好、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好土地承包合同后,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包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确认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今后,补发、换发时,一律使用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空白证书由镇农经站负责收回并销毁。

二是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今后,因发生自然灾害严重毁损、国家征用占用土地、村镇建设规划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情形,按法定程序进行土地调整而导致农户承包面积、地块发生变动的,应当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经发包方同意并登记,农户之间以互换、转让等形式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承包农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农户要求变更的书面请求;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三是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制度。

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在承包期内,因家庭分户,夫妻离婚等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的;

(2)因征用、占用土地较多或实行大规模土地整治等原因,农户承包面积、地块、位置变动较大,难以在原承包经营权证书上作变更登记的;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或毁损的。

符合条件要求补发、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必须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报批、登记、签约和发证。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记载的内容为准,换发、补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当注明“补发”、“换发”字样。

四是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回收制度。发生下列情形必须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户口,原承包地已由集体全部收回的;

(2)承包期内,承包方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承包地已由集体全部收回的;

(3)承包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载标的物已不存在的;

(4)承包家庭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

(5)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应依法收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发包方负责收回,镇农经站统一登记、统一保管,并加盖“作废”章。原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的,经发包方提出申请、镇审核后,由原发证机关负责注销,并予以公告。

五是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变更、换发、补发、收回、注销等,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和登记制度。各镇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规范有序。

1、高标准、高质量完善好农村土地承包档案

实行土地家庭承包以来,全县各地形成了大量的土地承包档案,这些档案是广大农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历史见证,是落实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体现。几年来,全县大部分地方重视对土地承包档案的管理,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为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目前,全县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归档资料不够齐全、整理不太规范、保管比较分散等问题,有极少数村组已没有任何档案资料。因此各地要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机制,着力化解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当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当前的土地承包纠纷。

二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各地要认真组织广大农村干部深入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央和省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提高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能力。同时,要结合处理土地承包纠纷,有针对性地搞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矛盾双方的思想认识,进而达成共识。

三是搞好土地承包纠纷的排查。搞好土地纠纷排查,落实工作预案,是有效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防止和恶性事件发生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当地土地承包纠纷的现状,分析土地纠纷的类型、引发原因和特点,重点掌握可能导致群体性、恶性事件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制定解决本地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预案,分类提出妥善解决土地纠纷的具体意见和办法,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妥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对已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解决。同时对潜在的矛盾,要主动开展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对一些影响大、解决难度大的纠纷,要通过现场办公的形式及时妥善处理。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农民群体性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案件,必须实行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对一般性的上访问题,要分级负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杜绝出现因工作不到位引发新的越级上访问题。

四是依法做好接待和处置工作。对农民反映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要做到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要求,依法做好接待处置。要建立登记管理制度。县、镇都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簿,逐件登记来信、来访,督促基层按时调查处理,并及时记载查处情况。要建立限期结报制度。凡上级政府和机关转办的件,一般的15日内办结;重要案件必须7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处理结果的,必须说明原因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初步意见,在1个月内办结。要及时将处理意见告知当事人,做好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真正达到息访目的,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委农办将按季度对农民因土地承包问题到县及县以上的情况及办理进度进行通报,以便于各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相互借鉴。

3、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是关系到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稳定农村大局的一件大事,各地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要从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出发,在农户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土地流转,保证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

(1)加强政策疏导,引导、保护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坚持政策疏导,转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民素质,千方百计调动和激发农民主动积极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热情。凡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土地流转形式都应大力提倡和鼓励。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的要求和市场经济法则,正确处理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与农业结构调整、土地规模经营、园区建设、二三产业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城市发展用地等方面的关系,从根本上保护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推进和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决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制推行土地规模经营。不能损害农民利益,不能激化矛盾,不能留后遗症。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农户的土地流转决策权,更不能与民争利。

(2)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农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缺乏市场对土地供需情况及发展趋势的了解,缺乏应付市场不确定风险的能力和手段,必须依托于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因此,各镇村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制订土地流转规划,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系统,收集土地供需信息,为流转双方牵线搭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统一办理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流转收益评估,研究制订并土地流转的指导性价格,协调各方利益;进行项目推介等。努力形成自下而上、网络状、多功能、紧密型的中介服务体系。

唐红彬

(黑龙槭∧安市兰岗镇经济管理中心,黑龙槟安157400)

r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形式,是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宁安市兰岗镇按照“规模化、设施化、精品化”的要求和“依法、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呈现出农村土地流转日趋活跃,规模经营面积增多的良好态势,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成效

