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议徐翔妻诉离婚:此案核心目的为保护家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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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徐翔妻子应莹向媒体提供的起诉书来看,似乎与一般的离婚起诉书并无区别,但其中涉及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涉及到市场多家上市公司。

2018年初曾有媒体报道,徐翔妻子应莹曾委托律师对徐翔案件的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律师在对徐翔案查封、扣押和冻结的约200亿的资产情况进行梳理后认为,徐翔家庭的合法资产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置。

许峰律师:此次离婚案以保护家庭资产为核心目的

同时,许峰律师表示案情本身可能比较复杂,以及是否可能还涉及其他情况?依法行使权利无可厚非,法院应该尽快依法甄别,不能让无辜的人遭受牵连。

许峰律师还提到,徐妻如此主动的对接媒体,本身就不是一个普通的事情,离婚这么隐私的事情,大张旗鼓的自我宣传不可能仅仅是为了离婚的。此次离婚案很明显是以保护家庭资产为核心目的,而非仅仅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宋一欣律师:离婚案管辖法院应同刑案管辖法院协调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应莹与徐翔的离婚案,本质上是徐翔操纵股价刑事诉讼案的延伸。在刑事案件中,虽然非法所得没收事宜已处置完毕,但是罚金是否已经收缴,此事宜向证监委行政处罚部门询问。

宋一欣律师还表示,假使刑事罚金未缴,那肯定是要优先追缴的,但这中间应区分:徐翔及以他人名义持有的财产与获得的收益,离婚后应莹可分得的财产,属于第三人所有的债权财产或委托财产或信托财产以及获得的收益等,离婚后应莹持有的财产是无须代徐翔交纳刑事罚金的。若徐翔的刑事罚金已缴纳,那么上述财产的区分在离婚案中仍应当进行处理。

对于财产解冻问题,宋一欣律师认为,鉴于青岛中院对徐翔的财产甄别工作没有完成,徐翔应莹离婚民事诉讼案中,解除人身关系的离婚与抚养的解决无障碍,但涉及财产关系的徐翔财产的处置肯定得等待,肯定必须等待徐翔刑事案甄别结果。但是,无论如何,从权益保护的角度,离婚案管辖法院应同操纵刑案管辖法院协调,在已甄别确认的财产中,留下给予徐翔子女抚养教育医疗费用的份额,判予抚养人保管。从应莹这次主动提出离婚案看,其有促进有关法院对财产加快甄别之考虑。

韩友维律师:一方被判长期有期徒刑的可判离婚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韩友维律师认为,关于此次能否判决离婚:结婚和离婚都是法定的权利,对于徐翔这种情况,已经无法正常履行夫妻的责任和义务,可以视为感情破裂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如果一方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的,在法院调解和好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

厉健律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被按下“暂停键”

一、依据先刑后民基本原则,在青岛中院对徐翔案涉财产甄别、罚金追缴尚未完成之前,离婚案审理法院可能对本案诉讼中止,或者向原告依法释明后,对离婚和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先行裁决,案涉夫妻共同财产争议另案处理。

二、在刑事案件终了后,徐翔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甄别和分割,也可能引发民事诉讼,导致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按下“暂停键”。

三、如果徐翔在狱中,明确表态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应莹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四、徐翔可能面临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索赔诉讼,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或有赔偿款预留事项存在重大争议。

根据《证券法》第77条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高法院至今没有出台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司法解释,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例投资者以操纵证券市场索赔胜诉,但是,仍有一些投资者在顽强探索维权之路。

据了解,徐翔案没收非法所得90亿,罚金110亿元,因其操纵市场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部分中小投资者长期处于维权难的状况。目前有部分投资者拟起诉徐翔索赔,但处于立案难阶段。

刘国华律师:甄别哪些财产是夫妻合法共同财产是难点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认为,此离婚案的难点在于认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合法共同财产。根据报道,徐翔的资产几乎都在父母等亲友名下。如何认定哪些财产属于合法资产,哪些属于不合法资产,哪些属于夫妻的合法共同资产?由于该案涉及的金额极其巨大且关系复杂,需要司法机关认真仔细地甄别。

刘国华律师认为,首先要减去不合法的资产(可能需要收归国库),其次,减去父母等亲友的合法资产,剩余部分才是徐翔和应莹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臧小丽律师:此离婚案过程漫长财产分割难度很大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徐翔离婚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将是个漫长的过程,而徐翔妻子希望法院通过离婚诉讼分割巨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更是难度很大。

