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产梳理(精选5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它不断改变着世界的商业模式和人们的生活习惯,而互联网与金融的“牵手”,将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精神与传统金融的相互渗透、结合,通过网络平台、软件终端以及移动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物联网、智能设备及定位功能等科技手段,有效地连接资金供需双方,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形成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业态。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近年来陆续进行了商业化转型,成为涵盖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性金融集团。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机构造成的影响,也间接、类似地影响着资产管理公司。同时,互联网金融也给资产管理公司带来了各种机遇和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下资产管理公司的机遇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寻找发展机遇,资产管理公司需引入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多元金融功能,创新运营模式,实现业务运作“网络化”。

(一)借助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开展资产处置业务

对于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债权、抵押物或抵债物,借助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将大大提升处置效率。首先,可以借助互联网信息渠道。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以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公正披露处置资产的瑕疵、类似市场成交价格,有益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同时,处置平台向全社会的潜在投资者开放,可以吸引众多金融、非金融机构,吸引社会资金。这有助于培育成熟稳定的不良资产社会投资者,活跃投资与交易气氛,培育不良资产转让的二级市场。其次,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资金支持。对于拍卖处置的不良资产,银行现阶段不能提供按揭等金融支持。而银行系的或地产企业背景的P2P平台有推出为不良资产抵押物处置提供抵押融资的金融创新产品,有了金融支持,拍卖处置的效率和价格都将得到改善。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已与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开展了网络拍卖等合作,并取得较好效果。

(二)拓宽融资渠道

目前资产管理公司的融资以银行授信为主,而互联网金融产品对银行存款的分流,一方面使银行变得“惜贷”,另一方面也给资产管理公司提示了新的融资渠道。

资产管理公司可发挥品牌优势、争取网络理财平台的低成本资金。资产管理公司可积极与网络理财平系、沟通,加强对自身身份地位、业务类型、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宣传,突出在提升网络理财资金收益、降低网络理财资金风险方面的独特优势,争取融到网络理财平台的低成本资金,运用于资管业务(作为资管基金的优先级)等。长远来看,互联网金融弱化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资产管理公司可考虑借助互联网金融,增强直接融资能力、调整融资结构。

(三)开发客户资源

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争取网贷平台上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在线注册、行业推荐等方式介入网贷平台、获取网贷平台上积聚的中小企业信息,并依据网贷平台自身的综合评估结果挑选优质企业。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网贷平_为其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系列产品进行宣传,展示在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助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广大中小企业了解公司产品、寻求合作提供渠道。

(四)利用大数据进行客户管理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数据通过搜索引擎,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信息基础。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合作等方式引入电商和网络合作伙伴,利用互联网企业掌握的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大数据资源,建立科学全面的客户信息库和动态违约概率评价系统,加强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管理。

(五)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

互联网金融已促使传统金融机构在大数据、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平台、远程客户服务等方面做出转变。比如,各大银行都改进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工具,主要银行建立了电子商务平台(如建行的“善融商务”、交行的“交博汇”)等。

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此为鉴,提升网络化经营的能力,通过独自设立或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电商合作的方式,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一是可以建立面向客户、以产品为主的类似于“金融超市”的网络平台,开发多种以金融资产交易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产品的在线推广和销售。二是可以建立直接对接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业务的平台。三是可以建立面向客户的时时交互平台和数据分析系统,及时处理客户信息、充分挖掘客户需求、全面分析客户资信、大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六)发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七)发展子公司的互联网业务

(八)帮助消化互联网金融体系产生的不良资产

二、互联网金融下资产管理公司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中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来自于:

(一)信用风险

一是国内信用体系不完善。目前互联网公司尚未介入央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有限、难度较大。

二是交易主体的合规性没有有效的验证方式,加大了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信息、资金流通都在虚拟的网络中进行,对于交易主体身份识别(比如银行卡、手机卡与持卡人身份不匹配率较高)、交易资金合法性(是否涉及洗钱)、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没有有效的验证方式,将加大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

三是面对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传统的信用风险分析工具、方法的效率降低,难以作出有效的分析、判断和评估。

(二)法律合规风险

互联网金融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间存在大量关联,而目前对这些业务的O管主体处于多头监管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

