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二十四)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二十五)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经审查,申请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二十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前已担任法律顾问、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1.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满15年;

2.具有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获得其他相应学位;

3.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十八)律师协会承担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业务交流指导、律师权益维护、行业自律等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九)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

(三十)党政机关要按照以下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1.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

2.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

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三十一)国有企业要按照以下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作用:

1.讨论、决定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

2.起草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等,应当请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

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三十二)各级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纳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力量建设,完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促进有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三十三)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报酬,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三十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分类施策、重点推进、鼓励探索,有步骤地推进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三十五)人民团体参照本意见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三十六)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按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办法。

THE END
1.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11月,我市出台了《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毕委办字〔2017〕108号)。但是,由于缺少激励机制等各种原因,我市部分公职律师毅然选择辞去公职,转为社会律师,导致政府内部部分https://gzbjrd.gov.cn/ztzl/llyt/202203/t20220301_72801776.html
2.江苏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分类规范实施,坚持统筹衔接推进,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https://www.xhby.net/zt/sqfb/202203/t20220331_7486697.shtml
3.无讼阅读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推行,党政机关法律服务迎新机遇其中第五条第三项明确了落实党委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制度。实则早在2016年6月中中办国办已然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其要求在中央部委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落实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要求在17年底全面落实。http://victory.itslaw.cn/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16af432d-376b-4549-8c5a-e523c9c90073
4.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6日 放大 缩小 下一篇 黑龙江http://epaper.hljnews.cn/hljrb/20170215/256353.html
5.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xx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推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https://www.docin.com/p-2141600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