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实体平台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覆盖城乡、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
积极引导家庭暴力主要受害群体妇女儿童通过“12348”“12345”“88363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东法律服务网、12348小程序,实现法律援助“就近办”。
我市已建成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其中市级法律援助机构1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270多个,各领域法律援助工作站26个。
及时有效化解家事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作用,及早发现并调处纠纷,尽早尽小解决问题,2022年,共排查涉婚姻家庭纠纷202宗。
二是深化“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室”工作,安排专职调解员和律师坐班,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指引、化解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确保复杂矛盾纠纷专业化解。
三是加强“婚姻家事调解工作室”“家事暖心阁”建设工作。全市设立23个镇街“婚姻家事调解工作室”,对基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开展调处工作。2022年4月,指导小榄司法所联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共建小榄镇“家事暖心阁”,打造法官、律师、调解员、社会工作师齐参与专业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心理咨询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婚姻家庭矛盾有效化解。成立以来,已处理家事纠纷案件29宗。
专业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实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就近办、一次办”。2022年,办理婚姻家庭案件14宗,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17宗,监护权纠纷5宗。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案件4宗。
二是开通家庭暴力受害人绿色维权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推行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对情况紧急的案件,申请材料不全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先予容缺受理。指派熟悉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律师办理案件;受援人为妇女的,安排女律师办理案件;受援人为未成年人的,安排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的律师办理案件。对人身损害等导致死亡或重伤而追索赔偿费用的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措施
对因重大疾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法律援助的,安排法援律师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与困难家庭签订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指派专业律师为困难家庭提供“一对一”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公证和司法鉴定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主要受害群体妇女儿童免除公证和司法鉴定费用。
开展“援调对接”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及调解条件的,引导受援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降低纠纷化解成本。
营造反家庭暴力权益保护法治氛围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中山市“八五”普法规划,压实机关单位的普法责任。
组建中山市法治宣讲团,在全市举办《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专题宣传讲座,号召广大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