(三)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不可知的电脑病毒和黑客以及不成熟的机密技术,这些使得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巨大的技术上的安全隐患,若发生系统故障或受到攻击,可能会导致交易系统的报错、瘫痪、金融资料和交易记录泄露丢失等。

(四)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的应用,如果数据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处理能力有问题,依靠大数据做出的客户身份识别、评级判断就可能出现问题,进而交易就有可能出现风险。此外,交易主体交易过程中的操作失误,也会降低交易的安全性,给交易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

三、资产管理公司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

资产管理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刚刚起步,有风险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及早预见、提示、披露风险,建立系统的风险管理制度,设计风险的熔断、控制机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对信用风险的管理

信用风险识别方面,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已逐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这为其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提供了很大的优势。同时,需积极探索对交易主体合规性的有效验证方式,以降低对交易主体信用识别的风险。

信用风险评估方面,要建立面向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方法。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有价值信息,与传统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结合,开发综合性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

信用风险控制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引入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建立风险基金、与通过平台融资的小贷公司或借款人签订回购协议等措施,达到降低或转移信用风险的目的。

信用风险处置方面,当某项互联网金融业务因交易对手逾期、违约形成不良后,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多种处置手段,进行处置回收。资产管理公司主业是不良资产处置,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手段和经验丰富,在全国有分支机构,且能在集团内各业务板块整体协同,因此在信用风险处置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二)对法律合规风险的管理

2010年至今,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监管政策有几十项,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前需认真梳理、遵守。对于缺少直接对应的法律法规而带来的法律合规风险,资产管理公司需注意两条基本防线:

一是把握监管政策的红线。首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在2015年7月18日联合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当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法”,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要以该指导意见为准则方向。其次,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不能在互联网金融经营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不能因互联网金融机构侵犯投资者利益而引起、影响社会稳定,不能因互联网金融机构引起系统性风险,干扰金融秩序。始终坚守不碰监管底线,合法经营,监管部门明确说不能做的绝不做,监管部门没有明确说不能做的,可以很谨慎尝试,但是尝试过程中需跟监管部门保持很好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管,在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时,及时做出调整。

二是不能触犯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的法律红线。首先,要注意集资的人数及资金金额的上限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其次,严守自己是只提供信息交流的第三方平台的职责,坚持不吸储、不放贷、不担保、不经手借贷双方资金或投资资金的原则,与客户资金划清界限,由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账户托管和监管、资金划转。

(三)对技术风险的管理

构建健全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降低技术风险,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行的安全性。一方面,应当对计算机系统的防火墙、密钥等安全防护功能进行强化,改善互联网金融整体的网络运行环境。另一方面,依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合理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加强对数据安全性、有效性的管理。

(四)对操作风险的管理

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借鉴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及国外金融机构的经验,制定完善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内部管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有效的控制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操作风险,促使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序、规范、合理的实施。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富有活力和创造力的新型业态,有着广阔的发展潜力和前景,也给资产管理公司带来了许多机遇和挑战。因此,资产管理公司需适应新形势,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做好各项风险管控,在其中发掘出业务的新蓝海,借此提升自身金融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罗明雄,唐颖,刘勇.互联网金融[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2]黄震,邓建鹏.互联网金融法律与风险控制[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

[3]钟勇.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及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启示[N].2014年全国金融创新与经济转型博士后学士论坛论文集.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P2P贷款众筹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很快,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随着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业务规模愈发扩张,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对中小企业继续发展壮大已变得必不可少。然而,自身财力匮乏、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恰恰成为多数中小企业主面临的困境。仔细梳理个中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在金融机构融资成本过高。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有一定的资产抵押要求,而这种资产通常只考虑固定资产,对于以流动资产为主的中小企业来说这并不是个好消息。由于中小企业天生的规模较小,其资产比重中固定资产很小,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占比更高。中小企业缺乏一定的可以抵押的固定资产,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放贷风险过大,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

(二)自身信用缺失。中小企业因其规模较小,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涉及范围较窄,使得自身的不确定性大、风险大,而在同期创办的中小企业中,5年内破产率高达30%-50%,使得自身信用在与大型企业相比时相形见绌。并且,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常有逃费及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产生大量坏账,无形中降低企业自身信用及口碑,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