臧小丽律师认为,徐翔妻子提起的这个离婚诉讼,预计周期会很长,原因在于:徐翔妻子应莹的诉讼请求不仅包括要求离婚,还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其中,离婚一项诉求,如果徐翔无异议,会处理得相对较快。难点则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徐翔涉及刑事犯罪,法院目前尚在处理徐翔的财产刑问题,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离婚财产纠纷这个民事案件的审理可能要待财产刑处理结束。

其次,徐翔及其亲属的财产基本都被查封和冻结状态,而处理离婚案件,法院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只能对夫妻双方名下的、产权没有争议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案审理法官一般是不会贸然对被查封和冻结状态的财产进行分割的。

总之,结婚容易离婚难,对于财产关系复杂的家庭,更是如此。律师建议进入到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智慧来应对这场婚姻战争。

王珉律师:建议进行财产分割时预留赔偿金

四川拓泰律师事务所王珉律师表示,离婚诉讼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徐翔之妻应莹提出离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徐翔案涉及财产金额巨大,此前徐翔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刑、罚款及没收财产所得,徐翔已得到依法处理(含财产刑,没收违法所得等)。

同时,王珉律师表示,徐翔操作市场案件后续所涉及的民事赔偿案件的情况及所涉及的数额等均是未知数,故其分割现有财产有侵害索赔者权益之嫌,建议按类似提成方式预留赔偿金。

王珉律师还表示,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应莹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因是抚养小孩、生活困难,其理由不能成立,因离婚是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徐翔妻子不会犯如此低下的错误(因聘请有律师),可能是报道有误。所称因生活困难,而要求分割财产,更是错误。按法律规定,夫妻存续期间的收入应属共同财产,无论生活困难,还是富足,均有权申请分割。生活困难,所涉是生活基本费用问题,法院执行有关规定时要保留其基本生活费用,若对此有意见,是向执行法院提起,而非是离婚理由。

王智斌律师:徐翔因以其分割所得的个人财产缴纳罚金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刑事判决中涉及的罚金是刑罚的一种,是对犯罪人个人进行的处罚,因此,罚金应属于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徐翔夫妇剩余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由徐翔以其分割所得的个人财产缴纳罚金。换言之,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那么应莹有可能可以分得一半左右的财产,而徐翔应以其分得另外一半财产缴纳罚金。

对于资产冻结问题,王智斌律师如果徐翔还涉及新的未审结刑事案件,那么剩余财产中是否存在违法所得尚需甄别。仅在目前已判决的案件中,在徐翔违法所得已经上缴的情况下,剩余财产不存在需要甄别的问题。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王智斌律师认为,需要双方举证证明财产归属,如果涉及到第三方,情况就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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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财产可另案处理吗?在判决离婚的同时,法院就会将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在案件结束的时候,财产的划分也就随之结束了,双方要是有争议,可以自行调解,要是不服从判决可以再次进行上诉。 一、离婚案件财产可另案划分吗? 可能性不大。这种做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合适的,应当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https://mip.64365.com/zs/1058297.aspx
2.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另案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是可以的,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先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再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另案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可以不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https://mip.66law.cn/laws/1849605.aspx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b98fdcfcf4aa3f51981e13b1b09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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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65981.html
6.裁判梳理:离婚案件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如何分割?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前需先确定该等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且如该等财产涉及第三方权益,视情况可能需另案处理。 1.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之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及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328/00/22551567_1118572384.shtml
7.中国法院网(一)这些案件中,当事人以协议方式离婚的占44%,以诉讼方式离婚的占56%,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未一次性彻底解决财产分割问题而导致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况均较多。 [10:07:14] [马立红]: (二)未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因包括:当事人未提起相关诉请(占总原因种类的46.4%)、涉及第三人利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17/04/id/47247.shtml
8.揭秘离婚诉讼程序和技巧,单方起诉离婚不难!11、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财产,是一并处理还是另案处理? 答:以上情形属追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予合并审理,告知当事人另案主张。但对方当事人同意对该请求进行答辩处理的,考虑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可予准许,对该请求合并审理,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由当事人之间商定。 https://www.jianshu.com/p/d74dd6eb86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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