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访谈

法科院系的高校老师中,不乏大量的兼职律师,但是在众多的兼职律师中,将学术研究和律师实务都能够做好并不在多数。廉高波应该是其中一位。他既是西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主任,也同时担任着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管委会主任。他之所以能够在三十多岁时便被聘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是七名法律顾问中最年轻的一员,还同时兼任着西安市人民政府、国家级示范区杨凌管委会、国家级开发区西咸管委会的法律顾问,除了专业上的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独到的处理问题的视角更是主要因素。

无论是在学校做课题研究、还是在律师事务所代理重大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亦或是协助政府处理重大群体性事件,他皆能做到游刃有余。尤其在重大案件或者重大事件的处理上,他总能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完美处置,既保障了诉求者最大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一方和谐与稳定。

他不喜欢发表议论,但在每次面对有助于推动法治进步的事件或工作时,他总是抓住机会,将自己对法治的理解贯彻其中.“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一直是他的座右铭。

廉高波律师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西安分所管委会主任。

业务范围

金融、房地产、能源、公司业务、涉农法律事务、行政诉讼与政府法律事务、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等。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博士后

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

延安大学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西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陕西省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组成员

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国家级开发区西咸管委会法律顾问

国家农业示范区杨凌管委会法律顾问

陕西英才交流协会会副会长

西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实弘扬法治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

工作经历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法律部非诉业务科经理;

深圳某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印象

声音温和、语调平稳、谦逊低调,总是那么气定神闲、泰然自若,或许由于曾办理诸多大案、要案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亦或长期做课题研究,从他身上总能感受到学者的儒雅、沉稳与厚重。

“站在依法行政的角度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个案逐渐推动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向前发展,最终,政府整体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思维都有很大的提升。”这一方面是他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写照,同时也是他一直在践行的准则。

除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外,多年来,他的律师业务中的主业还是为诸多金融机构、大型企业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在民商类诉讼案件中,他的庭审风格更展现了他的专业功底,思路清晰、分析到位,总能切中肯綮。

对于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他更擅长抽丝剥茧、层层递进,辩护意见更是见理见情、直入人心,但凡有过工作交集的法官与检察官,对他的法庭功底和风格总是给予很高的评价。

在非诉讼法律服务或项目中,他带领团队律师潜心研究,提供各类意见书总计有五千余份;每年均有诸多收购、重大投资等专项业务在团队精诚合作下完成,标的逾八百亿元的股权划转项目、数条投资均逾百亿元的高速公路建设PPP项目等,在他的主持下,均取得良好效果。

廉高波对自己、对团队成员的文字功底要求很高。他收藏有一副内容为“做人诚平恒、行文浅显直”的对联,这对联恰是他对做人和行文的要求,对每一个加入团队的成员,他总是会让新人先写一篇通讯,看看他的行文风格和文字功底。不管是诉状、代理词,还是合同、法律意见书,他都要求文字上一定要做到“浅显白直”,而不是“繁复曲拗”。

代理案件尽智尽责

廉高波还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了“周老虎”案、“表哥”信息公开案、陕北石油三权回收案、海星购宝停业致数百供货商维权群体事件案、联合学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横山波罗镇山东煤矿“7.17事件”案、东方红煤矿“大刀队”案及矿群矛盾导致的群体事件、横山凯奇莱煤矿权属纠纷案等多起具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处理工作。

为客户尽心尽能

多年来,廉高波先后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以及人保、太保、泰康等保险公司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并参与了部分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设计工作。

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领域,廉高波律师先后为和记黄埔、嘉理建设、万科、华为、高盛亚洲、秦川集团、中兴环保、三角航空、航空产业基金、高端装备产业基金、和谐投资、民生百货、海航、西咸投资发展、西咸金控、粮农集团、环保集团、国家林业总局西北院、国核、合富辉煌、秦能、恒源集团、华中集团、中实集团、西蓝天然气、和城地产、北元化工、天元化工、延安大学、西京学院、第四军医大学、大梁湾矿业、地利矿业、益东矿业、安果水电、如吾水电、三岔湾水电、三建集团、基施集团、城投公司、明丰集团、省电力公司等陕西、内蒙、甘肃、贵州、山西等地的上百家著名地产、投资、百货、物流、制造、咨询、能源、教育机构及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建设、招投标、收购兼并、投资谈判、重组改制等提供了非诉讼法律服务,并担任其中部分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廉高波律师还长期担任多家媒体分支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参与立法不余遗力

