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编剧都有签合同的教训,吃亏上当后才认识到合同是我们的命根子。
剧本就是资本。一个好的创意和构思,能够支撑着一项文化产业发展和贸易。
教训和实践让我们聪明起来了,学会签合同就是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请记住一点,不管你是多么有威望剧作家,也不管对方是多大的投资人,当今市场经济一切都要用合同说话。因此,编剧保护自己的权益,一切都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份体现公平公正的合同书就是我们的护身法宝。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在网页上,提供了三份有关影视剧本著作权许可、委托和转让使用权的合同范本。这些年来,由于影视剧本的诉讼呈直线上升,就如何维护编剧的权益问题,我曾搞过多方座谈,综合多位编剧的经验教训,就如何签好著作权合同,我归纳如下,仅供参考。
一、要先了解清楚签约方,不要盲目坐下签约
无论是自主创作还是委托创作剧本,投资方都已事先对编剧有所了解了,而我们却往往缺乏对投资方的了解,那是不行的,要知己知彼。一定要对这个公司的产品和信誉做些调查,选择合作方和恋爱搞对象一样,要真正了解对方后,才能决定是否坐下来签约。
二、要与制片投资方当面洽谈,不要第三者间隔
投资方是法人,编剧是拥有著作权的法人,两方的法人一定要见面,才能摸清双方真正意图,不能让第三者中间传来传去,有时导演、演员和朋友在中间传递信息,他们不是法人,没有资格与你谈合同。另外,就是一些所谓的剧本中介机构,他们的目的是要倒卖你的剧本,从中渔利,始终间隔你与制片商的接触,一定不要相信这样的机构,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拍摄一部好影片,而中介是为了赚钱。所以你一定要见到制片商,而不仅仅把剧本换成钱就完事了。如果你过分地相信了第三者,而不是与法人代表见面,最后你的所有损失,投资方是不负责的。
三、要选择诚信的投资方,不要被店大欺客
影视创作最缺乏的是好剧本,创意经济的核心就是剧本,因此我们要清楚剧本是投资者最应有的花销,最值得的投资,没有剧本影视产业是无法开工的。由于编剧是个体,面对大公司是弱势,想把好剧本卖出个好的价钱,就要多方洽谈。一定找到那些真正需求你的剧本的有诚信的公司。所谓名气大的公司,往往有意压低剧本价格,或者在合同上难以体现你的要求,遭遇“霸王合同”不是好事。
四、要坚守交易原则,不要被哥们甜言所迷惑
编剧身居产业的核心,手握打开影视片之门的第一把钥匙。因为要买你的剧本使用权,双方才走到一起的。实质是涉及经济利益的贸易,是约定双方要搞好剧本项目达到共赢的原则才走到一起。不要让朋友哥们所谓情义模糊你的商业经济的意识,不要与投资人“交朋友”,对方自然要想法压低稿酬,常常就是以“咱们是朋友,是哥们,来日方长,通力合作。”一定不要被朋友哥们情感之类甜言所迷惑,而应当写进合同的原则性的要求,被轻意地放弃了。无论你与制片商私交多好,都不可相信其对你的口头承诺,一定坚持要写在合同里,取得法律的依据,无论是谁出具合同文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要一条一条地谈的清楚细致,签实了才放心。先小人后君子,先签约再朋友。最常见的是一个剧本合作完后由朋友变成冤家的故事太多了。
五、要花钱找律师,不要把合同当废纸
六、要把剧本构思注册,不要怕麻烦费事
七、要保持平等的心态,不要放弃主张的权利
如果你是一个优质的剧本,向对方转让许可使用权一定把自己的要求提出来,为了争取好剧本拍出好影片,像著名建筑设计师要求最好的施工者来实现他的蓝图一样,你可以保留与投资者共同选择导演和主要演员的权利,提出有关拍摄的艺术质量条件等等,这些都可以写入合同约定的。包括影片获奖后,能否邀请编剧参加颁奖会的平等获得荣誉权利,路费、奖金分配都是应该主张的,因为你不主张,你就不会获得这些权利的。丑话先说到前头,比事后诸葛亮要好!
