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是经辽宁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一家普通合伙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实行“公司制”管理,现有工作人员50余人,其中执业律师28人、实习律师4人,行政及辅助人员18人。自成立以来已办理各类案件4500余件,本所专业范围覆盖了各个主要的法学领域,本所始终秉承“管理效益至上,客户利益至上”的经营之道,以降低成本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回馈客户,向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专业的管理团队要效益。
辽宁东祥律师事务所成立近7年来,已实现“公司制”管理,建立了一支“服务意思强,作风过硬,能打硬仗”的专业化团队,与法律服务公司、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财税公司、知识产权等公司合作,已为多家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多次参加社区免费法律咨询活动、组织自愿者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服务,为社区防疫人员捐款等公益活动。同时,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需要,我所已聘用6名部队转业官兵,其中合伙人1名(副团级转业)、专职律师2名(正团级转业1名,正营级转业1名)、行政及辅助人员3名(中士1名退役、上等兵2名退役)。
本所实行公司制管理、专业的管理团队,不同专业领域的人才,秉承专业分工,专业操作的原则,极大的提升了东祥律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本所与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和高校有着密切的联系,基于这种关系,能够就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实践中的运用以及新的立法动向等问题及时地与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沟通并获得指导性意见。
本所将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针对受托个案情况和特点,制作个性化的合作预案及处置方案,熟悉运用各种合法手段,谋求最佳的合作方式。
●团队主要成员简介
王宏宇,辽宁东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管委会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2004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擅长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曾服务单位主要有:平安银行、民生银行、沈阳市科海融生科技有限公司等。
王雷,辽宁东祥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国民主同盟会盟员。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擅长借贷合同、侵权、婚姻、继承、涉外领域业务的办理,曾服务单位主要有:辽宁硕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沈阳分行等。
曾凡保,中共辽宁东祥律师事务
曾凡保,中共辽宁东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中共党员,2012年从事部队公职律师。擅长刑事、行政案件、合同、劳动纠纷领域的法律服务,曾服务单位主要有:中信银行沈阳分行、沈阳久成地产等单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