宁安市兰岗镇共有10个行政村4个自然屯,农业人口13584人,全镇耕地面积62901亩,土地流转面积29431亩。流转面积用于种植西瓜、香瓜等作物。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效遏制了土地抛荒现象。土地在流转给大户承包之前,少数处于抛荒状态,流转承包给种植大户后,实行集约规模经营,耕地利用率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普遍较好。

二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向大户和种植能手集中,改变了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解决了耕地零散分割、规模过小的问题,初步破解了产业分散、农产品商品率不高的难题,提高了农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提高土地经营的规模效益。

三是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流转后,相对集中成片,减少了因抗旱排涝、隔界过水等管理纠纷。

2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转不规范。农户之间小规模、自发性的土地流转现象依然比较普遍,这种方式的土地流转大多只以口头约定为主,不仅收益较低而且缺乏保障,如发生纠纷,处理也无依据可寻。

二是集中流转难度大。随着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对成片规模的土地流转需求量比较大,而成片规模的土地,涉及的农户较多,农户间对租金的要求很难一致,所以成片规模流转比较困难。

三是认识不足。农户对土地流转存在着“两怕”思想:一怕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不稳定,土地流转后,害怕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敢大胆参与流转;二怕农业投资风险较大,农户担心跟他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旦经营出现问题,部分耕地的性质因建设大棚、水渠等发生了改变,土地复耕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怕得不偿失。

3推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的思考与建议

一是完善机构,配足力量。完善乡镇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的农村经管部门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管理工作机制,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

二是建立档案,做好服务。要规范合同管理,签订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合同,以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各方面的权益。要完善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土地流转的基础资料和表格,并进行整理归档。

四是坚持规范,加强管理。要规范流转合同,开展流转法律政策宣传、流转咨询、流转价格评估等多项服务结合起来,依法建立合理的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要规范流转行为,坚持“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要规范流转管理,妥善保管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

一、工作任务与目标

工作目标:省、市、县要求到**年底,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证到户率达90%,2009年第一季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证到户率达到100%,并建好乡土地承包合同纸质档案,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电子档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

乡里成立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松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乡农村经济管理站。

三、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搞好宣传发动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必须高度重视,站在严格执法,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来做好这次农村土地承包期纠正及换发证工作。

今年秋收后,乡、村、组要逐级召开专门会议,搞好宣传发动,对农户讲清依法纠正承包期及换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进一步明白换发证书,是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确立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举措。

(二)搞好摸底调查,清理登记,汇总情况,开展试点工作

(三)组织实施

(四)做好承包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要切实做好工作承包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村里要设置承包合同专柜,乡经管站也要分村设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柜,对土地承包合同书统一存档保管。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将承包合同信息录入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软件中,逐步建立省、市、县、乡、村联网的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总结验收

各村必须在**年12月20日以前将农村土地承包换证工作的总结交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农村经济管理站),并接受县里检查验收。

9月19日——9月30日,乡、村、组逐级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搞好宣传发动。

10月1日——10月31日,调查、摸底、汇总、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THE END
1.两部门明确细化17条政策措施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林地农用地全国两部门明确细化17条政策措施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林地,农用地,政策措施,占补平衡,全国土地日https://www.163.com/dy/article/JE5GL5IG0512B07B.html
2.解读《曲靖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降发展的28条措施《措施》共包括7个方面、28条措施,分别从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化项目规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做优住房金融服务、促进居住消费、规范车位管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制定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一)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方面共2条 1.主要明确在相关前提条件下,可按程序申请调整新供应土地的商住比或商业商务用房开发量,依法https://www.qj.gov.cn/html/2024/zcjd_0104/264072.html
3.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降发展的政策措施一、财税和土地政策方面 (一)落实企业税收减免政策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交通运输业(指铁路运输、道路运输,航空运输、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四类)、住宿和餐饮业、文体和娱乐业(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2020年3—5月份属期的https://hhrb.dbw.cn/h5/html5/2020-03/06/content_2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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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农民土地流转最新政策是什么免费法律咨询农民土地流转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明确了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鼓励性,鼓励农民依法、自愿、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386082.aspx
6.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已形成7方面27条政策建议据新华社电作为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土地权益“三保”原则,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昨天透露,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已初步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7方面27条改革政策建议。 https://lf.loupan.com/html/news/201306/877130.html
7.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6篇(全文)如按以上标准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二者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完全是一种与市场无关的政策性价格,而且过于偏离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农民的经济预期。https://www.99xueshu.com/w/fileywe4g838.html
8.2018年土地政策:调整与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法律知识土地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对土地资源进行配置、利用、管理和保护的一系列行动和措施,涉及到土地资源开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保护、土地治理、土地流转、土地征收、土地补偿等方面的内容。2018年,我https://www.jzcmfw.com/laws/10606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