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杨金柱因发表危害国家安全言论、以不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等罪名被吊销律师执照。
杨金柱,男,汉族,1956年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1983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88年参加全国统考获律师资格。
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湖南通程律师集团理事长。兼任湖南省义务法律学校校长、湖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大学金融法研究所研究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知名律师,富有“律坛怪侠”之称。主要业务有公司法律事务、香港上市、国际金融和信用证业务、知识产权、政府顾问和行政法律事务、刑事辩护。
新媒体时代,人人发声的时代。在热点事件出现的时候,公众很容易因为信息的碎片化对新闻事件判断不当,同时容易被感情左右,言辞不当或者做出“人肉”、“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
作为律师,应该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理性地分析事件,即使做不到足够中立,也要言之有理,去引导网友。而不是带头引起舆论喧哗,使事情发展到更混乱的地步,扰乱公共秩序。杨金柱言辞粗鄙,更是折损了公众心中律师的形象与专业度。
有人将杨金柱定义为死磕派律师。而我们所说的死磕派律师通常是采用法条较真、网络揭露、举报投诉、行为艺术等死磕方式追求真相与正义、维护当事人权益及律师本身的法定辩护权。而不是杨金柱式的违法律师!
严格意义上说,死磕派律师主要是从法律规定和程序上争取合法权益的实现,对法律盲区予以明确,推进社会和法律制度的进步,极少去触犯法律和政策的底线。但杨金柱的种种行为已属违法行为。死磕是好,但不要企图触碰法律和政策的底线。
客观来看,死磕派律师并不完美,如批评者经常论及的只磕程序不磕实体、利用新媒体传播司法案件、裹挟民意给司法机关施压、只顾死磕不顾维护当事人权益、揭发式辩护等,质疑最为集中且强烈的是律师绝不应该死磕作为法庭上具有最高权威的裁判法官。
由于司法环境的不正常,形成了诉讼活动中控、辩、审三方地位的失衡,致使律师的辩护活动被削弱,甚至被打压,才迫使律师不得已采用其他方式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对辩护活动的补救措施吧。或者说是被异化的辩护环境之下的辩护方式的异化。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途径还在于整体司法环境的改善。
希望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都朝着打造健康司法体制目标努力,以一次次庭审、一张张判决书累积树立法院公信、法官权威、法律信仰,法律共同体成员亦积极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使死磕律师越来越少,律师也不必再死磕。
最后,希望律师朋友们以此为戒,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珍惜羽毛和国家给予的培养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