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同模板(精选15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及有关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执业律师,乙方不得同时接受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聘用。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后另行续签本合同。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的规定行使管理权;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业务工作手续;

4、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年审注册手续(注册费由乙方自理);

5、甲方有义务按双方的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承办案件,须填定《收案登记表》办理收案手续,费用由甲方财务统一收取,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律师费,不得向当事人出具白条;

3、乙方承接案件时交由甲方统一编文件档案号,即在《收案登记表》上编出。所办结的案件应在整理结案卷宗后交甲方存档备案,乙方和客户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须留甲方一份存档。

4、乙方每年度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人民币元、房费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整。

乙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乙方缴纳办公费及纳税的具体办法详见甲方有关财务规定。

5、乙方在办案中出现重大差错或服务质量差而被当事人投诉时或由此引起的任何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和其他后果。

甲方并同时有权酌情罚扣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用作为名誉受到损失的补偿,同时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聘用合同,停止办理乙方执业证年审注册手续;

1、乙方被宣告停业或被吊销执业证书;

2、乙方执业中因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被投诉,并给甲方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

3、乙方没有按时缴纳办公费用;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支付方法,按甲方有关财务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七条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医疗、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但应缴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调离时,甲方协助办理有关保险转出手续,同时,甲方可停止为乙方代缴保险费。

第八条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情形外,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拟调离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须在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须与甲方财务结清帐目,同时将未结案件一并转移到新所继续办理,甲方方可为乙方办理转所手续。

第九条如果乙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与甲方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一个内与甲方财务结清帐目,同时将未结案件一并转移到新所继续办理,甲方方可为乙方办理转所手续。

第十条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李晨华(男,出生日期:19xx年10月16日,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王晓辰(女,出生日期:19xx年7月19日,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于20xx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财产约定协议》签字。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如下:

李晨华、王晓辰于20xx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订立了前面的《财产约定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该协议书上李晨华、王晓辰的签名均属实。

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唐建东

见证律师:王琪

二Oxx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合同编号:

甲方:a公司(筹)

乙方:b公司(筹)

由于A公司拟进行分立,成立a、b两公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分立方式

A公司采用新设分立方式。

A公司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a、b设立时,A公司主体资格消灭。

第二条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册资金

1、原A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万元,现有净资产万元,其中分立后a公司接受万元净资产,由b公司接受万元净资产。

2、分立后a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

3、分立后b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

第三条业务分立条款

1、原A公司的X业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经营,b公司不再经营X业务。

2、原A公司的Y业务,由分立后的b公司经营,a公司不再经营Y业务。

第四条财产分割条款(详见财产分割清单)

1、原A公司所有的资产由a公司享有,原A公司所有的资产由b公司享有。

2、原A公司截至年月日账面上所有的万元人民币货币资金,a公司享有万元,b公司享有万元。

3、原A公司享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等,由a公司享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分割条款

原A公司关于X业务的所有债权债务由a公司承继,关于Y业务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继。(详见债权债务分割清单)

第六条职工安置条款

第七条公司分立的程序条款

1、公司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分立后a、b公司分别制订各自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提出要求而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约定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4、公司分立,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日内申请工商登记,提交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A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八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决的条件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公司进行分立的日程为:年月日到日双方共同清理资产账册,对原A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毕。年月日起原A司将不复存在,a公司与b公司正式成立。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份备用。

甲方a公司(筹):(盖章)

乙方b公司(筹):(盖章)

X年XX月XX日

深圳市___公司: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接受___委托(下称委托人),就委托人与贵公司签订的___协议书善后处理一事,致函贵司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订立___协议书,说明贵司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贵司在发展委托人为加盟商时,隐瞒了贵司的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委托人在错误的判断下与贵司订立协议。贵司在订立协议后,也未依法办理信息披露和备案手续。贵司的上述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请贵司在收函后___日内,将收取的加盟保证金,以及从商品价款内收取的特许经营费用退还给委托人,并赔偿委托人的装修费、人工费等损失;或与委托人本人联系协商处理。逾期,本律师将依法起诉。

专此函达。谢谢!

