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深刻理解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的需要。律师队伍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在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出现并不断壮大的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他们是新社会组织中的知识分子,但这些人主要在党外、在体制外,流动性大,思想比较活跃,处于社会的前沿,处于市场经济和各种思想文化交流的前沿,思想敏捷,法律知识全面,社会信息量大,思想活跃程度高。通过他们,可以了解社情民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新形势下,只有加强律师行业的统战工作,才能在统战工作中取得主动权,才能有所开拓和创新,使爱国统一战线得到进一步巩固、扩大和发展。因此,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运用统一战线工作覆盖面广的优势,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势在必行。
(二)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律师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执业活动与各方面群众有着广泛接触,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有利条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海宁市为例,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改革措施的深化,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要素改革、企业经营困难引发劳资纠纷等因素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影响了社会和谐,危及了社会稳定。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引导支持广大律师积极发挥维护权益、疏导情绪、平衡心理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三)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需要。律师行业汇聚了一批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专业人才,其中,相当部分是党外人才。做好律师行业统战工作,将律师行业人才纳入统一战线发展范畴,加强党外律师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外律师特别是党外律师代表人士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服务海宁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参政议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律师队伍健康成长,为律师行业科学发展和全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海宁市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现状
近期,我们对海宁市律师群体基本情况和政治安排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近年来,海宁市律师队伍发展呈快速增长之势,为嘉兴五县两区之最。海宁市律师行业迅猛发展和队伍的不断壮大,为建设“法治海宁”、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显著贡献,但在党外律师统战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律师统战工作认识有待提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越发显现,其重要性日益突出,海宁市广大律师在落实依法治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律师界作为统战工作的一个新领域,尚无经验可供借鉴,它所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还不为大多数人所认识,律师统战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比如虽然司法系统近几年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也举办了一些教育实践活动,但参与对象上仅限于党员律师,党外律师因受身份限制被排除在外。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亟须统战、司法等部门通过交流研讨和总结、正确指导、及时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律师统战工作机制有待建立。律师职业具有自由性、独立性等特点。同时,律师队伍流动性也较大,给做好这个群体的统战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仅靠统战部门有限的人手和单一的工作机制往往力不从心。当前,律师统战工作局限于传统机制内的一些做法较多,而能够适应律师职业和个人特点的有效方法和手段还不多,与律师的沟通联系,主要通过司法局等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法律事务所党组织来加强管理,虽然海宁市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但全市性的律师协会尚未建立,总体来看,缺乏党委政府与律师队伍的沟通桥梁,沟通渠道相对单一。此外,市委统战部与司法系统配合协作尚不够完善,尚未建立加强律师队伍统战工作的体制机制。
三、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抓手,成为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而又系统的革命。海宁正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先行市建设,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海宁如何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科学引导律师队伍有序政治参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党外律师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统战部、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坚持统战工作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教育引导、职业文化建设“三个结合”,提髙其对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的认识,不断激发他们对统一战线的向心力。要及时了解掌握党外律师尤其是党外律师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帮助党外律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抵制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的不良影响。要通过政治学习、考察调研、思想交流、参加有关组织活动等方式,引导广大律师加强政治学习,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引导广大律师培育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党外律师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就是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律师代表人士队伍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根据他们的成长规律和执业活动情况,注重个性化培养,强化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律师领军人物的培养,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要积极选拔培养优秀党外律师,有意识地遴选一批优秀党外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及政府公务员队伍,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或到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挂职锻炼,在其中推荐一些政治素质好、专业造诣深、社会影响大的律师到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有关社会团体挂职或担任领导职务。要把发现、培养、选拔和使用党外优秀执业青年律师纳入党外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视野当中。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特约人员和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保持适当数量的律师行业党外代表人士。优先推荐党外律师到企事业法人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参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律师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将律师的各项信息纳入数据库,为律师队伍健康成长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