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上6点10分左右,江苏省无锡市一座高架桥突然倒塌,导致3辆轿车被压并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附近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到了倒塌的惊险瞬间:桥面突然坠落,将在桥下正常通行的一辆白色轿车压住。
高架桥垮塌的直接原因疑似为桥上的加长货车严重超载:限载约65吨的,实载却达187吨左右!
据事故救援指挥部发布的信息,交通运输部专家组已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无锡市也已成立事故调查组。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当地最新通报显示,事发时侧翻桥面上共有5辆车,其中3辆小车、2辆卡车。
无锡市审计局网站在2007年7月曾发布《无锡市审计局关于312国道无锡段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公告显示,312国道无锡段扩建工程于2003年9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建成通车,2005年11月工程交工验收。
主要监理单位有江苏科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监理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有无锡交通工程总公司、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该项目工程质量经无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为优良等级。
嘉宾:高攀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高攀律师:桥的倒塌是否因为大货车超载导致的,最终还是需要相应的权威机构调查并做出作出认定才能决定责任的承担。
大货车司机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较小。而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取决于超载与桥梁侧翻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桥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这都需要调查才能确定。
方弘:有人认为,如果大货车不超载可能就不会坍塌,为什么货车司机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小呢?
高攀律师: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我们还不能确定货车司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超载和桥梁侧翻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所以,从目前的情况看,我认为还不能认定超载大货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高攀律师:这就要看桥梁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相应法律规定的情况。
目前,我们并没有得到最终的调查结果。所以,我们不能认定上述单位是否存在违法问题的结论。
如果上述单位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应规定的行为,那么它们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即《刑法》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这个罪名的主体针对的是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方弘:这也让人回想到7年前黑龙江哈尔滨高桥侧滑事故,四辆货车由南向北驶入哈尔滨三环路高架桥并集中靠右行驶,造成匝道向右倾覆造成3死5伤的惨重结果。桥梁这样的公共工程,每天人来人往,一项工程是否能够保证质量,法律上是否有严格的规定?问题通常出在哪里?
高攀律师:工程问题比较复杂!工程质量与施工基础、地质、勘察、设计、材料、后期维护等有很大关系。所以,工程后期如果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原因会有很多。
通常我认为前期施工过程中应该存在更多的问题,我们国家施工管理水平各不一样,而且在这方面相应的主体较多。所以,这方面可能出现问题的几率或者存在问题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方弘:事件发生后,一些人担心桥梁侧翻的所有责任都推给货车司机来承担,让货车司机买单。到底桥梁质量有没有问题,我们希望调查组能给大家真实、透明的调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毕竟这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