八、要让剧本使用权有所限制,不要笼统一次卖断
九、要细致约定署名权,不要忽略署名的位置
十、要掌握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不要放弃应有的权利
尊重创作,尊重发明,先从尊重法律开始,法律赋予作者的保持作品完整权,对方购买你作品中的使用权,必要的修改是可以的,重要结构修改不经你的同意,出现肢解,破坏损害作品形象,都属违法现象,经你同意除外。如果是委托创作的剧本,你的主张权利可能弱些,也要与对方一项项的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果你自愿放弃也要有所约定。
十一、要求报酬权谈细讲明,不要含糊其词
十二、要约定剧本质量标准可操作性,不要落入合同陷阱
常见的两条“霸王条款”已视为合同陷阱:第一,要达到制片方满意的标准为止;第二,待开拍后付清最后一笔的酬金。满意不满意是态度的标准,不是质量的认定标准,完全由对方说了算,这不平等,莎士比亚的剧本他也可以说不满意:开拍与否原因多种,把投拍的难度和风险转嫁给编剧,也不公正。以上两项条款实践已证明有失公正,绝对不能承认和签订的。
双方对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没有引起争议分歧和诉讼时,可以相互诚信商量,也可依据审查机关的通过,也可通过剧本专家论证会,以客观标准约定为好。由于剧本质量差异,作者功力不同,自主创作剧本和委托剧本要求不同。剧本质量标准约定的要细致,具体可以操作,以免双方引起纠纷。最近,为判定有关剧本诉讼中的法律标准,上海司法局聘请陆寿钧等五位著名编剧为影视剧本司法鉴定专家,从而解决因剧本标准模糊无标准可循而引起的法律判定,这是司法实践中的好制度。
十三、要求交付剧本留下回执,不要出手无据
邮寄也要保留邮局的票据。要约定制片方遵守合同法保密原则,谁都知道我们的创意和剧本构思是费辛苦,然而被人剽窃盗版,软吞核心情节也是轻而易举的,一定写上保密原则和失窃的责任。
十五、要求开机前的几项约定,不要待制作后追究
大部分编剧都是付清稿酬,无法想象拍成何样子,也管不那么多了。假如这是倾心之作,在开机前你一定约定要看导演的工作台本,这是你的权利,往往出现篡改剧本主题,另起炉灶,颠覆内容,塞进私货都是在这个时候,甚至是挂你羊头卖他的狗肉,违背你和制片方签下的合同,拍的不是你的东西,甚至出现加戏加出另外女主角来,主张审看工作本是必要的程序。电视剧更要说明,实际拍摄剪定的集数多于你合同签订的集数,也要事先约定利益。
影片拍摄完成是否请你看,你是故事的创造者,有权主张审看的,往往这时你还能发现问题补救的,这是一种责任。当然,你也可发放弃这些主张,随意他们拍摄吧。
十六、要写明惩罚条款,不要碍于面子
十七、要找到原作者问明原因,不要盲目参与“救火”
当编剧与制片方或者导演发生了矛盾,剧本搁浅,急待找你去修改救助。这时,你一定不能糊涂接应,不能盲目插手。一定要找到原编剧,或者要求看他的原始合同,然后才能接受修改。同行之间要有沟通,讲究行业道德,不做挖墙拆台之事。否则,会陷入伤害他人权益的纠纷中,不明火源,最终都要引火烧身。
十八、要负责地履行手里的合同,不要身负两个合同以上
一些富有经验的影视编剧介绍,不要同时签几个合同,人的精力有限,货多就不值钱了。再说几个合同缠身,自己压力大,身心急躁,也做不好品质。要把手里的合同以诚取信地完成好,直接提升下一个合同的品位和价值。另外,有经验的编剧说,转让你的剧本使用权不能总与一家公司签约,要常换投资方,这有利于提高价格,提升编剧的品牌形象。
十九、要分别签订合作者的合同,不要与合作者共用一份合同
两个人以上合作剧本,在同投资方签订合同,最好是分别签订,不要产生编剧的代表签订一份合同,这样会造成你与合作者之间的麻烦。主要是分配稿酬,投资方是方便了,而你们之间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因为合同的保管和执行,都会出现问题。
二十、要做到“两法护一法”,不要怕打官司
所有的合同最后都有一款,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打官司不是编剧们的情愿,成本大,耗时长,耽误写作,正因为不想打官司,才要签出一份法理情理都很严密的合同,防止法律纠纷。可是一旦遭遇到恶意违约侵权,就要不怕打官司,手执合同,面对证据,以《著作权法》和《合同法》维护你“剧作法”创作的成果,要亲自到庭,因为自己参与创作,辩护举证比任何人都清楚,你有理有证,对方也怕的。当然最好避免诉讼,常常是赢了官司也不等于赢了利益。所以,选择好一个守法诚信的合作制片方最为重要,宁可剧本不出手,也不去接触信誉差的合作方,这是真理。因为剧作家的创作不仅仅是得到报酬,更重要的是影片带来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效果,为社会文化建设为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提供优质产品,这是我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