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偿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并承担银行利息。同时判决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粤高法指字1528号指定执行决定书,指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另,我公司为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30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前提是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该笔借款提供反担保,承诺愿为该笔借款承担一切责任。
请贵公司于20xx年1月31日向我公司支付3000万元,否则,我公司将委托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到时除你公司应支付的3000万元外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贵公司承担。
此致
(原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x年十二月十日
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于x年x月x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贵公司负责工程所需石料的采购,我委托人提供机器设备,负责石料的抛载等工作。自x年x月x日我委托人进行石料抛载工作以来,共组织型号的机器设备5台进行施工,在贵公司未支付任何工程款的情况下完成了大部分的工程。在此期间,由于贵公司石料供应中断导致两次停工,第一次停工期间为:第二次停工期间为:这两次停工导致我委托人无法继续履行施工义务。直接导致机器设备停运,给我委托人造成50万元滞期窝工损失。
关于以上事实,贵公司在对我委托人的《关于的索赔款的函》的答复中均予以认可,但此后虽经多次催要,贵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赔偿之义务,时至今日仍拖欠我委托人上述工程款。
根据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贵公司作为合同甲方,负有保证石料供应之义务,而贵公司因自身原因中断、停止石料供应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直接导致我委托人机器设备停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之规定和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之规定,贵公司对我委托人的工程款支付及迟延履行赔偿义务之相应利息损失应予全额赔偿。
支付我委托人工程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自x年x月x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贵公司未依照本催告函履行上述义务,我委托人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我方不因在起诉前向贵公司发送本催告函而放弃所享有的任何权利。
律师事务所
x年x月x日
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贵公司须于x年5月10日前归还688万元借款本金给xx市**区咸**街道办事处。然而合同约定的还款期过后,迟迟不见贵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此后,xx市**区**街道办事处多次主张权利,要求贵公司履行合同,归还款项,现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去两年多,仍然未见贵公司有任何的还款行动。
有鉴于此,请贵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采取措施筹措资金,于x年1月28日之前履行还款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
为避免矛盾激化,甚至徒增诉累,望贵公司慎重考虑!
特此函告!
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
x年1月11日
谢谢合作!
回函请寄本律师律师楼:
地址:中国xxxx市汉口三阳路号楼
传真:xxxxxxxxxxxxxx
或直接与某某公司联系:
xx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传真:
xx佳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xx年月日
您好!
一、经本律师查证,从x年1月至x年6月期间,您欠缴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4342元。
物业管理服务费是小区维系正常运转的经济支柱,您拖欠物管费的行为,影响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小区其他业主公共利益的损害。
三、请您自收到此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到物业公司交清所有拖欠费用。
望您慎重考虑!
特此函告
律师胡
x年八月八日
一、关于你的合同法律责任
1、关于逾期未交付房屋的问题
2、关于未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问题
你方违约后,委托人曾多次派工作人员与你联系、协商,均未得到满意的结果。因你方逾期未交付被征收房屋,给整个徐家湾旧城改造项目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同时也给委托人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二、本律师的意见
本律师代表城关区靖远路街道办事处正式要求:
1、请你自收到此律师函之日起立即将上述房屋交于委托人;
2、向委托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元;
3、向委托人赔偿逾期交付房屋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你方的违约行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向你方进行追索。
x年12月15日
一、关于你方应付欠款的责任:
1、根据你方与于年月日签订之购买该公司
号房之合同(合同号:),你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人民币元,现已超过上述规定天。
账号:.汇款后请将电汇凭证传真至公司,传真号:.逾期超过10天,方将根据合同第条约定,解除双方合同,将房屋出售,并扣除累计应付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二、本律师所律师之意见
2、如果你方不主动采取积极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我方将代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向你方追讨违约金。
希望你方在收到本函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就有关事项做出明确答复。
年月日
同时,我司于x年7月28日发出工程开工通知书后,由于前期贵司施工队原因迟迟未能进场,导致目前暖通工程整体安装进度严重滞后,现我司要求你施工队倒排进度计划,每周上报工程进度计划表,增加施工人员,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商贸城一层暖通施工务必在x年9月20日前完成安装工作,若在该期限内未能完成作业每延误一天给予壹万元经济处罚,该罚金将从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我司将每日、每周对施工进行实时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风管材料必须与双方约定的样品材质相符,
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你单位全部承担,
且我司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望贵司能信守承诺、诚信共赢。
特此函告。
滁州市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
x年8月31日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健
我局对你单位下达的涟人社察罚字[]第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陆仟元,你单位至今未履行到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提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本机关的行政决定。我局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催告通知。
履行务的方式:罚款人民币陆仟元。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x
日期:
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于x年x月x日签订《xx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贵公司负责工程所需石料的采购,我委托人提供机器设备,负责石料的抛载等工作。自x年x月x日我委托人进行石料抛载工作以来,共组织xx型号的机器设备5台进行施工,在贵公司未支付任何工程款的情况下完成了大部分的工程。在此期间,由于贵公司石料供应中断导致两次停工,第一次停工期间为:第二次停工期间为:这两次停工导致我委托人无法继续履行施工义务。直接导致机器设备停运,给我委托人造成50万元滞期窝工损失。
根据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签订的《xx工程施工合同》,贵公司作为合同甲方,负有保证石料供应之义务,而贵公司因自身原因中断、停止石料供应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直接导致我委托人机器设备停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之规定和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之规定,贵公司对我委托人的`工程款支付及迟延履行赔偿义务之相应利息损失应予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