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sft_lawyer@163.com

2.通过信函邮寄至:吉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邮编:

136000

3.传真至:0431-82718978

附件: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司法厅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精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选拔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

坚持分类规范实施。从实际出发,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探索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实施。

坚持统筹衔接推进。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法治实践,遵循律师工作发展规律,处理好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之间的衔接,畅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渠道。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017年底前,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已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的大型民营企业完善公司律师工作。到2020年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四)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党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

(五)在党政机关已经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六)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法律事务较多的工作部门应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较少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乡镇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可以配备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律师资源不足的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工作部门可以外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5.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外聘法律顾问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被聘为法律顾问的,由聘任机关发放聘书。

(十)外聘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

3.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4.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权利。

(十一)外聘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4.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5.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义务。

(十二)市、县、乡同级党委和政府可以联合外聘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服务;党委和政府可以分别统一外聘法律顾问,为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三、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十三)工商、金融、文化等行业的国有独资或者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内部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企业外聘的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

(十四)在国有企业已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国有企业拟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人员或者外聘的其他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但外聘其他国有企业现任法律顾问的除外。少数边远地方国有企业难以聘任到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法律顾问的,可以沿用现行聘任法律顾问的做法。

(十五)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参照本实施意见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十六)国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者配备、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律顾问。

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设立总法律顾问,发挥总法律顾问对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十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的制定;

2.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

3.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4.组织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

5.组织处理诉讼、仲裁案件;

6.所在企业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八)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负有监督职责,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意见,督促整改。法律顾问明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警示、不制止的,承担相应责任。

四、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十九)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已经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的大型民营企业可以继续开展并完善公司律师工作。

(二十)公职律师是依照本实施意见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公职律师证书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公司律师是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本实施意见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公司律师证书的员工。

(二十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履行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承担的职责,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代表所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律师法等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十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鼓励和支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二十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接受所在单位的日常管理,接受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

五、完善执业管理体制

(二十五)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和国有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分别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对本单位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

(二十六)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经审查,申请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二十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前已担任法律顾问、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1.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满15年;

2.具有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获得其他相应学位;

3.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十九)律师协会承担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业务交流指导、律师权益维护、行业自律等工作,对违规执业行为按照行业规则予以行业惩戒。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是律师协会的会员,享受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

(三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属于外聘法律顾问的,予以解聘,并记入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和个人诚信档案,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者所在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属于外聘法律顾问的,予以解聘,并记入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和个人诚信档案,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者所在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一)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

(三十二)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以下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1.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

2.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

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三十三)国有企业要按照以下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作用:

1.讨论、决定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

2.起草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等,应当请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

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三十四)各级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纳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力量建设,完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促进有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三十五)各级党政机关应重视从事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专职人员、公职律师的培养、锻炼、使用。在新招录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时,应当将具有法学专业教育背景作为必备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应优先录用任用。

(三十六)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报酬,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三十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分类施策、重点推进、鼓励探索,有步骤地推进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三十八)人民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三十九)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办法。

THE END
1.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条件任大文律师精选解答1、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2、有相应的法律素养。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3、需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然后需要经企业聘用,才能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https://m.64365.com/tuwen/icmak
2.北京宏健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指引1.4.2为顾问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意见,促进顾问单位经营合法、合规,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北京宏健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业务基础规范》 3.担任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1212/08/28009503_613965516.shtml
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特征执业律师应当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和取得执业证书,因此,顾问律师一般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文字能力,熟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实践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解决矛盾,能够以专业化姿态、高质量、高效率地维护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又是一种规范化的执业活动,不仅受《律https://www.66law.cn/domainblog/80905.aspx
4.企业法律顾问能带来哪些好处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企业法律顾问能带来哪些好处? 有很多企业认为,我们公司从没打过官司,所以不需要企业律师顾问,但是一般正规的大公司都很有远见,会在公司创业之初就找好企业律师顾问,这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律师顾问对企业的好处,今天我们也来给各位说说企业律师顾问都有哪些好处,看看你们公司是否需要聘请一个顾问。 https://www.lawpa.cn/changshi/421443.html
5.吉林律师网近年来,何宇坤还先后办理了数十件企业并购案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战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目前,何宇坤带领律师团队为十余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中有七家企业聘请其为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或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因此,她经常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和重大经营决策,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法律http://www.jllawyer.com/tpxw/11482.jhtml
6.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意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事前参谋,事中监控,事后补救,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没有形成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识,只是在企业遇到官司时才想到找律师,以致律师的作用仅限于帮企业打官司,充当“消防员”角色解决一时之需。而律师的作用远远不止于帮企业打打官司!兵法云https://www.yjbys.com/edu/qifaguwen/46889.html
7.法律顾问协议书(精选13篇)为使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能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或者丙方指派的社区(村)法律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需要法律顾问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时,聘请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应提前一周通知法律顾问,以便统筹安排工作和必要的准备时间。 https://www.jy135.com/xieyishu/1261940.html
8.法律顾问合同13篇精甲方因经营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具体事务; https://www.pinda.com/zhichang/hetong/469541.html
9.律师担任地方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相关问题研究首先,《律师法》第28条规定:律师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按照《民法通则》第50条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均具有法人资格,律师担任其法律顾问均于法有据;其次,1989年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1993年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878188.html
10.企业法律顾问合同模板8篇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0px; MARGIN: 0px 0px 10px; PADDING-TOP: 0px">甲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 住址:___ 邮编:___ 联系电话:___ 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https://www.liuxue86.com/a/4534748.html
11.江苏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四)在党政机关已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党政机关拟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五)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法律事务较多的工作部门应当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较少的县级https://www.xhby.net/zt/sqfb/202203/t20220331_7486697.shtml
12.2021年西安律师行业报告:总创收13.63亿担任法律顾问6149家,其中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510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4736家,担任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74家,其他329家。 4. 律师办理仲裁业务情况 办理仲裁业务3267件,其中劳动争议仲裁2775件,国内商事仲裁492件。 5. 律师办理涉外法律服务情况 办理涉外法律服务案件13件,其中跨境投资并购案件6件,在境外参与诉讼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748677498667957
13.2023年石家庄市律师行业大数据2023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 党组织设置情况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情况 (一)法律顾问单位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980家,其中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750家,担任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26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2416家,担任其他单位法律顾问388家。 (二)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情况 https://fazhi.hebnews.cn/2024-03/21/content_9154522.htm
14.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除深圳总所外还拥有全国33个分所,共700多名执业律师,隶属深圳知名律所.国晖律师事务所是最专业的深圳企业法律顾问,深圳劳动法律师,深圳劳动仲裁律师,广东婚姻法律师,知识产权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电话:40http://p.sunlawy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