(三)融资渠道过少。目前来说,中小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主要有融资和贷款。而当下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构成了融资的主要方式,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晚、发育不完善且迟缓,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所占比重较小。

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

(一)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众说纷纭,呼声较高的一种说法是“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业务行为的一种新兴金融”,但是这种定义无疑把传统银行的网上金融业务也涵盖在内了。而传统银行的线上交易平台――网上银行,招商银行早在1999年就开通运营了,那时人们普遍没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且,人们总是将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对立来看,这其实清晰地反映了人们潜意识里仍不认同传统金融机构的网上金融业务属于互联网金融。对此,阿里巴巴的马云认为,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笔者认为,以上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可涵盖为广义和狭义。广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包括了一切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进而涵盖了马云所指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而从狭义上讲,互联网金融特指当今互联网企业的金融业务行为。

(二)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的优势。

1.信息流通性更强。互联网金融因其具备互联网、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极大程度上消除了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打破了原有传统金融机构的信息壁垒,使得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融资信息方面更为容易,通道更为顺畅。

2.贷款门槛更低。当前,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仍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间接融资渠道资金成本偏高且存在较高的隐性进入门槛。而网络贷款模式的优势在于门槛低、渠道成本低,厂房、写字楼、设备、汽车、商品房等都可以作为抵押。此外,目前企业向银行贷款,审核周期一般在10天至1个月,而通过第三方审核后,网络贷款模式只要几天便能放款。

3.监管相对宽松,创新空间大。原有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垄断金融领域的情况不复存在,大量的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借机开展更多的金融业务,为企业及寻常百姓日常的金融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使得金融业务更加市场化。

三、互联网金融提供的融资途径

四、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网络安全方面。由于自身的特性,从诞生之刻起互联网金融就对互联网信息技术有着很大的依赖性。融资方和投资方在进行交易时没有实体交易场所,一切金融业务行为均为虚拟,这就使得本身可能毫无安全风险的金融业务行为增添了网络安全隐患。对此,应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络安全建设,借力于互联网安全发展,完善金融业务交易程序,对于交易程序中出现的漏洞,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加强软硬件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经营安全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三)传统金融领域的反应。我国是一个储蓄率很高的国家,历年来人们普遍没有理财的观念。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多种融资方式,也为广大百姓降低了理财门槛,这使得传统实体银行无形中损失掉了大批存款,从而资金链周转效率降低,容易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产生一种敌意。而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互联网只是一种交易平台和渠道,其对传统金融还是有一定的依赖性。因此,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如何处理好和传统实体银行的关系成为了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事实上,互联网金融企业只是在渠道或者经营途径上改变了以往传统的银行和资本市场的方式,但在产品结构和产品设计上跟银行、保险、资本市场等所经营的产品没有区别。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金融交易的范围、人数、金额和环境,但没有改变金融交易的本质。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间接向传统金融机构表明自己的位置以及彼此间的关系,实现最大化的双赢。

1.牛禄青.互联网金融大博弈[J].新经济导刊,2013,(13).

梳理2014年P2P发展进程,可以看到:1月人人贷完成总额1.3亿美元的A轮融资;8月,阿里巴巴小微金融集团的金融服务公司招财宝上线;9月,搜狐旗下P2P平台搜易贷上线;而在第四季度,联想连续投资了5家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来自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中国网贷运营平台达1575家;全年累计成交量2528亿元人民币,是2013年的2.39倍;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1036亿元人民币,是2013年的3.87倍。

而近日,来自交通银行的调查报告也显示,中国小康家庭对P2P网贷的投资意愿从两个月前的23%提高到32%。

由此看出,2015年P2P大势之趋。但不可回避的是,P2P的恶名也已起。

P2P公司的疯狂生长,在2014年年底暴露弊端。来自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共计有183家P2P平台出现问题。其中,诈骗、跑路事件最多,占比达到57%。

实际上,虽然中国已经成为P2P行业最大的市场,但仍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状态。

指导政策如果出台,那么监管政策也将不远,无疑,这对整个行业都是好事。在此背景下,2015年,P2P行业两极分化会加剧,行业洗牌提速。一些行业领跑者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并开始探索更具个性化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例如,陆金所涉足金融资产交易、人人贷锁定消费贷款、红岭创投瞄准“类银行”模式,以及和信贷依托“抵押模式”的创新等。

