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1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做好《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周密部署,切实把《意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一)认真组织学习《意见》。要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管理人员、律师协会人员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职责使命,准确把握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努力形成思想共识。司法部将举办全国律师管理干部培训班,对学习贯彻《意见》进行培训。各地要制定专门学习计划,采取培训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意见》,真正把《意见》精神学深学透。把学习《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1号),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确保学习贯彻《意见》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
《意见》要贯彻好、落实好,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到位。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把贯彻落实《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创造条件,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促进公职律师、律师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加强工作调研。各地要加强对《意见》实施的工作指导,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意见》贯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请及时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