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48,955,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同时配套水电工程建设,以及经营工业区厂房租赁、原煤开采与销售、含铅废物回收与利用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经营平稳。
(二)所属行业发展阶段、特点以及公司行业地位
1、房地产业
东莞市毗邻广深,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凭借着坚实的制造业基础和完善的产业链而闻名于世,未来籍着大湾区红利,围绕“以深圳、东莞为核心在珠江东岸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信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目标,东莞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城市经济的发展、人才的持续流入将成为东莞市房地产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在房地产业经历快速发展阶段后,近年来行业集中度及资金门槛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更趋激烈,龙头企业优势明显,中小房企面临严峻挑战。报告期东莞市坚持因城施策,多举措合理引导预期,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总体表现为供需双降,成交量跌价稳。
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等,作为精耕东莞房地产市场多年的本地房企,历年来推出宏远花园、金丰花园,江南世家、江南雅筑、江南第一城,活力康城、康城假日,御庭山、帝庭山等一系列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房地产项目,连续多年被评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先进企业单位,品牌享誉东莞房地产市场,近年来更是逐步走出东莞,进入昆山房地产市场,实现跨区域发展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在建项目主要包括帝庭山和苏州天骏金融服务产业园项目,主要在售项目为帝庭山,产品包括洋房及别墅。除了不断塑造内生发展动力,公司还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互补,继翡丽山项目后,公司与万科再次开展项目合作,2018年末,翡翠东望推出预售。
2、煤炭行业
3、再生铅业务
我国是铅蓄电池生产和使用大国,铅蓄电池在现代生活中应用广泛,是市场占有率较大的电池种类之一,加之由于我国再生铅行业起步较晚,再生铅产量占铅总产量的比重远低于欧美工业发达国家,因此我国再生铅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在国家对循环经济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对非法“三无”冶炼企业的持续打击,再生铅行业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环境。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英德新裕公司持有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英德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合法生产资质证照齐全,主要经营含铅废物回收利用和再生铅生产,核发处理能力: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384-004-31、421-001-31)和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类中的321-004-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9~022-48、321-027-48、321-029-48)3.7万吨/年,其他废物(HW49类中的900-044-49,仅限废铅蓄电池)1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还原粗铅、加工粗铅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参照披露:固体矿产资源业;房地产业
公司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1,676,973.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15%,营业利润62,906,722.4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0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47,809.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76%。公司2018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同向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自营房地产项目及合营项目翡丽山已预售商品房在报告期内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自营房地产业务利润实现同比增长,对翡丽山项目确认的投资收益亦实现同比增长。
(一)房地产业务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回望2018年,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方向,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调控目标,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城施策,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房地产市场预期趋于理性,总体运行平稳。从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手段及其目标来看,仍未满足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长效机制的构建非一日之功,在房地产市场分化的背景下,预期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分类调控,并逐步落实金融、财税、立法等基础性制度安排,以妥善处理短期调控与长期政策的衔接,达到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为理想目标。
截至2018年12月底,宏远地产自营项目取得预售证面积73,479.66平方米,本报告期销售面积(销售口径)约54,931.86平方米,结算面积46,927.25平方米,库存面积63,363.98平方米;合营企业万科置地取得预售证面积0平方米,取得现售证面积12,101.57平方米,本报告期销售面积(销售口径)30,438.34平方米,结算面积约51,826.24平方米,库存面积14,014.56平方米;宏远投资参股企业首铸二号取得预售证面积14,070.14平方米,本报告期销售面积(销售口径)6,607.14平方米,结算面积0平方米,库存面积7,463.00平方米。
公司房地产业务开发及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的房地产储备情况
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持有的待开发项目为时代国际,土地面积8,974.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预计约28,000.00平方米、区域分布在东莞。项目不涉及一级土地开发。时代国际因控规问题在报告期内仍未获准开工。
2.公司的房地产开发情况
(1)报告期,宏远投资参股公司项目翡翠东望开工。在建项目、竣工项目,区域分布在东莞、江苏苏州。项目权益比例、占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已完工建筑面积等情况如下:
(面积单位:平方米)
(2)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等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项目均未涉及一级土地开发。
3.公司的房地产销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在售项目的权益比例、可供出售面积、预售面积、结算面积情况:
注:项目区域分布都在东莞,不涉及一级土地开发。
4.公司的房地产出租情况。报告期主要出租项目位于东莞,项目权益比例、楼面面积、出租率情况如下:
5.报告期末各类融资余额、融资成本区间、期限结构情况:
(二)煤矿业务
2018年,在外部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速趋缓但依然延续了稳中向好的态势,经济增长向高质量发展方式转变,工业用电量增加,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比重提高,煤炭市场供需两旺,煤价在合理区间波动,煤炭经济总体表现平稳,但煤矿企业在实际运营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待解。公司煤矿所在地贵州省威宁县,在经过2017年末“12.13事故”后,辖内煤矿面临的行业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以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在节后紧抓“复产复工”验收、“质量标准化”验收,并新出台“日排查”、“周排查”、“月度安全大检查”等日常执法巡查,监管频次及检查类目增加。公司下属煤矿深刻吸取其他煤矿事故教训,一方面配合好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外,同时亦开展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部署,隐患整改合格率100%,牢筑矿井安全防线。除了需面对来自强监管方面的压力,煤矿行业还遭遇到人员招聘困难、用工成本增加的情况。在日益严峻的生存环境下,我司煤矿严阵以待,迎接挑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稳步推进煤矿各项工作。
煤炭沟煤矿全年掘进657米,采煤2.12万吨,售煤2.76万吨。煤炭沟煤矿煤炭产量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矿井受F1与F2断层构造影响,在现有15万吨/年生产系统内K18煤层已开采完毕,K19煤层为薄煤层且受次生断层影响,采面地质构造复杂,顶板破碎,开采条件较差,产量和煤质无法达标,故已于2018年12月停止对K19煤层的采掘作业,并回撤设施设备。目前,煤炭沟煤矿45万吨/年矿井《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备案批复正在办理中。核桃坪煤矿方面于2018年7月启动复工整改工作,但进度未达预期,目前仍处于整改阶段。截止2018年底,累计掘进45米,巷道修复1517.2米,已陆续完成供电系统并网及改造、监测监控系统改造、污水处理站改造,修复完成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等系统设施设备。