当然,互联网金融属于新生事物,各国都在摸索,虽然重推广、轻风控,一直是P2P行业通病,但也希望国家监管可以给予这一行业一定的发展空间,不要以传统银行业的严格标准来设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借贷机制。

同时,P2P公司也应深刻理解稳健才是P2P服务平台发展的基石。P2P的模式是“金融+网络”,金融在网络之前很重要,就是要求P2P厂商必须有深厚的传统金融背景人才、思维做基础,这样才可以合规流程,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再通过互联网扩大业务。

2015年,网贷市场优胜劣汰的格局将日趋明显,在移动互联网的驱动下,将催生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业态。和信贷近日已经推出手机客户端应用,提供在线注册、投标、账户资金管理等主要功能,满足客户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并轻松投标的移动金融需求。

关键词:余额宝;互联网金融;金融寄生虫

一、余额宝产生的背景

余额宝并不是马云的原创。早在1999年,美国PayPal货币市场基金就完成了电子支付和基金的创新嫁接,是世界上第一只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而在2011年,PayPal最终宣布抛弃所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1],即使该基金一度达到10亿美元的规模,也无法在08年的金融危机中存活下来。戏剧性的是,两年后,支付宝平台宣布推出余额宝。

二、余额宝优劣势分析

另一方面,很明显的是,余额宝面临着纷纷快马加鞭赶上来的各类竞争对手:互联网平台金融化、金融平台互联网化,各大基金和网商纷纷推出活期宝、理财通等同质化产品,缺乏真正实力强劲的基金公司的支持,余额宝或许会在即将到来的竞争中陷入骑虎难下的境地:增利宝基金既不能维持盈利,又不能放掉这些既得的客户。以自有资金补贴天弘带来的缺口,是重蹈PayPal覆辙的死路,所谓穷则思变,马云到底会怎么变?让我们拭目以待。

三、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本质分析

首先,余额宝到底触动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哪一根神经?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低价的公众活期存款,和高价的贷款之间利差是坐享其成的丰厚利润,但挣这个利润的前提是,银行具有足够大的资金池来应对流动性风险,同时具有足够的信用避免短期流动性风险转化成大规模挤兑。天弘基金公司和阿里巴巴是否同样具有这样的实力呢,很明显是没有的,余额宝的挤兑底线是很低的。在余额宝中持有存款的人大致分为两类:一、不关心收益的真正“余额一族”;二、被余额宝高收益吸引而来的本属于活期存款的客户。前者几乎不存在挤兑风险,也不受收益波动的影响;而后者的投机性和心理底线就很敏感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余额宝回归正常货币基金收益率的时候,就会携款外逃。而一旦发生挤兑,天弘基金就会被迫出售自己流动性优良的资产,这样的行动会进一步影响收益率的稳定,更进一步地恶化挤兑风险。就拿和商业银行的收益风险博弈来说,天弘基金是相当劣势的。

四、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互联网金融是否有明天,这是毋庸置疑的,正如马云所说,跨行业的竞争正在波及每个传统的、不愿意、不能去改变的行业,在未来,要么金融互联网化,要么互联网金融化[2],但目前这种热炒的势头能否保持,笔者是持怀疑态度的。正如前面所说,高利率无法保持将会变成跌下神坛的导火索。另一方面,无法像商业银行一样为公众存款提供无风险收益和信用保证是隐藏的危机,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正越来越清晰,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互联网金融=余额宝”的状况不会保持太久,人们会有越来越多的选择和意愿。

马云可谓是给中国人上了一节理财教育课,这是意义最重大的一点。所有人都真正感受到了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金融机构将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将会走向移动终端,百度、阿里、腾讯竞相争夺移动平台已经揭示了这个预期,谁能率先整合社交、服务、理财多终端平台?传统金融机构选择自己开发,还是依附已有平台发展?Bielski,Lauren(2010)认为银行应该把PayPal加入它们的网站[3],那么余额宝应该何去何从?笔者认为现在证监会还没有出台政策去取缔余额宝,这证明了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符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而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笔者大胆预测未来随着私有化银行的出现,互联网金融将会寄托在银行的名义下,被纳入银监会和证监会的金融体系监管。届时,我国金融体系将趋向进一步市场化竞争,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

[1]诸悦(2014),《前车之鉴_美国版余额宝PayPal的倒掉》,大众理财,2014第1期.

