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清单》),2018年12月27日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适时调整,调整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根据《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修订)》,山东省定价项目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一)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
(二)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
二、车辆(船舶)通行费(经营性)
(一)渡口车辆过渡费
(二)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三)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
1、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2、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
(四)航道通行费
(五)堤防养护费
(六)船闸收费
三、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四、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一)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
1、拖车收费
2、吊车收费
3、平板车
4、更换车头牵引
5、货物装卸收费
6、车辆(货物)停车看护收费
7、换轮胎收费
8、解刹车收费
(二)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费
六、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一)产权交易服务费
1、国有产权交易
2、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费
(二)船舶交易服务收费
(一)基本收视维护费
(二)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
(三)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
八、物业服务收费(部分)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九、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一)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
(二)客运代理费
(三)旅客站务费
(四)补票退票费
(五)停车费
(六)脱班费
(七)误班费
十、生活垃圾处理费
十一、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一)医疗废弃物处理费
十二、检测检验和评价收费(部分)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经营性)
十三、司法服务收费
(一)公证服务收费
1、财产合同
2、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登记、提存
3、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
5、遗嘱
6、继承、赠与、遗赠
7、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
8、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9、现场监督
10、保全证据
11、副本费
(二)司法鉴定收费
1、法医类
(1)法医病理鉴定项目
(2)法医临床鉴定项目
(3)法医物证鉴定项目
(4)法医毒物鉴定项目
(5)医疗损害鉴定项目
2、物证类
(1)文书物证鉴定项目
(2)痕迹物证鉴定项目
3、交通类
(三)律师服务费
1、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四)基层法律服务费
十四、其他具有垄断性质的重要服务收费
(一)农机驾驶员培训费
(二)病历资料复印费
(三)汽车技术鉴定服务收费
根据《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修订)》,中央定价的收费项目如下: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
1、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2、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3、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4、支票手续费
5、支票挂失费
6、支票工本费
(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2、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二、征信服务收费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三)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
(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
(六)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
三、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
四、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
(一)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
1、起降费
2、停场费
3、客桥费
4、旅客服务费
5、安检费
(二)机场地面服务收费
(三)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
(四)民航空管服务收费
1、进近指挥费
2、航路费
五、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
(一)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
1、引航(移泊)费
2、拖轮费
3、停泊费
4、围油栏使用费
(二)货物港务费
(三)港口设施保安费
注:
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放开;
3、征信服务收费等项目,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