(三)再生铅业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8年铅锌行业运行情况》,2018年我国铅锌行业总体运行平稳,铅产量511万吨,同比增长9.8%,其中,再生铅产量225万吨,同比增长10.0%,占铅总产量比重达44.1%。随着我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利用的理念将引领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提升企业对铅二次物料的利用水平,加快再生铅替代原生铅进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公司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1,676,973.95元,同比增长61.15%,主要是本期商品房和再生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744,583,638.72远,同比增加70.69%,主要是本期商品房和再生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增加所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47,809.13元,同比增长46.76%,2018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同向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自营房地产项目及合营项目翡丽山已预售商品房在报告期内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自营房地产业务利润实现同比增长,对翡丽山项目确认的投资收益亦实现同比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本期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东莞市宏泰矿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②本期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东莞市永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③本期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石碣供联汇能废机油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东莞市供联新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新裕公司持有东莞市供联新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39.78%的股权,该公司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
2019年4月11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在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30日以书面加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下述议案: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年报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9,723,323.3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47,809.1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385,114.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38,511.42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30,151,303.12元,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197,905.91元。
经董事会讨论决议作出2018年度分红方案,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48,955,6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成果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投资者利益诉求,对方案发表了赞成意见。
4.关于聘用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2019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发表同意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故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刘洋,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因辞职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2)苏路海,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万股,在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018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后辞职,其对应“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6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予以解除限售;其剩余“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万股,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3)张梓南,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在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018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后辞职,其对应“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5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予以解除限售;其剩余“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万股,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5万股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648,205,604.00股增加到648,955,604.00股;注册资本由648,205,604.00元变更为648,955,604.00元。根据前述议案8,在完成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不可解除限售的22.5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648,955,604.00股变更为648,730,604.00股,注册资本由648,955,604.00元变更为648,730,604.00元。
(2)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修改章程的其它内容。
以上两方面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以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全文,均与本公告同期登在巨潮资讯网。
10.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以上第1、3、4、6、8、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73证券简称:粤宏远A公告编号:2019-006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在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30日以书面加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炳强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与年报同期披露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制度在不断完善,保障了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2018年度未出现重大违反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内控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5、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经核实,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66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合计对应股份数762万股可解除限售。我们同意公司为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76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6、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第1、3、6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573证券简称:粤宏远A公告编号:2019-009
关于2019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即: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前)。
公司计划2019年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或控股孙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5.3亿元(详见下述“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被担保的对象包括: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东莞市帝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此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帝庭山公司预计新增的担保额度8亿元,将会覆盖原担保余额4.5亿元,即在本次担保有效期内公司对其预计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8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被担保人新裕公司的产权关系图: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083,945,743.37元,负债总额649,211,247.9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49,101,135.74元),净资产434,734,495.41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02,334,588.78元,利润总额76,189,240.93元,净利润76,533,499.24元。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875,466,051.78元,负债总额830,821,758.2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830,821,758.24元),净资产44,644,293.54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5,338,527.01元,净利润-5,335,387.96元。
