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人把侦查阶段的注意事项说清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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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广东

很多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接触不到刑事案件,而一旦接触,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家属都会遭遇一脸懵逼的状态,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刑事案件流程中,侦查阶段只是第一阶段,但如果这一阶段不断踩坑,后面的阶段可能也会跟着受到影响。

在这里我列出了在侦查阶段需要注意的点,拿出小本本好好记住!保你们不踩坑!

但如果当事人是被公安当场抓获的,那没办法,肯定是不构成自首的。

自首最好是在律师的陪同和协助,能帮到当事人更多。

一般人被拘留后,拘留通知书一般会在3-7天寄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拘留通知书上重要的信息有三点,一是案件承办分局以及当事人羁押看守所地址,二是当事人被拘留的日期,三是当事人所涉嫌的罪名。

如果家属没收到拘留通知书,人也一直没回来?注意当事人如果搬家,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拘留通知书会存在寄丢的情况。

被带走24小时后,当事人如果还未有消息,家属则赶紧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争取在37天黄金救援期内取保候审!

这期间也许会有很多人给家属说,说自己有xx关系,可以捞人,某些家属那个心急的呀,连忙给钱捞人,结果不幸被骗。

这都是骗子的常见套路,利用家属见不到人的焦虑心情进行诈骗,而且上当率极高。

在这里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先行到公安局询问办案民警,但因为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是保密的,所以问不到太多有用的信息。不过至于当事人犯了什么事进去,是主犯还是从犯,以及获利多少,取保的可能性大不大这些问题还是有机会透露,家属可以搜集这些问题对案情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

如果当事人与案件没什么关系,会在24小时内将当事人释放;

如果有关,针对比较简单的案件,比如说单人作案或者醉驾等极其简单的案件,这类一般就会在3-7天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

如果是比较复杂的案件,比如说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有可能会被拘留30天,如果当事人被逮捕的话。

期限时长为:拘留(37天)逮捕后侦查(2个月)案情复杂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延长(2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延长(2个月),此外如果发现另有罪行一次就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7个月)

一般期限时长为372122约等于8个月。

这阶段律师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二。

第一个工作当然是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以及当事人在这个事情充当了什么角色,案子的争议点有什么,辩护空间有多大。

第二个工作就是辅导当事人接下来的口供应该怎么做。

第二项工作是尤为重要的,如果当事人在无准备下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认了什么自己不该认的罪,后面辩护的空间就被压缩。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家属从办案人员得来的信息也是模模糊糊的,是值得请一位律师来指导协助的。

注意啦,在侦查阶段最好的结果就是取保候审,至于轻判这些,侦查机关是没有权利决定的,所以建议在审查阶段退,还可以争取减轻量刑。

不过还要注意!退赃退赔也是一门学问,时机和数量不对会间接成为证明当事人有罪的证据,所以还是需要有一个有刑事经验的律师来把握才会稳妥一些。

THE END
1.刑事案件家属要找律师吗?法庭侦查检察官判决书写错时间刑事案件建议家属找律师,且越早越好! 刑事诉讼程序是一个体系化的流程,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时间限制和工作要求。律师能够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及时介入,把握最佳的辩护时机。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准备;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与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JPR2A300556647T.html
2.律师在侦查阶段,为什么很难与办案民警进行有效的沟通?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当中,我发现在侦查阶段很难与办案民警沟通,通常都是一些无效沟通。 能帮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的基本都是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向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一些罪轻或罪与无罪辩护的案件,在公安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书,基本不会有任何回复。 与主办民警联系也很难,通常遭遇都是不见、不接电话https://www.jianshu.com/p/ba1c8c7a7da4
3.警察传唤期间家属有权要求联系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吗?民警应该多长时间内家属可以联系办案警官了解情况.如果人被拘留,公安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https://www.66law.cn/question/7179832.aspx
4.律师找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律师找办案民警了解案情被拒可以直接找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 https://www.falvchangshi.com/tags/215273.html
5.刑事辩护业务领域关键是,律师在了解整个案情后马上对本案做出法律分析,好给其一个心理准备或者告知其事情不大,不要过于担心。而且,律师这时候可以给其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好让其在侦查机关讯问其应该注意把握好法律方向,防止刑讯逼供。现实中,很多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不重视,走过场,本来嫌疑人没有的事实或者没有说过的话,不是他做http://zhongfanglaw.com/news.aspx?pkid=13
6.“陈宝成等涉嫌非法拘禁案”是非求证全纪录最新报道针对以上报刊新闻,自媒体信息,以及互联网上的种种猜测、传言、不实信息,8月11日至8月30日,大众网三名记者两赴平度,进行了长达14天的调查,先后对本案受害人郭晓刚,陈宝成代理律师李会清,金沟子村村委书记陈卫生,平度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刘伟和数名办案民警,陈京泽等金沟子村目击村民,挖掘机车主姜俊英,以及被某https://www.dzwww.com/2013/pdcq/news/201309/t20130906_8855425.htm
7.一个刑辩律师在贵阳的办案日记(一)动态北京律师何菊健在法庭上的陈述与在侦查阶段讯问笔录发生极为重大的矛盾,所以杨金柱律师在问完其与黎庆洪有关的问题之后,说因为何菊健的律师没有对他询问,所以杨金柱律师要问,为何不同。何沉默了几秒钟之后,说是被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与对黎猛的逼供方式(反铐长时间吊),几乎一模一样。杨金柱律师说因为我不是你的辩护人,https://mobile.fabao365.com/dcontent/118657/21729
8.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五)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六)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时,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http://www.njlawyer.cn/doc/3320.htm
9.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中的作用是什么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中的作用是什么”这个问题。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https://mip.64365.com/zs/987688.aspx
10.律师与公安民警良性互动“九字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案件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肩负打击犯罪职责的公安民警和承担辩护职责的刑事律师在办案中http://www.cqlsw.net/service/templates/2021123138319.html
11.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结案报告9篇(全文)承办律师一接到指派通知后,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查阅复印案件材料事宜,并作了阅卷笔录,第二天便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经了解: 被告程跃华,男,1970年12月21日出生于江西省浮梁县,身份证号码***577,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景德镇市珠山区黄泥头3号。1993年4月3日因犯流氓罪被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https://www.99xueshu.com/w/file1ov7cs89.html
12::个案调查与分析(上)但是,从我们前述的调查过程中可以看出,因为律师同行的大力协助,几乎每个案子我们都拿到了全部卷宗材料,这些材料中包含了大量公、检、法三机关的侦查、检察以及审判过程中的各种证据和文书以及律师的调查取证结果和辩护意见,更有当事人写给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控告信和申诉信,甚至还有各级司法机关对当事人控告的调查回复http://iolaw.cssn.cn/xx/201908/t20190808_4953470.shtml
13.南昌律师与当事人谈话被民警听到后被控辩护人伪证罪,该案引法律界永康法院认为,邱某在立案侦查阶段,利用其律师身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帮助家属劝说犯罪嫌疑人作虚假陈述,并向嫌疑人家属提供虚假供述的相关信息,由家属劝说证人提供虚假证言,其行为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但因案件中证人证言及嫌疑人口供的改变对定罪量刑并未造成实质影响,造成危害不大,依法对邱某免予刑事处罚。 https://web.shobserver.com/news/detail?id=191928
14.“12?4”法制宣传专题(八):中国的司法改革改革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为有效防止错误逮捕,中国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进行了改革,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项改革加强了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 https://www.chinacoop.gov.cn/HTML/2012/11/30/81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