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定》和《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和审理。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范围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在市级有关部门登记、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发生的争议案件;
(二)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含专业市场分局、机场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驻穗办事机构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发生的争议案件;
(四)外地企业与劳动者在穗发生的争议案件(用工地在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的外地企业发生的争议案件除外);
(五)省仲裁委管辖外的中央直属驻穗单位、省直属单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发生的争议案件;
(六)驻穗部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师以下)与文职人员的争议案件;
(七)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相当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在广州市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除外);
(八)本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市市区内发生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注:与省管辖的企业所发生的争议由省受理);
(九)市仲裁委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案件。
注:
2.各区仲裁委负责处理本行政辖区内省、市仲裁委管辖以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以及用工地在上述四区的外地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由该区仲裁委员管辖。
四、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一)劳动者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对身份);
2.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清单;
3.能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录音录像材料等)。
(二)用人单位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信息材料;
2.被申请人(劳动者)的身份信息材料;
3.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清单;
4.能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材料、录像材料等)。
五、提交证据材料须知
(一)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应提交如下证据:
2.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或人事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
(三)申请劳动仲裁时,证据以复印件或打印件形式提交,录音、视频资料等刻录成光盘提交,证据原件由自己保留,开庭时携带以质证时核对原件。
(五)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六)当事人提交书面证人证言的,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证言的具体内容;后续审理时,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五日前(仅指工作日且不包括开庭当天)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经仲裁委员会同意,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七)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举证或者拒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六、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事宜须知
(一)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仲裁代理人。
(二)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仲裁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仲裁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2.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3.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4.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各种解决途径
发生劳动或人事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6.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理程序、时限和结果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理程序详见附件程序流程图,包括案件受理、开庭审理和文书送达。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审理时限为受理立案后45个自然日,根据案情需要可延期15个自然日。案件涉及公告、中止、追加当事人、增加变更请求、材料补正、移交管辖等的,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计算审理时限。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审理结果仲裁委将在案件结案后,以正式结案文书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十、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收案地址
仲裁机构
地址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越秀区教育路88号综合服务大厅
12345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窗口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仲裁智能立案大厅)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二(仲裁人工立案大厅)
22044515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三
83511993
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越秀区惠福东路龙藏街15号
83392529
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二楼
84232762
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二楼(即万盛苑二期7栋二楼)
81376040
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一楼窗口
一楼窗口:87580766,
三楼办公室:87589958
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白云区齐富路88号D栋6楼
32580640
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46号
86969336
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番禺区市桥平康路48号2号楼2楼
84692915
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2楼仲裁办
87973309
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增城区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东楼
82738511
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社会治理中心大厅
82116348
街镇
收件地址
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南沙街
南沙区进港大道58号之一(南沙街道网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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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阁镇
黄阁镇黄阁大道南9号一楼大厅
849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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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岗镇
大岗镇东升路160号综治维稳大楼4楼劳动接访室
34935805
榄核镇
榄核镇民生路47-5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一楼
84928413
万顷沙镇
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政务中心三楼
84525298
横沥镇
横沥镇中环路54-2号文化广场二楼
84969723
珠江街
珠江街珠江二路7号
84948919
龙穴街
龙穴街龙穴路21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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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
2.广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0号
十、附件说明
2.举证告知文书和其它文书材料附件(其它文书模版材料)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办理程序(仲裁案件办理程序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