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一些短视频博主为了追求利益,专门设计剧情,运用剧情演绎的方式吸引流量,更有不乏利用争议性话题博眼球的情况。待获得一定流量后,博主便通过假人设直播带货。
??短视频创作“演戏”是否应有边界?利用假人设进行剧情演绎,直播带货诱人下单是否触及法律红线?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一则图文视频,博主称某学院学生向其投稿“我男朋友把别的女生搞怀孕了,找我要钱打胎,我现在没钱给他们,他叫我出去卖,我要不要同意啊”?
??近日,该视频发出后迅速引起网民热议,浏览量高达数十万。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发现该视频系安徽合肥一学院两名学生合谋编造的虚假剧本,警方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受访专家认为,短视频平台为内容创作者提供了一个公平开放的平台,但创作应该有边界。治理虚假人设,构建健康的网络生态,平台责无旁贷,在加大监督治理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强对内容创作者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产出更加真实优质的内容。
??假剧本流水线输出
??后果严重或担责任
??刷视频的时候网友有多真情实感,发现视频造假时就有多“受伤”。不少网友愤慨道,“真是为了流量没下限”“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剧本满天飞的时代,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大家又将怎么对待呢”。而就在一些辟谣帖下,仍有不少网友对原视频内容深信不疑,认为“不像是假的啊”。
??桑女士说,她最开始做博主火起来,就是因为发过“地铁不文明行为与他人发生冲突”的视频,但这样夺人眼球的事情并非时刻发生,想要稳住流量就得一直制造新的话题,“什么能引流就发什么”。为了避免违规,她通常只做口头讲述类或接投稿类视频,诸如“家人们,我刚遇到了一件事”“我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有网友投稿说”……
??据桑女士介绍,一些网红经纪公司,更是流水线般输出着假剧本假人设,以不同的模板快速包装捧红一些账号后,就开始带货变现。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视听传播系副主任何天平说,因为短视频平台提供了足够开放、弹性的内容创作空间及渠道,一些博主出于对流量的追求,在内容创作上无所不用其极。与此同时,尽管一些平台对于内容的监管越来越细化,但通常情况下还是一种“底线思维”——只要不是特别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一般不认为是违规内容,尤其是这类做剧本、造剧情以形成极强戏剧张力来夺取用户注意力的内容创作,内容违规是比较隐蔽的,监管也是滞后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悦说,视频博主在网络上具有自由的创作和想象空间,但是这些虚假剧情演绎不应触碰到法律的红线,例如捏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制造恐慌、侵犯他人权益或扰乱公共秩序等。
??“如果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恐慌或重大损失等危害结果,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李悦说。
??用假人设直播带货
??夸大宣传诱人下单
??山西太原的王先生眼看着自己的父亲在多个“假得不能再假”的直播间越陷越深。
??王先生说,父亲老王今年70岁,迷上了刷短视频。不久前,老王开始大量网购各种各样“没有用”的东西:山水摆件、字画、邮票、按摩垫……家里人问他情况他什么都不肯说。直到有一次,王先生偶然听见父亲手机里传来主播卖力带货的声音:“爸爸妈妈们,这是我给你们抢来的宝贝……”主播“上链接”的话音刚落,老王就熟练地拿起手机操作下了单。
??“这些主播长期剧情演绎,甚至好几个账号形成一个矩阵,全都在演戏,就是为了骗我爸这样没啥经验的人,然后用这种假人设直播带货。”王先生说,他曾在一直播间内看到主播演了半个多小时的“下乡助农遇阻拦,热心大姐带我跑出包围圈”的剧情,之后话锋一转,主播卖起了“人参丸”,号称800多元的“人参丸”给“家人们”只要50多元,不少观众立即下了单。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检索“直播剧本”“正能量主播”等关键词发现,多名网友反映刷到过此类直播间,“人设极其夸张,‘亿万富豪’卖几十元的东西”。此类直播间受众多为中老年人,一些人对主播话术深信不疑。
??除“富豪”人设外,在短视频直播间内,还有大量真实性存疑的“成功学大师”“贫苦农民”“情感专家”“通灵主播”等人设。
??记者调查发现,实际操作中,一些平台对于剧情演绎的处理方式较为宽松。一些博主在视频或直播间标注系“剧情演绎”基本就能顺利发布,在直播间内大演特演。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此类博主受众是中老年人,他们对短视频平台了解较少,有的甚至不识字,文字标注对他们的警示作用不大。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看来,“文字标注”是对剧情演绎类内容的基本要求,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受众的知情权,使其不至于混淆“严肃的新闻内容”与“娱乐产品”。
??“即使标明了‘剧情演绎’,创作者仍然有义务确保其发布的内容不违反互联网内容规制的基本要求,比如不违反法律以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等。”程科说,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创作者的创作空间同样值得维护,这意味着对于“公序良俗”“社会公益”“公共秩序”等抽象标准的界定应尽量清晰明确,可以通过诸如“定期发布典型违法事例”等方式,方便内容创作者准确了解内容创作的边界。
??引入正向激励机制
??增设明显警示符号
??去年,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2024年“清朗”系列行动的重点,就包含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等。
??各大互联网平台积极行动。有平台发布《关于更新“违规蹭热不当获利”内容治理规范的公告》,严禁利用“虚假身份”“虚假内容”“虚假营销”“虚假流量”不当获利。
??何天平认为,目前,对剧本式内容总体而言界定和审核有难点,监管手段也比较捉襟见肘,一般采取的还是“事后追惩”,即产生比较明确、恶劣的社会影响后,才会被封禁下架。
??如何治理短视频平台假剧本、假人设乱象?
??除了处罚违规行为,李悦建议平台可以引入正向激励机制,比如对遵守规则的优质创作者给予流量扶持、曝光机会或其他奖励。另外,也可以考虑增强多样化的提示方式,比如在系统设定中增设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护的单独选项,类似于“青少年守护中心”选项,勾选或开启后在视频开头将自动跳出语音提示或视觉效果明显的警示符号。
??何天平认为,在合理适度的前提下,适当用一些艺术性手法增强作品的戏剧张力,以形成更好的观看效果,这是一种创作层面的技巧,不该“一竿子打死”。但如果这种虚构和造假造成了具有风险性的社会影响,那就应该有相应的界定和规范对此进行约束,平台侧的引导是关键。平台应当有针对性地升级迭代管理逻辑,必要时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发现潜在的游走在盲区的内容创作,以提升监管效能。
??“唯流量逻辑是造成此类状况的本质,如何平衡创作效果和流量效应之间的关系还需有更长效的机制来加以约束。”何天平说,如果“流量至上”的逻辑无法突破,那么此类问题还是会源源不断出现,数字平台治理的问题还有更长的路要走。(作者孙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