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進入法院,從書記員到助理審判員,到審判員,再到副庭長、庭長,近30年的審判生涯、14年刑事審判工作經歷、主審2000余件刑事案件……湖南省漣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周慧29年如一日,用堅守與執著,詮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擔當與情懷,展現了新時代人民法官的動人風采。
手持利劍,是審判前線的“拼命三娘”
一身莊嚴的“法院灰”,不施粉黛,眼神堅毅,話音鏗鏘,做事風風火火,這就是周慧,院裏人稱“慧姐”。
2023年1月16日,周慧主持審理了最高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曾某某、郭某某等人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案。該起案件是漣源法院近20年來受理的級別最高的案件。56名被告人涉及5項罪名,有150本卷宗,各類證據近兩百份,涉案財産5000余萬元。連續幾個月,周慧和同事以辦公室為家,查證據,畫表格,排查線索,一項項列出各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閱卷期間,每天忙碌到深夜成為她的常態。就這樣,通過點滴積累形成了700余頁、40余萬字的閱卷筆錄。
該案涉及三個犯罪團夥、上百名被害人,社會危害性大,關注度高。作為案件承辦人的周慧,深知責任重大。針對閱卷過程中發現的證據瑕疵等問題,周慧和辦案團隊多次與公安、檢察機關溝通,先後召開庭前會議2次,4次書面建議公訴機關補充偵查、調取證據,為依法高效審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最終,該案在周慧的主持下如期開庭審理。整整3天,從上午9時開庭,到晚上9時休庭,周慧每天主持近12個小時的高強度庭審,製作出100余頁、6萬餘字的刑事判決書,對曾某某、郭某某等人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56名被告人被嚴懲。2024年7月26日,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聯合發佈的依法懲治跨境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
護蕾花開,是鐵面柔情的暖心媽媽
周慧在辦案中“嫉惡如仇”,但在辦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面對一張張稚嫩的臉龐、一雙雙迷茫的眼睛,她也有著一顆溫暖的心。
這是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敲詐勒索案件。通過翻閱案卷,周慧發現涉案的三名“問題少年”因法律意識淡薄,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而走上犯罪道路。心痛之餘,周慧決定組織一場暖心庭審,緩解三名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心理負擔、思想顧慮和精神壓力。庭審時,周慧始終以耐心、柔和的態度釋法説理,促使三名被告人放下心防。“一次犯錯並不可怕,有錯能改仍然是好孩子。希望你們能從這件事中學會改變,自尊、自愛,學法、懂法……”聽到周慧的話,三名被告人淚流不止,紛紛表示希望法庭給他們一個改正的機會。最終,三名被告人被判緩刑。
為幫助他們早日回歸社會,此後每隔半年周慧都堅持回訪一次,與三名未成年人面對面談話談心,了解他們在社區矯正期間的思想動態和生活、成長狀況以及對未來的打算,並鼓勵他們卸下思想包袱,學習一技之長,以積極樂觀的心態面對新的人生道路,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通過一次次走訪,周慧為失足少年撐起了一片司法綠蔭。“他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生活中缺少陽光和溫暖。”周慧説,“但我們可以通過人為的努力,把孩子們引向光明的未來。”
種樹者必培其根。在繁重的審判工作之餘,周慧還兼任多所學校的法治副校長,不定期到學校開展關於未成年人保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青少年維權的普法工作,為轄區學校提供訂單式、互動式、浸潤式等豐富多樣的法律服務,得到師生們的一致好評。
恪盡職守,是夙夜在公的人民公僕
公堂一言斷勝負,硃筆一落命攸關。在周慧看來:“刑事審判事關生殺予奪,是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裁判,必須慎之又慎、細之又細。”
從事刑事審判工作多年,周慧在工作崗位上充分發揮一名共産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辦好每一件案件。在同事眼裏,周慧像擰緊的發條從不停歇,將分內工作處理完畢後就伏案學習各類法學書籍、法律文獻,研究裁判文書、案例、司法解釋和審判工作的新觀點新經驗。每當夜幕降臨,常常能看到周慧帶領刑事審判庭幹警加班研究案件的身影。
在工作中,她是人民的法官,用法律利劍捍衛正義,但脫下法袍,回歸家庭,她也是父母的女兒、丈夫的妻子、子女的母親。周慧説:“家人是我這一路上的溫暖支撐點,但也是我最大的愧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期間,也正值周慧兒子備戰高考的關鍵時期,由於工作繁忙,她常常加班,對孩子的學習、生活難以兼顧。看著她每天像陀螺一樣忙個不停,兒子笑稱:“媽媽怎麼比他這個讀高三的學生還忙。”
29年前滿懷憧憬的進入法院,從書記員到員額法官,周慧一路踏踏實實,用行動踐行誓言,為司法審判事業貢獻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她曾被評為2021年至2023年度全省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成績突出個人,全省法院先進個人,漣源市普法工作先進個人,榮獲漣源市五一勞動獎章,2020至2023年先後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鐵肩擔道義,躬身作公僕”,法槌起落、案卷翻飛,一次次的鐵案封塵,沒有鮮花和掌聲,有的只是周慧對公平正義的執著與堅守。春花秋月、寒冬酷暑,周慧如今在刑事審判崗位上繼續耕耘,她將保持初心,手持法槌,敲響著司法為民的和諧樂章。(漣源市人民法院、顏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