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零售一直是一场去中间商的革命,市场需要更高效、更直接的模式,直播成了新时代的最有效的工具。
说直播不能不提直播界传奇人物——薇娅。薇娅不是第一个做直播的,但却是开启播商时代大门的人。2017年,薇娅一场直播销售额达7000万,从此进入直播带货新潮。电商进入播商时代,涌现了一批直播带货之王,如辛巴、李佳琦等。随着行业越来越热,直播带货的数据在不断翻新,2019年,双十一期间淘宝直播全天成交达200亿,薇娅一人卖出了27亿的销售额,2020年4月1日,人称“电商魔幻夜”:薇娅在淘宝直播卖火箭,秒抢下架;罗永浩直播首秀3小时成交额超1.1亿元;辛巴团队在快手直播带货4.8亿元;4月6日晚,央视新闻朱广权与李佳琦合作公益直播,累计观看次数达1.22亿,为湖北带货4014万元……
但凡涉及传销基本上跑不掉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级别、人头费(门槛费)、返利、业绩奖金。
1、级别不同出资不同权限不同,级别越高出资越高收益权限越大。有级别存在不一定是传销,但传销一定是有级别存在的,传销当中的级别很讲究进入的先后,讲究归属关系,比如注册会员上家就会发给小白一个邀请码,这个码就是锁定归属关系用的。级别名称多种多样,有叫董事、联合创始人、大区、总裁、股东、创始人,总监等等。其实从级别名字本身就可以确定这不是一家正规公司,往往就是传销很喜欢用这些名称,觉得这些名称高大上,让普通人也觉得高大上,好洗脑。实际上以上这些称呼在合法的企业中、在法律上有特定的含义及责任义务,正规公司是不会乱用的。本文写的级别及名称是目前市面常见做法。
2、人头费(门槛费)这个千变万化,根据级别不同门槛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以最低门槛为例,一般是X99元,费用说明上,有说是注册免费,但要买大礼包,有说是服务费,还是送大礼包,有说是直播器材费,有说是培训教育费等。最高级别上,基本就是一副高额收益成立图,大概意思成为最高级别就可以享受裂变带来的各种收入,如高额的人头费返利,高额的团队业绩(发展人头为限)提成,高额的卖货交易提成,当然还有一些做成了无限级计酬。
3、返利分为直属下线返利和同级别推荐返利两种。直属下线返利(纵向),若为最高级别就意味着有多少个级别就能拿几道钱,纵向结构一般是四级,也有五级或七级的,纵向发展的下级人员都归属于上级,各拿各的钱。同级别上(横向)单次按所交金额提取百分比,分ABC三级两层,发展人数及金额业绩计入介绍人(先入者)。同时给予永久的提取所拉人员的卖货收益。
4、业绩奖金即为,团队奖励(团队计酬)即不管横向还是纵向还是下级发展的业务及金额,归属关系全部算入这个团队最早加入的人,一般为最高级别的人,再根据业绩完成度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车辆或其他方式的奖励。
具备以上特征的直播平台即可认为是有传销行为的非法平台,敬请远离,免遭损失。
以下以具体模式举例,来认识传销类直播平台:
一、第一级VIP
1、499元或其他X99门槛可加入VIP,并给予大礼包(基本上是一些廉价产品)。
2、加入以后给予招人权限,每招一个VIP,给予49元返佣,并享受所招人员永久卖货提成——每单利润的10%。
3、升级制度,招满10个升级。
4、VIP还有送货权,即在直播当中根据公司规则送出一个产品给予一定的积分,积分可换钱。
结构图:
二、第二级创始人
1、直接出资4000左右购买或招募10个vip升级。
2、直属下线招募VIP,若自己是A,A→B公司给A80元,VIPB→C,公司再给A49元,这里形成了ABC三级两层返利,这个结构是纵向的伞形结构图。
3、同级别推荐返利,A→A1,给予返利8%,A1→A2再给予返利4%。招募三个同级别的创始人,升级成股东。
4、享受所拉人员永久卖货提成——每单利润的10%。
三、第三级股东
1、可出资9000左右直接购买或招募三个创始人升级。
2、股东自己招募及直属团队成员招募VIP皆可获利,一般为,若自己是A股东,直属的人员招募一个499的VIP则A可分三道钱,即股东A与创始人这道可分A100元,创始人与VIP这道可分80元,VIP与VIP这道可分49元,合计分到229元。
3、同级别推荐返利:招募A→B,给予返利10%,B→C,给予返利8%。
4、升级:招满三个股东升级成总裁。
5、享受所拉人员永久卖货提成——每单利润的10%。
四、第四级总裁
1、出资20000元直接购买或招募三个股东升级
2、总裁自己招募及直属团队成员招募VIP皆可获利,一般为,若自己是A总裁,直属人员招募一个499的VIP则A可分四道钱,即股东A与股东之间,A可分120元,创始人这道可分100元,创始人与VIP这道可分80元,VIP与VIP这道可分49元,合计分到349元。
3、同级招募A→B,给予返利20%。
5、同时总裁享受团队业绩分红模式如下:
传销的结果往往造成一地鸡毛,你站在桥上看风来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想当网红的人就是这个站在桥上看风景的人,本想着成为网红以后,赚一波带货的钱,却拿自己的青春和金钱装满了别人的口袋,装饰了别人的人生。
巴菲特曾说:只有当潮水退去的时候,才知道是谁在裸泳。面对红利期,只有当风口过去的时候,才知道谁没有建护城河。
作者:吴国桢:浙江浩伦产业集团创始人,浩伦律师所高级合伙人,党委委员、书记,副主任,公司金融、电子商务法律事务部主任。企业风控专家,社交电商法律问题专家,公司顶层架构(股权设计)专家,危机公关专家,
从事专业法律工作14年,担任过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从事社交电商法律顾问服务7年。服务过百余家社交电商品牌公司及社交电商关联品牌公司。
律所开展全球国际业务,业务发展到香港、日本、美国等国际市场。至今,已有40多人的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组建了各专业分工法律服务部门,包括电子商务法律事务部。对接社交电商品牌公司,专业为社交电商品牌成立及合法化改制时提供顶层架构,股权设计,合法化建设等专业法律服务。
专业处理、解决企业在经营中当中可能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传销,虚假宣传,逃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假药,非法行医等法律问题或其他形式的法律问题;
同时专业处理行业内竞争引起的恶意中伤,举报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被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卫生局等)检查,侦查,立案,处罚,公诉时提供专业法律救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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