法律人积极参与立法能有效推动社会法治化的进程,而参与立法也是法律人贡献社会的很重要的一项工作。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和研究者,廉高波非常重视立法方面的工作,每有立法、修法征集意见他都积极参与且不余遗力。

2007年,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在陕西省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立法社会公开招标中竞标成功,团队律师参与起草《陕西省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条例》,这是陕西省第一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第一次由社会组织负责起草的地方法规。2017年,他再次带领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团队中标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的立法招标项目,为西咸新区起草了新区范围内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保理公司、交易中心、融资租赁等六个管理办法。后又参与了《陕西省以宅基地置换住房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陕西省消防产品管理办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陕西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土地复垦条例>办法》、《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近五十部省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修改工作。

授课普法孜孜不倦

廉高波每年均要为在校学生、企业职工、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多场法制讲座和培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中,根据省政府要求,廉高波律师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讲解了《我国土地与矿产法律制度》;2014年,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中,廉高波律师为省政府常务会议参会人员讲解《“现代丝绸之路新起点之陕西法治建设新纪元》;在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中,廉高波律师为政府常务会议参会人员讲解了《西安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法治保障》;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参会人员讲解了《不动产登记条例》。把法律知识送到省、市级政府决策层的同时,还先后为诸多政府厅局、地方人大、区县政府及多家大型国企、金融公司进行过有关合同法、物权、建设工程法律事务等方面的讲座。

注重应用研究,立足解决地方实际问题

廉高波除从事律师实务外,作为一名学者,他侧重的角度是注重应用研究,立足解决地方实际问题。近年来,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有关公司、银行、土地、合作社、电力等法学、经济学论文二十余篇(部),纵观他的研究领域,可以发现他基本上是立足陕西省内,从应用法学和公共政策角度进行调研与研究,注重研究地方实际问题,也注重解决地方实际问题。其中《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的科学立法保障——基于陕西十县二十镇城镇化发展情况的调研》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二十六次年会暨城市治理法制化论坛获一等奖、《政务诚信建设与政府公信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获陕西省信用管理征文二等奖、《陕西民办高校的发展和法治保障论析》获第二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三等奖、《完善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机制》获陕西省2012年度政府法治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科学立法保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获中国法学会第九届《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陕西省县域人的城镇化发展研究》获陕西省“走基层、察民情、转作风”征文一等奖。《我省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经验、问题、瓶颈与对策——基于户县、洛南、富县等地的专题调研》获陕西省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廉高波律师还出版了《当代中国农村经济组织体系研究》、《电力行政执法指南》、《陕西省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状态调查报告》、《陕西省合作社示范县典型合作社调查报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例详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文书》等著作。

他还参与或主持了《〈物权法〉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研究》、《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制的行使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疑难法律问题研究》、《电力行政执法研究》、《农村产权制度法律化研究》、《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城市业主自治制度研究——以西安市业主委员会为样本》等多项省部级以上法学研究课题。

而以下这些课题更可以说明他对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的兴趣:受陕西省纪委委托完成的《陕西省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受西安市法学会委托完成的《西安市家庭农场发展法律问题实证研究》、受陕西省人社厅委托完成的《陕西省进城落户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受陕西省民政厅委托完成的《陕西省托底性民生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受陕西省农业厅委托完成的《黄河灌区农民用水负担现状》等等,已完成的各类课题计有二十余项,无法一一列举。但从这些课题涉及的角度、广度等,更进一步说明了廉高波从事研究的风格:立足实际、调研实际、解决实际。

2012年他发起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公益机构——西安工友汇法律服务中心及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后记

如果要给廉高波律师一个定位的话,那么低调、务实、学者型律师应是对其最好的诠释和写照。很难想象正是这样一位学者型律师在做实证研究的同时又处理着各种复杂疑难的案件,他的勤奋与付出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上面那么多工作的罗列实际上还没有包含他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而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正是在他与其他同事共同的努力下,已经有上百名执业律师,不仅成为康达旗下诸多分支机构中的一个优秀分所,而且也是陕西省内极具影响力的大所。

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只有踏踏实实的付出,才会有实实在在的成效。用智慧与辛劳为社会贡献力量,用自身的正能量影响每一个交集者,廉高波正是这样的律师。

赵伟主编采访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廉高波律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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