市场态势:新媒体带来大冲击和大变局

2.有线网络受冲击

由于互联网电视的冲击,全国有线网络产业收入增长速度下滑,用户不断流失。2012年,全国有线网络产业方面的收入为660.98亿元,同比增长17.24%,第一次跌破20%大关,陷入滞涨状态。用户开始流失,进入2013年更加明显。有线网络所受的冲击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直播星、OTT盒子及互联网电视一体机。

3.市场主体变了

2005年以前,不独中国,全世界的广电行业都没有太多压力。但就在这一年,美国兴起了一个视频网站——Youtube。同年在中国,优酷和土豆分别创立。自那以后,市场开始变化。如今的格局是:优酷土豆暂列行业老大;爱奇艺、腾讯、搜狐为第二集团;迅雷、乐视、PPTV、风行等为第三阵营。从广电一统天下变为市场主体和业态的多元化,提醒电视行业应以全媒体的音视频产业来重新思考未来。

4.商业模式变了

互联网电视既然严重冲击了传统电视市场,那么电视行业就要仔细研究来自互联网的竞争,在商业模式上到底产生了什么变化。来看两个案例,一是“乐视生态”,二是“阿里版图”。

再来看“阿里版图”。“阿里版图”的核心理念是用户导向,也就是说阿里巴巴旗下的任一网站、任一APP都是用户入口,用户一旦进入即被牢牢锁住,完成一个商务闭环。在传媒娱乐板块,阿里的主要合作伙伴是湖南卫视,实现了高度的台网融合,湖南卫视观众不论从哪个入口进入,都会被导向阿里的淘宝、天猫、高德地图、美团等平台,通过电视与电商的无缝连接,实现用户的柔性消费。高度定制化的观众互动,芒果网、呼啦、微博、陌陌,任何一个观众社交平台的呼声都有可能左右剧情和节目走向。“阿里版图”的最终目标就是掌控用户入口,实现商务闭环。这对电视行业带来的思考是:内容为王也好,渠道为王也好,说到底是用户为王,掌握用户才是王道。

面对上述来自互联网的冲击,电视媒体需要重新审视行业价值。第一个要回答的问题是:电视死了吗?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得分层面、分角度来看,无谓的悲观和过分的乐观都是不可取的。

总之,判断传媒行业的迭代关系,一看传播介质,二看商业模式。至于客厅电视会不会被互联网电视取代,这是个伪命题,事实上,客厅电视就是互联网电视。

(1)视频网站(WebTV)

(2)互联网电视(IPTV/OTTTV)

(3)移动端视频(VideoonPhone/Pad)

(4)交通视频(VideoonBoard)

(1)素材是有价的

(3)台网高度融合新模式

1.何谓全媒体

2.何谓全产业链

根据传媒娱乐业的一般规律,内容资源从源头生成到用户消费的产品生命周期,会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这个链条越长,跨越的媒体介质和传播渠道越多,媒体内容产生的边际效益越高。

(2)媒体内容商品化三部曲:数字化、信息化和产业化

在全媒体环境下,内容是以数字化形式进行传播的,而且对传播内容的时效性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的存储介质如胶片、磁带、开盘带等内容已经满足不了现代的传播需求,所以必须数字化。另外,随着年代的久远,传统的内容存储方式会造成资料的损坏等问题,如磁带老化、音质受损且会占用大量的物理空间及支付高额的储存成本。所以,在全媒体环境下,内容商品化的第一步,是进行数字化。

媒体内容商品化三部曲,实际上是原创内容从源头到上市以及二次开发利用的全过程。

首先,数字化的本质是对内容资产的转储。对传统的存储介质内容进行数字化的过程,本质就是对这些内容进行数字化转储的过程,数字化转储就是对包括开盘带、LP老唱片、盒式带、MD带、DAT带、CD等介质进行预处理,对信息进行必要的加工,使其综合物理特性指标及电磁特性均可得到提升,延长保存寿命,做好数字化传播的准备。

