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法律所欢迎您加入法治新闻

盛法律所重点设立了民商法律师团队、刑诉法律师团队、企业法律顾问团队和非诉讼业务律师团队等。主要执业团队均来自中央及各省政法机关和中央知名媒体行业,同时拥有法学专家咨询团及强大的顾问团队,对刑诉法、民商法、行政诉讼法均有成功经验和成型的服务模式,也已经形成盛法律所的服务品牌。

盛法律所2019年底成立管委会全权负责律所运营发展,管委会主任为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原社长助理、民主与法制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创办人原副总编明兵。

明兵曾担任光明日报报业集团记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杂志社记者、河北记者站站长(河北记者站创建人);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内蒙古记者站站长(内蒙古记者站创建人),《法治内蒙古》创办人兼主编;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网络部主任(民主与法制网创办人);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广东记者站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广东站工作;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室主任、民主与法制网执行总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站管理部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社长助理、民主与法制网副总编辑等职务至2018年3月。

现任香港太平洋开发集团和香港建设开发集团总裁、中国投资协会国际投资专委副会长、北京市盛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志友岛创始人。

著作有:2015年在红旗出版社出版的《守望法治》一书,此书由时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题写书名,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党委书记、社长周占华及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二位同志写序,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副总编辑黎伟华同志指导,汇集了其从事新闻行业18年的部分调查报道的案件。

以及2015年,在传媒杂志刊登有《民主与法制网:民主法治的追求者》;2016年,由中国法学会选派随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法国司法官学院学习法国司法制度,并在《民主与法制时报》刊登《法国的司法官遴选和准入机制》。

2021年4月,“盛法律师网免费开通线上咨询及预约咨询”的新闻被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法制网、正义网、中国法院网、中国警察网等13家中央主流媒体刊发。

盛法律所专门设立了民商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刑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将会组织律师团队和专家咨询团队进行针对性论证,通过专家对案件专业性梳理指导,确保对案件的准确把握,以及解决思路的多重组合。

盛法律所民商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有:

杨立新,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等职。

崔建远,暨南大学周枏讲席教授,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凯原学者”。2018年1月,入选清华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的决定》聘任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钱明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2009年12月,与陈端洪等5名北大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民商法的教学与科研,开设和讲授的课程包括“民法总论”“债权法”“物权法”“经济法”“商法总论”等。出版教材与专著《民法总论》《合同法》等11部。发表《论民法的性质与理念》等论文80余篇。入选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百人工程,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等。连续五届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获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论文一等奖、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

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李永军,民商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优秀研究奖,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政协常委。代表著作有:《合同法》《民法总论》《破产法制度》《合同法原理》《票据理论与实务》等。

盛法律所刑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有:

樊崇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著名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长期从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兼任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会副会长、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监察学会理事、中国监狱学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司法部公证律师工作专家咨询委员,《法制日报》顾问,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和执法监督员等。

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中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2018年12月,获聘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陈卫东,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2012年入选年度法治人物。曾参加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一系列改革论证会,参加了中国律师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

赵秉志,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等。

陈泽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2020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黄京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暨常务理事、中国警察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主要研究领域为犯罪学、刑法学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等科研项目多项,出版《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研究》等书籍30余部,论文40余篇,主持、参与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盛法律所欢迎加入的岗位

一、专职律师

工作性质:全职

具体要求:

1、独立完成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方案,能独立出庭;

2、起草、修改、审议法律文书(合同、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

3、对客户的日常法律咨询进行解答;

4、协助律所管委会主任进行重大项目谈判;

5、法学专业毕业,第一学历为211、985院校或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

7、工作认真细致、逻辑清晰,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思考和应变能力;

8、为人负责、诚实、热爱生活、热爱法律及律师行业。

二、律师助理

1、协助律师进行案件的研究和办理;

2、法律文书的整理,完成撰写律师交办的案卷案例,法律专题等稿件任务;

3、具有敏锐的思维和创新能力及严密的分析判断能力;

4、能配合律师出差,具有案情协助整理能力;

5、法学专业毕业,第一学历为211、985院校或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通过司法考试优先;

6、踏实稳重、吃苦耐劳、积极学习、抗压力强;

三、合作律师

具体要求:1、具备某专业领域成功案例,能独立办案;2、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备明确业务方向,优秀的执业能力,有独立承办某一专业领域案件或非诉讼项目的成功经验;3、工作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律师执业操守,遵守律师执业规范;4、具有开拓精神及创新意识,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5、法学专业功底扎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博士学历者优先;

6、能够独立组建专业法律部门或业务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无不良业务记录和客户投诉记录;无行政处罚,能维护律所品牌;

8、具有律师应具备的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行政助理

1、负责接待来所客人;熟悉律师转所、存档、调档等各种手续的办理;

2、负责律所办公文档,合同协议等函件录入及归档,以及日常文书,资料整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3、负责律所各项规章制度的推行、执行及追踪,维护律所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具有一定的保密意识。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扫码下载 法律效力位阶:法律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时效性:有效 施行日期:2018-01-01 公布日期:2017-09-01 WPS版本 公报原版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4NjdlODBhNTU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法规类(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http://www.szlawyers.com/info/f37755abd62907ceddf2cbdef9a3e443
3.韩旭:新《律师法》实施后的律师刑事取证问题【内容摘要】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面临着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冲突和协调问题以及权利保障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解决,律师调查取证难的现状将依然存在。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调查取证权在法律上已不是问题,但是律师基于潜在的职业风险在实践中却不敢使用,这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具有民间调http://www.procedurallaw.cn/info/1005/2275.htm
4.重新定义律师执业性质——对《律师法》第二条的理解2007年10月28日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第二款)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01年的《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cgi/RnewsActiondetail.do?rid=1576575960644
5.法学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往哪些专业对口岗位去发展?1. 社会律师 一般我们说律师时都是指的社会律师,之所以要强调社会律师是为了与公职律师和军队律师、公司律师区分开。要成为律师,即是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按照《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https://cv.qiaobutang.com/knowledge/articles/5175ef450cf2c701c59a693c
6.律师能举报当事人犯罪行为吗?1、《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法》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https://www.64365.com/zs/1310463.aspx
7.律师法全文司法解释,律师法全文实施细则下面这篇文章是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律师法》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华律网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新《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促进和完善有什么规定 https://www.66law.cn/topic2010/a200/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10月26日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十八条第三项修改为:"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http://www.yidu.edu.cn/detail/article/5774dcf5ede4fe1a84b0a1a1.html