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的,法院不能视为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可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对于当事人在撤回申请后,再次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法院可以受理。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委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并作出决定书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如何处理

法院经审查符合劳动争议受理条件的,可以受理。

3、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未起诉,或裁决有多项内容,当事人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的,如何处理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或仅就部分内容提起诉讼,法院只需审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请求,保持当事人诉讼请求与审理内容的一致性。

对双方当事人均未起诉的仲裁结果部分,可在“本院认为”中予以确认,并直接写入判决主文。

法院对于案件事实的审理不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限制,法院应当结合证据对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和认定。

法院对仲裁裁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项认为有误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诉讼请求,均可以直接予以认定,并根据所认定的事实作出相应判决。

4、在仲裁程序中,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诉讼中证人是否仍需出庭

证人可不再出庭,但仍有需要质询的事实或当事人又提供反证的除外。

在诉讼程序中,除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的,对当事人否认在仲裁程序中所认可事实的主张不予支持。

6、当事人已经签收仲裁委对劳动争议作出的调解书,事后反悔向法院起诉的,如何处理

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但裁定书应说明调解书已生效,双方按原调解书执行。

7、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依法提出的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书遗漏未予处理,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如何处理

法院应当予以审理,不得以相应请求未经仲裁前置程序为由不予处理。

8、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议》而产生的纠纷,仲裁委、法院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基于《劳务派遣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合同以外的其他类型合同纠纷,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9、劳动者要求转移户口、归还户口页、终止用人单位与人才中心户口保管合同的纠纷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劳动者要求转移户口、归还户口页、终止用人单位与人才中心户口保管合同的纠纷,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10、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长期在北京市从事业务,劳动者以在北京市某区县的居住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而向该地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基层法院起诉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指派而长期在北京市从事业务,如其在北京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可以视办公地点所在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如因业务原因没有固定办公地点,则可以视其在北京的居住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应当向仲裁委、法院提供用人单位指派其长期在北京从事业务的证据,以及其在北京有无固定办公地点和长期居住地点的证据。

11、劳动争议案件一审判决主文应如何表述

(1)对双方当事人均未起诉的仲裁结果部分,一般应在判决“本院认为”的理由部分中表示予以确认,并可直接写入一审判决主文。

(2)仲裁结果为给付金钱,当事人不服起诉,一审法院认定不应给付金钱,判决主文表述为“无需支付”;一审法院认定应当给付金钱,则将给付金钱内容写入判决主文,不应写驳回当事人的请求;一审法院认定应当给付金钱但具体数额应调整,则在一审判决主文中写明经调整后需给付金钱的数额。

(3)仲裁结果未支持当事人某项请求,当事人不服起诉,一审法院认为应当支持该项请求,可直接写入一审判决主文;一审法院认为不应支持该项请求,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该项请求。

二、劳动关系及责任主体的认定

12、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或新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用工关系的,如何处理

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与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上述人员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主张权利。

1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如何处理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对于新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该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1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其与原用人单位的关系如何认定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般情况下可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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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调研专刊上海二中院顾伟强院长率队赴青浦法院青东法庭开展各方围绕为中博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推进区域社会治理创新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青浦区政法委书记赵明、青浦法院院长林晓镍、国家会展中心企业管理部高级经理陈卿及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同志,以及上海二中院立案庭、民二庭、民四庭、民六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https://dy.163.com/v2/article/detail/DF4OFOGI0514ILI6.html
11.飞来横祸!上海一游泳馆吊顶坍塌,男子被砸成粉碎性骨折本案主审法官、上海一中院立案庭审判员刘佳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建筑物脱落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换言之,只要存在建筑物发生脱落并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就足以推定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有过错,除非其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极大地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可以督促https://m.gmw.cn/2024-08/29/content_1303833932.htm
12.案件管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关于上海金融法院的信息都在在机构设置方面,上海金融法院按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设立案庭、综合审判一庭、综合审判二庭、执行局、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综合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院长1名、副院长2名。 人员配备上,经上海一中院、二中院金融审判庭整体划转和上海全市法院公开选调,该院共有在编干警66名,其中入额https://www.jfdaily.com/news/detail?id=101155
1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上海一中院目前共有14个审判业务部门、6个综合管理部门等20个工作部门。具体如下: 一、审判业务部门 立案庭(含信访办):负责立案审查、案件快审、信访接待等; 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审理普通刑事犯罪案件; 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理经济、财产犯罪案件;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依法受理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涉及未成年人权https://m.51wf.cn/inst-1062-jgsz.html
14.诉讼过程(二)首先要吐槽一下上海法院的办事效率及态度,再给首先要吐槽一下上海法院的办事效率和态度 从16年10月提交诉讼请求到现在已经四个月过去了,除了在递诉当天在立案中心领到的诉前调解书之外,整个案子没有一点动静。 从未有人就此案件找偶调解过,也没有收到过任何通知和告知调解结果,唯一知道的动向还是我12月自己主动打电话过去咨询的,真个过程是一个极其悠长的拨打https://m.douban.com/group/topic/96843256/
15.不得拒收诉状:上海一中院推出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试行规则界面不过,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刘力强调,立案登记制并不代表登记就视为立案。“有状必接”的前提是“依法”,并非所有的民商事纠纷都要立案处理。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不予受理的案件给予充分的程序性保障。如认定当事人的起诉存在滥用诉权情形的,应对当事人的起诉,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252419.html
16.标准民事起诉状(精选6篇)2、现行民事诉讼法某些起诉条件并未真正体现其作为“条件”的作用。当事人的起诉只有符合第108条规定,才可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在具体诉讼中,关于“当事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及“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许多案件在立案庭进行起诉审查时,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是推延到实体审理阶段。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gwz71t9n.html
17.深市上市公司公告(1月18日)发布易1月17日-熙菱信息(300588)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与上海元圭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元圭科技转让其持有的熙菱信息无限售流通股10,7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 https://stock.10jqka.com.cn/20220119/c636137672.shtml
18.上海一中院审判庭电话怎么查可以拨打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电话12368查询上海一中院审判庭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有权查询案件进展,法院应提供相应服务。若不及时查询,可能影响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维护自身权益。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2024.09.02 15:08:13 解答 咨询我 要查询上海一中院审判庭电话,首先拨打12368热线,按提示操作https://m.findlaw.cn/ask/lawyer_65721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