THE END
1.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在探索中形成网络法律体系30年来,我国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余部,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https://news.qq.com/rain/a/20241220A07VWG00
2.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推动开拓新时代网络法治工作新局面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追求,运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互联网发展治理,日益成为全球普遍共识。近日,国家网信办牵头编撰了《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全景式展现30年来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成就,系统总结宝贵经验与科学做法。https://www.cnr.cn/fz/wxyw/20241220/t20241220_527015670.shtml
3.AlphaGPT—引领国内法律AI新纪元——人民政协网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浪潮席卷各个领域,法律行业也迎来了人工智能(AI)技术的深度革新。其中,AlphaGPT作为国内法律AI领域的佼佼者,凭借其出色的性能与功能亮点,赢得了广大法律从业者的青睐与赞誉。 AlphaGPT之所以能够在众多法律AI产品中脱颖而出,首要原因在于其具备扎实的数据基础。作为由iCourt团队精心研发的AI产品,AlphaGPhttps://www.rmzxb.com.cn/c/2024-12-20/3650707.shtml
4.人工智能在专利与商标法律实践中的合规应用发明人知识产权[11]北京互联网法院, 国风博主短视频被“换脸”后制作成“AI换脸”付费模板 法院: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https://mp.weixin.qq.com/s/tSmtCARKjqg6mGHE70UDHw [12]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3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丨法官讲案例(四):制作名人AI形象陪伴,小心侵权, https://mp.weixin.qq.com/s/BG7yr-u9QTo-https://www.163.com/dy/article/JJFP5SP40511BK66.html
5.成立公司计划书(通用13篇)综上,网络交易平台对商品分类,智能查询、购物导航和轻松的购物方式进行了完美的展现,加上每个网站的特色服务,吸引浏览者和商家,这样网站经营者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2.2 自身发展优势 2.2.1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以其时效性强,信息交流便捷等特点,成为21世纪另一个市场。虽然互联网已经发展的相当广泛了,但是互https://www.oh100.com/a/202206/4829004.html
6.互联网平台责任分担与法律风险探讨实用工具摘要:本文探讨了互联网平台责任分担与法律风险问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互联网平台日益成为信息传播、社交互动和商业交易的重要场所,其责任分担问题愈发凸显。本文将分析互联网平台在承担社会责任、保障用户权益等方面的责任,并探讨其面临法律风险的问题,包括法律监管的缺失、平台运营中的法律风险等方面。文章旨在引起https://wap.kanfawang.com/post/25410.html
7.朱国华刘思: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信用责任研究朱国华 刘思: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信用责任研究 摘要:平台私主体的营利性质极易引发道德风险,对其苛以信用责任能够有效解决平台面临的两难选择。在社会信用立法即将出台的当下,推动政府引导下的平台信用责任的主动承担,从个体、平台经营者、平台生态圈主体三个维度界定平台企业信用责任,有利于实现平台企业外部监管与内部治理的http://credit.abazhou.gov.cn/web3/1747462665835220993.html
8.商标欺诈:互联网时代的新问题与应对互联网平台上存在大量卖家和产品,消费者很难判断哪些是可信赖的。 商标欺诈者利用了这一点,通过大规模的虚假广告和营销手段来诱导消费者,而平台的监督和管理不足,无法实时发现并阻止这些虚假宣传行为。 (3)法律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 ①法律制裁不严 商标侵权行为虽然违法,但由于法律制裁力度不够强大,商标欺诈者往往可以https://aiqicha.baidu.com/qifuknowledge/detail?id=10123845159
9.关于大学生创业论文互联网是一个典型的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是互联网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传统思维指导下的企业管理更加关注自身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同行业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较少,更不用说之间资源、经验的共享;互联网思维则不同,其更加强调沟通和资源共同享,强调在沟能、资源共享中共同创造财富或者价值,从而实现彼此的“双赢”,是可借https://www.unjs.com/lunwen/f/20220907131155_5577594.html
10.法大大接入国内首家诉讼融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安法律金融”3月15日,法大大与国内首家诉讼融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安法律金融”达成战略合作,正式涉足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行业。 据了解,为安法律金融主要立足于”互联网+“不良资产的细分领域,属于法律金融,以诉讼融资这一市场细分为切入点,快速切入整个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以自有的覆盖全国的瀛和律师机构(Winteam500)线下56个城市https://www.fadada.com/notice/detail-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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