3.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莞市宏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71,167,368.37元,负债总额38,926,972.7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8,926,972.71元),净资产32,240,395.66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0,793,339.79元,利润总额6,339,766.23元,净利润4,603,122.47元。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莞市帝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134,621,445.02元,负债总额1,058,244,997.8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08,244,997.81元),净资产76,376,447.21元;2018年度取得营业收入407,940,912.28元,利润总额85,146,381.96元,净利润62,878,770.65元。
5.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08,025,190.73元,负债总额125,379,097.1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81,692,555.20元),净资产-17,353,906.44元;2018年度取得营业收入355,018,019.71元,利润总额-31,518,175.90元,净利润-30,282,881.66元。
以上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的开发与销售、水电工程安装及维修、对外投资等业务,其业务性质决定了企业资金需求为密集型;孙公司从事环保再生铅的生产,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流量也较大,故在公司能够有效控制下属企业经营风险及决策以及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公司有必要为其提供担保,以有效解决它们在项目建设和日常生产中对于资金需求的问题。
2.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无提供反担保情况。公司在向上述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视实际情况要求少数股东提供与其股权比例相应的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下属企业经营资金需求提供合理额度的预计担保,是对下属企业的必要支持,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它是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发展的措施,符合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事项。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审议及表决程序合规。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现存实际对外担保余额4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37%。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等情形。
八、其他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后,当拟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000573证券简称:粤宏远A公告编号:2019-010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人,拟将解除限售数量为76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17%;
2019年4月11日,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概况、已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2、2017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12月8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发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2人姓名因个别同音字造成与身份证记载不一致,已提示予以更正,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
6、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涉及股份合计50万股。因此,首次实际授予总人数为67人,合计授予股份数量为2545万股。
7、2018年1月17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
8、2018年1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8年12月17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
11、2019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满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第一次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0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18年12月20日限售期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30%。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17%。具体如下: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宏远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代码:000573证券简称:粤宏远A公告编号:2019-011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此前实施情况概述
10、2018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人员、数量、价格等说明
1、回购原因
(3)张梓南,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在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018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后辞职,其对应“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5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予以解除限售;其剩余“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万股,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上述情形所涉3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5万股,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2620万股(含预留部分75万股)的比例约为0.8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3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及将首次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762万股)解除限售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合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5.50万股,所涉激励对象人数合计为75人(其中首次授予余为64人、预留部分11人)。
3、回购价格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8,955,604.00股减少至648,730,604.00股,公司股本结构将变动如下:
注:公司在本公告同期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故,后续在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过程中,或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故股本结构表应以实际完成回购注销后的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金额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0573证券简称:粤宏远A公告编号:2019-012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十四楼宏远房地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聘用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19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5)、(6)、(7)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5、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持有粤宏远A股数:股
委托人持股账号:;委托人证件/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其他组织形式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3
2.投票简称:宏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证券代码:000573证券简称:粤宏远A公告编号:2019-013
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涉及的具体会计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房地产自营项目“帝庭山”以及合营企业东莞万科置地“翡丽山”项目已预售商品房部分产品在2019年第一季度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而实现销售收入的增加,自营项目利润贡献增长,同时确认合营项目投资收益增长,故此今年第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扭转亏损为盈利。
本次业绩数据为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