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6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根据《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委办字〔2020〕25号)、《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铜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2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程序、公开监督,并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选聘6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其中,特设岗位10名,其他岗位50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市碧江区202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铜仁市户籍或铜仁市生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8.在任的村(社区)“两委”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选聘信息发布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方案”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铜仁市碧江区202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确认提交操作。点击“确认提交”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确认提交”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选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审核。
“区选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3月1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缴费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选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退费。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21年3月17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区选聘办”提出申请,经“区选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六、笔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选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区选聘办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八、面试及总成绩
特设岗位人员需进行面试,其他岗位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特设岗位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选聘职位3:1的比例确定。
(二)总成绩计算
1.特设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其他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作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十、选岗
十一、考察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选聘对象或不符合选聘条件及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其他经区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签订服务协议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聘岗位统一安排工作,落实待遇薪酬,选聘人员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服务协议。选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工作情况、德才表现,列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十三、考核管理
选聘人员按照“乡(镇、街道)管理村(社区)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考核,由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结合选聘人员到村工作情况进行一年一考核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区委组织部核准。
十四、待遇保障
招募到村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工资(补贴补助)待遇按照2800元/月(含医疗、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标准执行,所需经费按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后,不足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在村(社区)服务期间,所在乡(镇、街道)为其缴纳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同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年限纳入工龄计算。
对具有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在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乡镇(不含区政府所在地)所在村(即特设岗位)工作满5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聘用到服务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特设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选岗确定。
对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仍在岗,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纳入我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对象范围。
对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仍在岗且考核均为“合格”等次的,在参加我区事业单位选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3分;连续任职3年以上仍在岗且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加8分。
十五、纪律监督
十六、疫情防控
十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和“职位表”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在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顺延递补。
(三)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碧江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