致此

敬礼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集团公司:

为减少贵公司的经济损失,同时为避免其商业信誉受到影响,特向贵公司发此函告,督促贵公司在接到此函后七日内,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配置标准及供货范围履行发货义务。如逾期不发货,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合同第11.8条款之规定,提起诉讼。

特此函告

发函单位:##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20xx年*月*日

(20xx)律协字第号

甲方: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甲方因订立遗嘱事宜,现委托乙方为此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订立遗嘱

2、见证的目的:证明甲方订立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见证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元。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办案费用,将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3、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见证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乙方最终书面通知甲方不予见证。

4、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内支付见证费用。

5、双方对费用支付的另行约定:/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进行补充。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见证服务,并保守因此而获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见证,拒绝出具《律师见证书》:

1、甲方行为能力有瑕疵;

2、甲方无权委托;

3、甲方在委托见证事项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委托见证事项的内容或所涉标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且甲方不同意纠正或补救的;

5、委托见证事项的事实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发现甲方有违法动机或目的。若乙方认为不应予以见证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别约定:乙方依法对甲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出具《律师见证书》。

(以下为签章页)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委托人:张某某,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住XX市x号。

见证事项:协议签署见证。

见证过程:

20xx年10月8日,律师事务所接受见证委托人的委托,根据与其签订的《委托协议》,指派、律师为见证律师。具体见证过程如下:

一、要求张某某、卢某出示身份证,核对二人身份真实性。张某某身份证号:;卢某身份证号:。二人身份证均在有效期限内。

二、询问张某某、卢某是否清楚为张某做担保的《学费津贴协议》(MOETuitionGrantAgreement)内容及明白所承担的义务及可能会出现的责任。

二人对该学费担保协议的内容和自己承担的义务及可能会出现的责任清楚明白。

三、询问张某某、卢某是否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人均称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二人自愿签署该协议。

四、在上午10时20分,张某某、卢某分别在该协议相应位置签署姓名。见证律师在相应位置签署姓名,表示对张某某、卢某二人签署该协议真实性的见证。整个过程在上午10时35分结束。

见证结论:见证律师经见证认为:张某某、卢某签署《学费津贴协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委托人张某某、卢某应对其提构相应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本律师见证书仅作为见证委托人签署《学费津贴协议》的合法性予以见证,不享有《学费津贴协议》的任何权利,不承担该协议任何义务。

四、本所对该《学费津贴协议》复印件予以留档保存。

附: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上海智岳信文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谢兵

20xx年09月02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20xx_年_5_月_13日起至_20xx__年__5__月__12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__专__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专__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由甲方出资,以乙方名义为乙方缴纳医疗、养老保险;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的出资,均由乙方办案提成中扣除,也从乙方办案中产生;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的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在签订协议前,律师先期审查核实了签约的身份情况(或代理人身份情况),并参加整个签订过程,因此特作如下见证意见: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签字人符合法律规定,签字合法有效。

特此见证

见证律师: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仲裁)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第一审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2、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法律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案件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终结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支付费用。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京律所()第号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律师助理聘用合同

居民身份证号码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通信地址邮编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检查、指导乙方各项业务活动,对乙方的个人能力、业务水平和完成任期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支持乙方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实现对乙方的承诺;

4、按时发放乙方的报酬。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并按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有对甲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3、服从甲方的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5、根据甲方安排,辅助律师办理业务,不得单独执业;

6、因乙方过错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当事人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工资待遇:合同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对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职责能力,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违法乱纪,违反职业道德;

3、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或承办法律业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投诉超过三次,且投诉属实者;

5、不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屡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不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实现其承诺,克扣乙方应得的报酬。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报酬,则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报酬金额的%;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应尽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3)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于律师事务所声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聘用律师助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乙方之要求,同意聘用乙方为律师助理,特签订本合同。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工资制。基本工资为壹仟伍佰拾元整。

三、聘用期间,甲方为乙方设立社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按照社会保险局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执行律师职务及平时工作生活中,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司法部规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行纪律规范》和甲方所指定的各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听教育的,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和使甲方蒙受较大损失的,严重影响安定团结的,甲方有权中途予以解聘,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本合同壹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

名称:律师事务所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20xx年2月24日下午15时召开股东会,经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公司名下的丽国用(20xx)第18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向丽江市古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抵押贷款。

特此决议

全体股东签字:

瀚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4日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类型为:无固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至年月日止。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元的专项培训经费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为专职执业律师,并根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执业登记。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如诉讼、非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所注册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六、休息休假第二十条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及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无须规定公休日)。休息日指周

六、日,法定节假日全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对公司女员工而言,法定节假日除前述规定的十一天外,还包括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半天休息。少数民族的节日是否也需要说明一下。第二十一条甲方可以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带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参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休假办法。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采用书面方式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出现的。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依据前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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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盾关注禁止倒卷!律师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第十二条 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不得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继续执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期间、注销后继续以原所名义执业。 第十三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http://www.zhongdunlawyer.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4075
3.律师为外甥代理民事案获胜涉嫌“妨害作证罪”今日头条“在本案中,检察官是依法接受检察长的指派,以检察员的身份依法出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而非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审判员当庭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本案虽然经再审程序发回一审重审,但法院适用的应是审判监督程序。 李春光律师表示愿意尊重法庭的安排,围绕涛涛案件基本情况及刘少斌有没有作伪证两个焦点问题http://www.mzyfz.com/cms/lvshijulebu/falvdongtai/jinritoutiao/html/804/2015-01-16/content-1102622.html
4.没有律师证可以出庭辩护吗?没有律师证可以出庭辩护吗? 一、没有律师证可以出庭辩护吗? 民事案件没有律师证可以上庭做辩护。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即视为获得律师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律师资格等。但国家对律师实行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双证管理,若想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工作仍需获得律师执业证书或律师工作证书。 《民事诉讼法》有关https://mip.64365.com/zs/115986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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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http://fxh.wuxi.gov.cn/doc/2015/02/05/558701.shtml
7.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欢迎您!35、请谈谈对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问题的看法? 答:(1)该执业行为是违反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行为;(2)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和无偿法律服务两种情况;(3)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违反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禁止性规定。 https://www.hljlsxh.org.cn/html/1/158/565.html
8.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刑事辩护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签署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一式三份,并要求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开具律师事务所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2. 律师应当在收取律师费之后开始工作 3. 指定辩护的案件,以人民法院或者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文件为案件受理依据,http://m.txlawyer.cn/nd.jsp?id=121&id=121
9.证据刑辩讲堂讲座回顾冀祥德:从控辩关系看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自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关系进入了对抗阶段,其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1996年颁布、1997年起开始正式实施的律师法,其将律师的身份定位由“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改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该定位更侧重于强调律师代表的是委托人的利益,而非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律师可以无需再过多地考虑遥远的国家利益,控辩关系进入了一个以https://sssf.swupl.edu.cn/zxxw/xsjll/5869e5e4ea6d40c8ac457f5351d14bbc.htm
10.安徽旅游局原局长受审,前律师李庄欲以亲友身份辩护被拒一号专案6月29日上午,原安徽省旅游局局长胡学凡受贿案,在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前律师李庄走上辩护席,准备以胡学凡朋友的身份出庭辩护,但被法警制止,随后李庄被带出法庭。 李庄称,其与胡学凡夫妻自1996年认识,是十几年老友关系,“本次以朋友身份出庭,纯属友情客串,依刑诉法,朋友身份出庭辩护,不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46594
11.律师执业纪律(一)律师不得以个人身份执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不允许律师以个人身份执业,律师必须隶属于某一个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该规定是法律为了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2112
12.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案律师执业警示录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案 一、案情简介 2013年7月11日,投诉人华某某向我会投诉广东KS律师事务所钱某某律师(以下简称被投诉人)违反相关规定,以深圳市xx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代理案件,要求我会调查处理。我会于2013年7月11日对此投诉进行立案调查。http://www.szlawyers.com/info/6d43995b78a64f9eb01e19dd1af567b3
13.迈向“对抗合作”的新型诉辩关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2]这一重要讲话释放出重大的政策推动与制度创新积极信号,这是在以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https://www.cdslsxh.org/389/7271/7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